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通知有期限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10:38 176 人看过

1、拆迁通知有期限吗?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当复杂,不仅有法律法规,还有许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例如,从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中找不到征地审批的有效期,而这一问题是由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9)号:“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审批通过后,两年内未实施具体征地、使用行为的,审批文件自动失效。”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7号)(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文件有效期两年。农业用地转让或者依法取得征地批准后,市、县两年内不使用土地或者不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准闲置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6号)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满两年未征收或者使用的实施方案中,该部分土地转为农用地无效,应当适当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进行被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布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和征收目的,征地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至少30天,以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大多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情况,组织听证,修改方案。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房地产权属证明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计算落实有关费用,确保足额到位,并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申请征收土地,应当如实说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完成有关前期工作后,方可申请征收土地。二是征地审批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依法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编制征地计划。

4。经市、县政府批准,逐级上报。征地计划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依法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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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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