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过程中常见的要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08:23:15 395 人看过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虽然现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的。

二、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一旦对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三、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您也不必过于担心。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民法典四十七条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四、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相当熟悉人民法院关于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在您立案时,法院回执的“举证通知书”内,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五、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我们接手的离婚案件,近60%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当事人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其实,如果构不成同居,花大力气找“第三者”证据的意义是不大的。首先,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因此,只要手边有一定能够让法院心理明白的证据,就可以了,不必太在意这些证据是否对法官司自由栽量时产生倾向影响。

六、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二)照顾无过错一方。比如,另一方有民法典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七、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如果孩子十周岁,一般听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幼儿期内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除此之外,法院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酌情判决。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前,已有强制执行的案例在我站案例大全中。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八、对方拒不履行调解书/判决书中的义务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应给付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目前,郑州法院执行是先不预收费用的。目前焦点问题是房屋对价款的给付执行,往往会出现,一方不是拿不起钱,而是不想拿钱的情况。因此,必须采用其他方式结履行义务方施加压力。比如,申请法院查封其分得的房产,限制其行使权利,这样会促使义务人履行债务。另外,还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工资收入等。

九、对方声称其在法院“有人”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聘请律师时,首先会问:您同某某法院关系如何?或者,担心对方社会关系多,在法院认识或拐弯认识办案人员,担心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我认为这种想法一般情况下是多余的。离婚案件审理已形成一套独特规则,一般情况下,办案人员会按这套规则行事。离婚所涉及的财产要么是夫妻共同财产要么不是,界定分明,法官自由栽量权相对其他经济案件较小,加之一般离婚案件涉及个体利益,动用上层关系影响案件审理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托关系施加影响,恐怕也难以达到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诉讼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认为,谁起诉,就在谁的户口地所属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一个误区。实际上应该以被告的户口或居住地为准。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婚姻登记诉讼管辖离婚诉讼中,不按照结婚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2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2条之规定:1、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被告就原告的特殊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一方
    2023-04-07
    481人看过
  • 常见的虚假离婚诉讼有哪些
    1、夫妻双方假离婚,以达到拆迁补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目的。当前市场经济下,城市建设加快,土地征用频繁,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达到离婚后户口分立的目的,从而获取更多的补偿、安置待遇。某市某地曾出台一政策,规定只要拥有本市农村户口并已达适婚年龄的单身者均可在农村城镇化时分得一套一室一厅的住房外加每月百十元的补贴,当地的人们纷纷离婚并得到了优惠的待遇,这些离婚者明明都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但又有政策的保护,所以很难说他们的做法是违法的,对他们的虚假诉讼行为只能听之任之。以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按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在执行债务案时,债务人如果无偿还能力,一般情况下应中止执行。为此,有些欠债人在案件执行前便千方百计处分财产,以制造无力偿还的假象来逃避法律的制裁。曾有一案例,王某欠外债20余万元,债权人曾三番五次向其索取,他一直不偿还。无奈中,债权人诉至法院。王某得知后,便与妻子合谋
    2023-04-26
    475人看过
  • 离婚诉讼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离婚诉讼一般的管辖误区:一、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三、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一、分居三年可以办离婚手续么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三年是可以离婚的。但是需要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1、协议离婚的,双方协商好之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诉讼离婚的,一方拟好起诉书,准备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去当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即可。一般情况,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二、民法典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可以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有法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事由一般会判离;如果没有法定事由,同时对方也拒绝离婚的,法院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较低,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三、民法典夫妻分居多久才能判离婚呢一般情
    2023-03-04
    422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离婚诉讼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一、结婚一个月想离婚怎么办结婚一个月想离婚,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1、如果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协商,可以协议离婚,即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商,可以诉讼离婚,即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一、离婚调解程序如下:1、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2、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意见,主持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3、根据调解结果,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达成调解、终止调解等决定。二、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
    2023-03-22
    148人看过
  • 离婚诉讼常见问题有哪些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虽然现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的。二、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一旦对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
    2023-04-26
    298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会有哪些常见的财产问题
    (一)关于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和其他合法收入,但双方约定属个人所有的财产除外。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关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主要有:1.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房屋、储蓄、衣物等;夫妻双方各自为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结婚时制备的家具和其他用品等;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结婚登记后接受的赠予人特声明赠与给夫妻一方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三)关于约定财产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2023-03-17
    390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7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误区有: (1)分居满两年即可自动离婚; (2)一方出轨的,应当判决其净身出户; (3)先提出离婚的,判决会因此对其不利; (4)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子女断绝关系。
    • 离婚诉讼中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3
      第一问题:房子是你个人财产,你可以换锁,出租。对方的衣物属于对方的财产,你应该还给她。第二个问题:家具是你们婚后买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该些家具是你用婚前财产买的除外,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第三个问题:对方私藏购物发票,和你离婚没有关系。第四个问题:起诉离婚的律师费,各个律师所标准不同。
    •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9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误区有: (1)分居满两年即可自动离婚; (2)一方出轨的,应当判决其净身出户; (3)先提出离婚的,判决会因此对其不利; (4)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子女断绝关系。
    •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证据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5
      1、我可以告他重婚或是非法同居吗?需要搜集什么合法证据?如对方确有以夫妻名义与她人同居的,可以起诉其重婚罪。需收集的即是其与她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证据,录音录像资料都可以、周边邻居的证言等。2、财产分割时,我们共同创办的民办学校可以分吗?怎样分?可以分,可以分股份也可以折价,按现在情况你丈夫应当少分。 3、他威胁我说早在几年前他已转移财产作假债务,我只能分的巨额债务,得不到共同财产,我该怎么办
    • 离婚诉讼中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7
      一、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二、孩子在两周内原则上都判决由母亲抚养。三、关于孩子抚养费,法院一定会判决,哪怕你庭审时表示对财产作出让步,法院都会依法判决抚养费的支付。三、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也要对方同意,且同意调解方式离婚,否则法院不会判决将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四、孩子满周岁后,你就可以提出离婚。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感情已彻底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六个月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