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7:36:23 187 人看过

下列情形下,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明显低于章程定价的,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等。

一人公司股东对外应否承担连带责任根据

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由于公司人格独立,股东原则上并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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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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