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需要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0:03:48 132 人看过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交强险合同可以变更吗?

发生以下变更事项时,保险人应对保险单进行批改,并根据变更事项增加或减少保险费:

1、被保险机动车转卖、转让、赠送他人;

2、被保险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

3、变更其他事项。禁止批改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上述批改按照日费率增加或减少保险费。

其次,发生下列情形时,保险人应对保险单进行批改,并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1、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并造成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上升的;

2、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二、被保人需要亲笔签名吗

被保人需要亲笔签名,否则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内容有哪些方面的变更
    一、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限制性规定: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发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这说明投保人和保险人均有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权利。保险人变更保险合同内容主要是修订保险条款。但是,由于保险合同的保障性和附合性的特征,在保险实践中,一般不允许保险人擅自对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因而其修订后的条款只能约束新签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修订前的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具有约束力。二、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原因: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主要是由投保方原因引起的,这些原因包括:(1)保险标的的数量、价值增减而引起的保险金额的增减。(2)保险标的的种类、存放地点、占用性质、航程和航期等的变更引起风险程度的变化,从而导致保险费率的
    2023-06-15
    452人看过
  • 合同义务有哪些内容需要履行
    合同义务包括告知,保护以及保密。在契约缔约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导致合同最终不能成立的情况。如发现新的伙伴、提出新的要求等,不断的修改协议会导致合同的缔结无限期的拖延,要求对方出让某些利益或使对方承担更多的债务等。1、告知义务即情报提供义务,其包括:不向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义务,这是告知义务最基本的解释。如不欺诈的义务,不作错误陈述的义务等。合同订立之前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主要指产品制造人应在其产品上附使用说明书或向购买人告知使用方法。瑕疵告知义务。即对物品的缺陷和不安全因素有告知义务。对于某些特殊的合同,如保险合同、公司认股合同、广告推广式买卖合同等,其中的一方当事人,必须负责详细陈述各种与合同的有关的情况的正面义务。2、保护义务即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善尽必要的注意义务,相互促进,保护对方人身及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不得滥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胁迫对方,对对方施加不当
    2023-04-18
    86人看过
  • 当保险合同内容需要变更时,你需要这么做
    先了解什么是保险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发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种情况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合同内容;另一种情况是投保人必须进行的变更,如风险程度增加的变更。否则,投保人会因违背合同义务而承担法律后果。再来看谁拥有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这说明投保人和保险人均有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权利。晓保提醒保险人变更保险合同内容主要是修订保险条款。但是,由于保险合同的保障性和附合性的特征,在保险实践中,一般不允许保险人擅自对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作出修订,因而其修订后的条款只能约束新签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修订前的保险合
    2023-04-23
    379人看过
  • 交强险保险合同里面包含了哪些内容?
    保单上面填写内容包括保险公司名字、车牌车辆信息、客户名字、购买金额、保单号等等。1、投保人信息:投保人: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填写个人姓名(与投保人有效身份证明一致);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全称(与公章名称一致)。投保人名称一律填写全称,必须完整、准确,不得使用简称。投保人类别:根据投保人与投保车辆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若均不是前两项,则选择“其它”。证件类型: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证”,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否则选择“其它”;本栏重点要求投保人选择“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号码:根据投保人所选的证件类型,填写完整相应的号码。地址: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填写投保人常住地址,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单位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需要精确到门牌号码。邮编/电话:“邮编
    2023-03-06
    303人看过
  • 教师保险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教师保险是“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一、五险有哪些常见的查询方法“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查询个人“五险一金”的方式如下:1、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社保中心查询;2、通过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查询;3、当地社保网如果开通查询功能的,可以输入身份证号直接网上查询。搜索公积金缴费查询,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员工的五险一金指的是什么?“五险”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2023-06-27
    324人看过
  • 起诉保险公司需要提供合同内容吗
    首先,必须撰写一份详尽的起诉状;其次,根据法律规定,您需要将诉讼状以及相关证据提交至法院进行立案登记,同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在此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诸如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的证明文件、以及保险公司的基本情况等方面的详细信息与材料。接下来,在法院对您所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仔细审核之后,便会为您指定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以开展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工作。在审理结束后,法院将会作出最终的判决结果。如果您的被告方对此判决结果表示不服,他们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从而进入二审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4-05-11
    237人看过
  • 变更投保人的条件,保险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变更投保人的条件受理时间:保单效力终止前应备文件:1、保险单;2、保全变更申请书;3、新旧投保人的身份证件申请资格人:新投保人(若原投保人死亡,则申请资格人为其法定继承人)变更受益人相关要件受理时间:保单有效期内应备文件:1、保险单;2、保全变更申请书;3、新受益人的身份证件;4、被保险人身份证件;5、投保人的身份证件(若由被保险人提出则不需要)申请资格人:被保险人、投保人(投保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二、保险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保险条款: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投保人的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风险、保险费率、保险期限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应尽义务与享受的权利。、投保人的姓名与住所:明确投保人姓名与住所,是签订保险合同的前提。这里需说明几点:被保险人不是一人时,需在保险合同中一一列明,经保险人核定承保后签发保
    2023-02-17
    366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哪些具体内容
    一、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哪些具体内容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以下具体内容:1.现有利益,也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已经实际有的经济利益,比如说已经有的机器设备等;2.合法的、预期的利益,也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现在已经有的利益,在未来可以产出获得的利益,比如说出租屋日后可获得的租金收入等;3.责任利益,也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4.信用或者保证利益。二、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1.被保险人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符合年龄和身体条件的要求,且投保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等组。2.保险标的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物质财产及其利益。3.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不同。(1)保险价值:人身保险无价值概念,可就同一标的重复投保。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
    2023-09-03
    489人看过
  • 保险利益包括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哪些内容
    一、保险利益包括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哪些内容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包括:1.现有利益,也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已经实际有的经济利益,比如说已经有的机器设备等;2.合法的、预期的利益,也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现在已经有的利益,在未来可以产出获得的利益,比如说出租屋日后可获得的租金收入等;3.责任利益,也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4.信用或者保证利益。二、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有哪些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如下:1.有偿性,如果需要享受一定的保障或权利,那么就必须要付出一定的对价;2.双务性,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相互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义务;3.射幸性,只有发生合同中约定的事故,才能履行相关责任;4.附和性,合同保险内容一般由一方(一般为保险公司)先拟定,而另一方(一般是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做出是否同意的表示;5.诚实性。三、怎样解决保险合同纠纷
    2023-08-28
    101人看过
  • 担保合同应列明哪些内容?担保合同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一、担保合同应列明哪些内容?担保合同当事人在撰写时应列明的内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担保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或担保的主债权的内容,包括债权的种类,质量,数额等;(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方式;(三)抵押物、质押物的情况或者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四)担保或保证的范围和期间。(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二、担保合同需要债务人同意吗担保合同不需要债务人同意,担保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债务人知情并同意为要件,即使债务人对担保合同不知情,保证人依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5-06
    342人看过
  • 保险合同可以变更哪些内容以及订立保险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一、保险合同可以变更哪些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通常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1.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表现为:财产保险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种类的变化、数量的增减、存放地点、保险险别、风险程度、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保险金额等内容的变更等。2.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亦称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其实质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二、订立保险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根据保险合同的特殊情况,在签订保险合同中应明确以下条款:1.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财产的名称。标的必须是投保人所有或经营管理或者与保险有利害关系的财产2.座落地点座落地点是指被保险财产所在地点。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支付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4.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导致保险人承担责任的事故或风险范围,一般指
    2023-06-22
    53人看过
  • 保证需要签订保证合同吗,保证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保证需要签订保证合同吗保证需要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共同保证中的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
    2023-04-25
    323人看过
  • 保险人需要提示投保人注意合同内容吗
    一、保险人需要提示投保人注意合同内容吗?保险人需要提示投保人注意合同内容。保险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的合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
    2023-06-11
    409人看过
  • 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合同范本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交强险保险单合同内容应包含投保人信息、投保车辆信息、保险金额和保险理赔项目,缴纳的保险费率以及保修期限等相关内容,具体如下:投保单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或“投保申请书”.是投保人申请保险的一种书面凭证,通常是由保险人提供.而由投保人填写签字、盖章,它是保险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投保单应填写的内容包括:(1)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位或个人的称谓,如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2)厂牌型号—填写车辆的生产厂家或牌名及型号,如北京BJ2020N,解放CA142等;(3)吨位或座位—货车填写吨位,客车填写座位,以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吨位或座位为准;(4)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重置价值及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7)费率—由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协助填写;(6)保险期限—一般为12个月,不足一年的也可投保短期保险。2.保险单保险单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订立的一种正式保险合同。保险单正面印有保险
    2023-04-13
    18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样本内容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5
      我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样本的内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指定乙方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独墅湖隧道运营期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承保人,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保险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 (一)被保险人甲方为本项目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人乙方为本项目的保险人。 (三)经纪公司甲方聘请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保险经纪人,为甲方苏州工业园
    • 哪些合同内容需要书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法定解除保险合同内容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4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随时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十六条 第一、二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
    • 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9
      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 定义: 1、参加保险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对自然人或法人的要求:具权利能力;具行为能力。
    • 客运合同中保险责任主要内容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3]。(一)交通意外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