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方式主要有三种:颁发、补发和换发。颁发方式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书,并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登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实行家庭承包的,按照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报告土地承包方案、承包人和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管理部门对发包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当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并报承包土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资格、程序、期限和用途进行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三)承包人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审查登记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包人不得为承包人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发和换发方式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受损、损坏或者遗失的,由承包人申请,原发证机关补发和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生严重污损、破坏或者遗失的,承包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原发证机关发放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行政机关依据职权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少数事项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解决是当事人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磋商谈判,自行解决争议。调解是指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从中进行沟通、斡旋,使纠纷当事人自行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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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能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看看这个根据你的情况想想: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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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证明如何申领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经取得,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实行家庭承包的,申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 ①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村集体(以下简称“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资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②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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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获得继承权?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9分两种情况: 1、以家庭承包合同形式承包的,如果全家户口全部迁出该村,理论上村里有权收回土地,重新发包。如果全家户口没有全部迁出(至少有一人户口还在该村),理论上该户可以继续承包土地; 2、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与户口是否还在该村没有关系,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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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如何获得土地的经营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1根据《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应该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个人,同样承包地的收益权也应属于一个集体单位。而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又说道,只有承包方消亡,即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户口注销之后,才会涉及到继承的问题。其中,农户家庭集体迁为城镇户口也算农户消亡。而在承包农户消亡后,如仍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权,获得原农户在这片土地所有的承包收益。 四、不是继承人也能获得农村土地不是继承人也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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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取得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09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第二,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第三,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