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区法院顺利执结武汉兴旺北湖农某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农工商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双方当事人有较大的对立情绪,申请执行人曾经进京上访,区法院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及时执结此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该案经历两审终审,8月份由市中院作出裁定,指定区法院强制执行。在收到该案的案卷材料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由院长亲任专班负责人,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执行局负责人直接承办,并根据市、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对本案的执行提出了具体意见:积极做好申请执行人的稳控工作,抓紧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区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于规定时间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但被执行人认为,判决书中认定其享有部分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而申请执行人并未依照判决向其交付,提出必须由申请执行人先行交付固定资产,否则将拒绝执行。经区法院多方调查发现,该案判决书未注明固定资产的下落,而双方当事人都称未实际占有,目前也无线索查找该资产下落,故被执行人提出的要求目前无法解决。问题无法回避,矛盾必须化解,尽管工作难度大,但区法院并没有放弃执行的希望。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德亮同志多次与被执行人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要求被执行人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最终被执行人自动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曾多次表示,如法院不尽快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内容,将再次进京上访。鉴于此,区法院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妥善处置和预防社会隐患,分管此项工作的副院长和执行局负责人约见申请执行人十余次,做了大量的思想稳定工作,向其解释执行中的困难,劝其稳定情绪,息诉罢访,同时仔细研究案情,多次慎重讨论,决定从行政经费中将赔偿款以外的款项全部垫付给申请执行人,从而彻底消除了申请执行人对社会和法院工作的抵触情绪。
在收到所有款项后,申请执行人感动地致信区法院:青山法院快速而又圆满地完成了本案的执行,依法急当事人所急,依法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此,我公司对青山区人民法院忠实于法律,依法办案表示衷心的感谢!
-
租赁合同起纠纷内地法院首用香港法律判案
185人看过
-
徐州中院5.13开审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357人看过
-
河口一重大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66人看过
-
一起合伙租赁纠纷
431人看过
-
法系民生和谐调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197人看过
-
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处理程序
57人看过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土地租赁有两种租赁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更多>
-
起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有关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41、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土地使用权租赁为标的的民事权益纠纷,均应作为民事案件,一律由民事审判庭或人民法院受理。 2、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要符合该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怎样处理,农村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1-03-13租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的规定,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有约定的除外。当然,如租赁合同的村的物是不动产,则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处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13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章、最
-
如何解决因土地租赁而引起的纠纷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情况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5农村土地租赁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其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如何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2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要符合该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规定。除了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管辖外,当事人也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