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国家赔偿的程序具体是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18:13 176 人看过

一、基层法院国家赔偿的程序具体是什么呢?

(一)人民法院一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也适用这条规定,由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与其他司法机关赔偿的要求一样,没有差别。人民法院和其他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这个程序可以简称为一决。要说明的是,这一决是人民法院以赔偿义务机关身份作出,行使的不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权。

(二)赔偿委员会二决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根据这条规定,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避开了其他司法机关赔偿时的复议程序,赔偿请求人可以由赔偿义务机关的一决直接进入到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中来,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相关决定。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可以简称为二决,以与赔偿法院一决衔接和对应。把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称为二决,这只是在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时才有的,其他司法机关赔偿时则不能作这样的简称。

二、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文

赔偿请求人:×××,,,族,现住×××,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事实根据和理由

此致×××

赔偿请求人:×××

年×月×日

三、精神赔偿金最高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一)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二)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三)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具体是什么树国家赔偿最高
    一、具体是什么树国家赔偿最高1、国家征地果树赔偿标准根据果树的品种及生长期规定了不同的补偿金额标准。通常补偿金额最高的为果树盛果期,补偿金额最低的为果树培育期。2、常见的果树品种(苹果树、梨树、桃树、葡萄树、枣树以及板栗)国家规定了较为明确的补偿标准,对于不常见的果树品种均归类为杂果树,补偿金额相较常见果树品种低一些。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我国的征地补偿对树木的认定一般是药材和园林植物高些,比如药材类杜仲,厚朴等,园林类银杏、桂花、黄角兰等。征地补偿的项目有: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
    2023-05-24
    313人看过
  • 什么是国家赔偿的具体标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2023-07-07
    190人看过
  • 有关国家赔偿的范围具体分哪些呢
    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刑事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条件是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的是哪些?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国家不承担当事人所请求的损害赔偿责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使职权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着相关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个人行为,国家当然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
    2023-08-03
    371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具体情况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财产权损害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1)罚款
    2023-03-25
    491人看过
  • 什么是基层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犯罪
    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在我国县(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的审判机关。基层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最低一级的审判机关,其主要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审行政案件以及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1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另设书记员、法医、司法警察若干人。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不再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为了使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能够得到更好地审理,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可仿效《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侵犯专利犯罪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同时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对其它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规定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也可以经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个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用这一方法来解
    2023-07-25
    427人看过
  • 工地工伤赔偿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工地工伤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的流程主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如果购买了,直接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反之,由用人单位赔偿。农民工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职工发生工伤,应申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工伤医疗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由《各省工伤保险条例》决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其它费用=赔偿金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
    2023-07-25
    208人看过
  • 法院调整国家赔偿基准
    司法拍卖成功法院撤回赔偿标准是根据实际的财产价值来确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司法拍卖的撤回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
    2023-07-17
    118人看过
  •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具体是什么呢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2023-07-31
    15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基层法院立案程序
    因民间借贷向法院法院提起诉讼的,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而立案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民间借贷的证据有哪些(一)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二)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三)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
    2023-03-23
    268人看过
  •  请问: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的相关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提出赔偿请求的主体。赔偿义务机关包括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时,应当递交申请书,赔偿机关应在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的主体是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赔 偿 义 务 机 关 如 何 确 定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是指致人损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行政机关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二是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三是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四
    2023-09-03
    341人看过
  • 国家征用荒山赔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的荒山荒地进行征收的,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和青苗补偿归开垦者所有。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进行计算,同时还要根据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收地前辈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助费。对于刚播种的农作物,按照单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偿工本费。对于真正生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照单季产值补偿。对于多年生经济林木,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出纳移植费用及移植损失。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
    2023-07-07
    495人看过
  • 自诉案件在基层法院的审判程序
    我来说一下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吧:因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还是不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标准是当事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此,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另外一方当事人要争取法院判决离婚,可以向法院证明存在以下情况:离婚.jpg(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
    2023-07-05
    452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赔偿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一、对于国家征收土地赔偿的具体步骤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有:制定征地拆迁年度计划,提出征收申请;审核相关材料,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登记,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交付补偿款,动土开工。二、农村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是多少钱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
    2023-09-03
    174人看过
  • 法院一审的程序是什么,有什么具体规定?
    第一审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起诉。指原告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做出裁判的诉讼行为。起诉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的方式应以书面起诉为原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起诉时原告应向受诉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记明如下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受理。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原告起诉的审查,决定立案审理的职权行为。受理程序包含审查起诉和立案两个环节。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应当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三)审理前的准备。指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以后
    2023-02-18
    43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基层法院有国家赔偿案件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据我所知国家赔偿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法院进行管辖。
    • 基层法院再审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7
      你问的基层法院再审程序的流程如下: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
    • 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小组的设立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4
      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小组的设立意义就是专门处理国家赔偿纠纷事宜,对国家赔偿纠纷中的相关事实查清和是否有违法行为的确认,可先由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专业审判人员进行审理,并由其提出处理建议,然后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做出是否赔偿及怎么赔偿的决定。 基层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纠纷的处理 1、基层人民法院对自己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纠纷的处理 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违法确认的前置程序,并赋予赔偿义务机关自行处理
    • 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有哪些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08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 基层法院管辖金额的标准具体是如何的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9
      审判实务中一些法院突破级别管辖权限受理诉讼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初始的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即法院受理诉讼时争议标的数额等就明显超出其级别管辖权限;另一种是后发的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即在受理诉讼时,原告主张的争议标的数额在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内,但在开庭时,由于原告增加或变更了诉讼请求。争议标的数额发生了变化,超出了受诉法院的级别管辖权限。 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是民诉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原告若是正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