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上原来的建设工程补偿款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1:42:22 247 人看过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

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一、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一、对内效力;

1、债权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其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即新的债权人;

2、转让人向受让人转移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属权利也一并转移,但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关系除外;

3、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债权时,应将行使债权所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提供给对方,并应告之有关主张债权所必要的一切情况。转让人占有的抵押担保财产,还应在债权转移生效时交付给对方;

4、转让人对受让人有担保义务。

二、对外效力,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我国法律规定,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不产生法律效力。通知由原债权人即转让人作出,应以到达相对人即债务人为生效要件。在连带债务的情形中,虽然连带债务对于债权人视为同一债务,但各债务人负担各自以全部给付为内容的独立债务。因此,原债权人必须通知全体债务人。如果仅对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予以通知,则债权转让只对此人发生效力。原债权人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一旦到达债务人,非经受让人同意,不得撤回。

二、如何办理商标转让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三、城乡房屋拆迁流程是怎样

1、颁发拆迁许可证;2、发布拆迁公告;3、拆迁补偿协商;4、进行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5、拆迁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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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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