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库有保管合同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8 08:22:42 154 人看过

【案例】

职工上班存放在单位车库内的电动车被偷。9月12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财物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被告盐城市某纺织品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赔偿原告吴某人民币2000元。

原告吴某诉称,2007年7月13日,其在被告盐城市某纺织品有限公司上夜班,12点下班时发现存放在公司车库内新的**尼亚电动车被偷了,价值2400元。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赔,但被告拒绝赔偿。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我电动车2400元。

被告盐城市某纺织品有限公司辩称,被告与原告除劳动关系以外,不存在任何的保管合同、消费合同、车库租赁合同,对原告的电动车没有安全保障义务。即使与原告存在保管合同的关系,但由于是无偿保管,被告也无义务赔偿。

庭审中,原、被告对失窃电动车价值2000元无异议。

【判决】

法院认为,原告吴某与被告盐城市某纺织品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被告应负责保护职工在上班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原告吴某的车辆存放在被告提供的车库内,双方即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被告在公司内虽设立了专门值班室且车库离值班室只有5、6米远,但其仍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导致原告车辆丢失。被告对原告车辆丢失应负赔偿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电动车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有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0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具备保管合同关系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
    2023-02-25
    434人看过
  • 单位劳动合同保管几年
    法律综合知识
    劳动者在职期间,单位要一直保管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的,单位至少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二年备查。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4-05-14
    419人看过
  •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因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目前审判实践中对此通常都是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来加以确认。《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在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其关键和重点就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法上的隶属关系。“隶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性,具体包括人身、经济和组织
    2023-04-01
    89人看过
  • 没交车位管理费不让进车库合法么
    没交车位管理费不让进车库不合法。关于小区车位、车库权属的判定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1、面积分摊说,指的是依照小区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小区的公摊面积作为判断车位、车库权属的依据。一般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都有对公摊面积的约定。2、当事人约定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给予业主约定车位、车库权属的权利。这样的规定充分满足民法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权利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使、处分自己的权利,通过自治的方式来协调各方的利益,有利于定纷止争。权利人本身必定是其利益的最佳代表,其对财产的使用、处分所作出的决定也必定更具有说服力的。车位管理费什么时候开始收取?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
    2023-08-12
    165人看过
  • 水库工程怎么解除合同关系
    一、水库工程怎么解除合同关系1、签订水库工程合同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2、出现不可抗力、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等情况的,双方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1、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权
    2023-06-17
    454人看过
  • 被单位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系吗
    一、被单位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系吗辞退,通常是指解除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唯有在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辞退操作中,用人单位方需向被辞退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形之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例如,当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或者是用人单位遵循法律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与劳动者就此达成共识,共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若企业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予以解雇,则须遵循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和规范,否则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公之于众或告知劳动者。若仅为企业内部知晓的规章制度,便不得以此为由解雇员工,且企业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2024-07-12
    323人看过
  • 第三方派遣合同和用工单位有关系吗
    第三方派遣合同和用工单位有关系。第三方派遣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条款都跟用工单位有关。第三方派遣合同中应当载明用工单位的情况,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后的岗位是什么,工作时间多长,期限是多久,工资待遇如何,等等,这些都是跟用工单位有关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024-05-11
    89人看过
  • 员工和单位是社保和劳动合同的关系吗
    并不是,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一般关系不大。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
    2023-02-14
    163人看过
  • 寄存关系是否是保管合同
    一、寄存关系是否是保管合同超市为顾客提供的是免费寄存服务,本身并没有过错,不构成保管与被保管的合同关系,也就不承担法律责任,对于顾客物品的丢失,责任不在于超市。同时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免费寄包不是商品买卖。如果顾客坚持要向超市索要赔偿可提出诉讼。寄存箱上的提醒声明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属于违规的格式合同,因而无效。当然,如果是客户未按商家提示操作,导致寄存物品被盗,责任应由客户承担,因为商家已经尽提示(告知)义务;如果是储物柜被撬致被盗,责任应由商家承担。二、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享有哪些权利?(一)保管期届满,领取保管物。《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返还寄存人。”(二)无保管期限的保管物,寄存人(委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六条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该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约
    2023-06-15
    169人看过
  • 仓库保管合同是怎样的?
    一、仓库保管合同是怎样的?仓库保管合同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1.货物品名:2.品种规格:3.数量:4.质量:第二条货物包装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
    2024-01-23
    174人看过
  • 车位买卖协议合同和物业有关系吗
    一、车位买卖协议合同和物业有关系吗关于购置停车位的问题,并不总是需要同物业进行签约。购买一手私人专属停车位时,通常会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但是购买二手车位时,就需要寻找原始业主并与其签订合同,随后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实际上,停车场可大致划分为能够注册财产权证明以及无法注册资本证这两类。在选择停车场时,各位消费者务必保持审慎态度,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当购买新建住宅且无需居住时,仍然需支付物业管理费用。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小区物业所提供的服务收费主要属于公摊性质,涵盖公共设施如电梯、消防装置等的例行运行维修及保养,绿植种植养护、安全防护、清洁卫生等多项领域。不论业主实际入住与否,甚至即使房屋处于闲置状态,同样应当缴纳相应费用。毕竟,公有部分与私有部分存在密切关联,每一名业主人身处其中都应获益于物业服务企业对公有部分的高效管理与维护,因此,缴纳物业费用的义务对所有业主来说都是均等的,否则
    2024-07-28
    337人看过
  • 订立仓库保管合同有什么情形
    在实践中,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有三种情况:1、按照国家物资储存计划必须储存的物资,存货方和保管方必须按国家下达的计划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以保障国家物资储存计划的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下达计划的上级主管机关处理。2、大宗货物的储存,由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要求,保管方根据自己的仓储容量等条件,经双方协商签订仓储保管合同。3、零星货物的储存,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什么是仓库保管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方接受和保管存货方交付储存的货物,并在储存期限届满时完好地返还该货物,存货方给付规定的保管费的协议。仓储保管是商品流通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由于存在着集中生产、分散消费和季节生产、常年消费的矛盾,通过物资的储存保管来调节流通是十分必要的。目前,在我国,商品的储存保管部门主要是国家商业、外贸、物资三大部门设立的仓储公司、仓库、货栈,也有其他专业部门及
    2023-06-18
    262人看过
  • 员工休息出车祸和单位有关系吗
    员工休息出车祸和单位没有关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一、工伤认定一般程序是什么1.申请主体:由用人者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2.申请时间及对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
    2023-02-22
    489人看过
  • 是车辆保管合同还是车位租赁合同
    [案情]2001年6月4日潘某(下称原告)与三明市某物业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或被告)订立物业管理合同,合同约定:某公司对房屋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某公司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对本物业区域内进行定时巡视,24小时有人值班;某公司负责对各类车辆进出行驶及停泊进行管制;机动车车位及其管理服务收费另订。2003年1月15日潘某购买\台湾中裕\摩托车一辆,价值5300元,停放在物业管理区内车库1号车位,并向某公司交纳了2003年1月20日至3月31日的相关费用,2003年3月23日下午5时40分该摩托车在车库内被盗。摩托车被盗后,潘某多次与某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遂诉到法院要求某公司赔偿摩托车损失价值人民币53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本案的焦点是潘某与某公司之间是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存在车位租赁合同关系?[分析]第一种观点
    2023-06-09
    1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务关系单位与劳务合同单位要交保险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4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五险一金。五险是指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
    •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单位有什么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 自己交社保和用人单位的社保单位有关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6
      律师解答 自己交社保和职工社保是不一样的。职工社保是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单位缴纳的,需要缴纳的险种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而个人缴纳社保采取的是自愿原则,能缴纳的保险项目只有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 单位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范X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6
      有关单位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范本的事,在拟写签订劳动合同证明范本之前,应该再次注意合同上的一些内容,如:(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
    • 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有些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6
      1、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2、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