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版权属于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4:42:21 70 人看过

分两种情况。版权即著作权,雇佣作品著作权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

1、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通常可以享有人身和财产两方面的权利,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2、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职务作品的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因职务创作完成的作品,一般情况下其著作权归作者享有。

所谓职务作品,是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类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以外的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二、职务作品的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

1、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规定如下:

(1)、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归作者所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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