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工状告单位法官化干戈为玉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14:29 469 人看过

日前,顺义法院法官通过耐心调解,化解了小晴(化名)与某纺织厂之间的劳动争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原告小晴诉称,她是被告某纺织厂的工人,婚后按照有关规定怀孕生育,并持有合法生育服务证。而被告在其怀孕期间对其强行停工并威逼、胁迫她签署“生育费自理”的文件。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此纠纷,她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以我的申诉超过了仲裁时效为由驳回了我的申诉请求。现起诉要求被告报销我的生育费9678元、补发因停工而未支付我的工资2400元、补发我产假期间的工资300元、支付我年终奖金130元、支付上述欠发月工资总额25%的补偿金、给付经济损失费400元。

被告辩称,原告再婚后,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做过她的工作,告知其在怀孕前应办理生育服务证。但原告在未向单位打招呼,也未取得生育指标的情况下怀孕,且在怀孕之初拒不承认怀孕的事实,故我厂才让其停工。为了对原告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以更好地教育本厂职工,经厂务会研究决定:对原告进行一定的经济限制,生育费用自理,为原告补办生育服务证。原告表示同意,并在处理决定上签字,我们并没有威逼、胁迫她。所以,我们不同意为原告报销生育费。停工是由原告自己造成,故我厂不同意给付原告停工期间的工资、奖金。我厂已支付原告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同意再补发原告产假工资。我厂没有拖欠原告工资,也不同意给付经济补偿金。原告请求的损失费400元无法律依据。另外,原告的申诉已超过了仲裁时效。

承办法官耐心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给付原告停工期间及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款24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女职工怀孕需要单位审批吗
    一份滨州市滨城区某医院下发的《关于女职工生育相关事宜的通知》引起了医院内员工的热议,通知内的第四条规定:未获单位审批不慎受孕的女职工,视为违反本规定,单位有权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少员工对此产生了质疑,不小心怀孕了难道就要被开除吗?对此,院方表示,是因为担心太多女职工同时怀孕会影响正常工作,希望她们可以错开时间有计划怀孕。这份《关于女职工生育相关事宜的通知》上落款处为滨城区某医院,通知前写到,为了贯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这项国家基本国策,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为达到生育调节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经院委会研究,决定针对院女职工生育问题作出以下规定,其中第四条是这样规定的:四、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因我单位女职工较多,根据实际情况,为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和运转,未获单位审批不慎受孕的女职工
    2023-06-05
    357人看过
  • 女工因怀孕被辞状告家乐福超市
    被告称其不是劝辞而是主动辞职女工称因怀孕而被辞,单位称是其主动辞职而非劝辞。昨日,女工李廷香将其工作单位家乐福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家乐福赔偿生育金及工资11960元,并恢复自己的劳动合同;若未恢复其劳动合同,则赔偿其违约金、生育保险金、工资及失业保险金共计23600元。据了解,李廷香于2002年8月到昆明家乐福超市世纪店工作,2007年2月初怀孕,4月离开工作单位家乐褔超市。据原告起诉状所述,原告因2007年3月怀孕反应强烈向单位申请休年假,待她回单位报到时,其领导杨某以怀孕上不动班就辞职,辞职可以给你办失业保障险劝辞原告,并当日就让她填写辞职表。事后,原告的失业保险却迟迟得不到办理。9月,原告收到通知到护国路办事处领取档案,但却发现里面的失业证是一本无效的失业证,不能领到失业保障金。于是原告以家乐福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在法庭上,控辩双方针对劝辞和主动申请辞职这一焦点展开了辨论
    2023-06-09
    121人看过
  • 争赔偿金“母女”反目司法所调解化干戈
    延吉市XX街道文化社区居民王某去世后,给再婚妻子江某留下一笔保险赔偿金。王某的两个女儿对此产生异议,希望江某将保险赔偿金重新分割,但遭到江某拒绝。近日,经延吉市司法局XX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这一家庭矛盾得到化解。王某的前妻早已去世,两个女儿已成家。王某不愿到女儿家里养老,于是两个女儿为其请来江某做保姆。没想到,江某和王某相处一段时间后,感情融洽,3个月后就登记结婚了。王某年轻时为自己买过一份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赔偿金额是10万元,当时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是其前妻。后来,王某认为江某对自己照顾得无微不至,就把受益人改成了江某。王某和江某在一起生活5年后,王某因心脏病去世。王某的两个女儿在处理后事时发现,王某的10万元保险赔偿金已被江某领走。两人非常生气,找到江某理论,要求江某把这10万元当作父亲留下的遗产重新分割,但被江某拒绝。王某的女儿来到XX司法所,请求工作人员调解此事。司法所工作
    2023-06-08
    435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被辞退,用人单位能解雇怀孕职工吗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如辞退违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一、企业辞退员工应该补偿吗在员工没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如果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无故或者非法
    2023-04-02
    113人看过
  • 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
    一、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1、工资和津贴: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领取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不妨由企业不足。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企业照发原工资。各地的计算标准和项目略有不同。2、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
    2023-06-14
    288人看过
  • 违纪女工状告单位胜诉
    来沪工作的浙江姑娘李小姐要求公司向社保局缴纳其工作期间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结算欠薪等。昨天,她在普陀区法院打赢了这场劳动官司。这是自去年9月1日《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后,外来人员受到保护的首例案件。去年3月,李小姐被本市一家电气公司聘为业务员,后又担任公司驻镇江办事处业务主管,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在随后的工作中,公司认为,他们与客户签订的买卖合同,都规定客户带款提货,而李把货物全部送出,应收款却迟迟交不回来。因此,今年1月,公司以工作协作较差,完成任务较差为由,将她辞退,但承诺在离职手续办结后10天内,结清业务提成费、报销费用、工资及福利等共计2万多元。法院认为,李小姐即便是让客户未到款就提货,但公司辞退员工时没有经过工会批准这些法定程序。所以,公司存在过错,应当支付李小姐业务提成费、工资、福利22831元,赔偿解除的经济损失1450元;按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
    2023-06-09
    394人看过
  • 退休女工为享男女同龄退休权状告单位
    原告周香华11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的退休职工周香华,接到了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开庭传票,这意味着这起轰动全国的要求男女平等享有同龄退休权的劳动争议案,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原告周香华在起诉状中称,原告系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出纳科职员,生于1949年10月,现年55岁。2004年10月,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依照国务院国发[1978]第104号文《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关于男女退休年龄的规定,以原告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为由,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即自行向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原告退休。原告认为,被告此举有违我国《宪法》有关男女平等的规定,并且与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符。原告于2005年8月22日依法提请平顶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请求仲裁委撤销被告的决定。平顶山市劳
    2023-04-22
    98人看过
  • 单位不得降低怀孕女工工资待遇
    昨天,一名怀孕女工因为工资待遇遭到降低来到卢沟桥司法所求助。张小姐去年开始在某房地产公司做销售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今年9月,张小姐检查出怀孕并告诉了公司领导。11月开始,张小姐发现自己的工资减少了,便向公司领导反映并要求补齐少发的工资。但公司解释说张小姐上班时经常请假需要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而且近期房产销售业绩不佳所以减低了她的基本工资。卢沟桥街道司法所陈晨认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7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在本案中,张小姐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该公司不能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此外,降低基本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需
    2023-06-05
    482人看过
  • 和为贵共释前嫌化干戈握手言和
    2006年04月03日一、案起酒标辽都酒业集团同健元鹿业集团都是当地著名的企业,辽都酒业的主打产品是白酒系例,健元鹿业的主打产品是保健口,健元集团有一家子公司生产有白酒,有一种高染白是当地酒类消费市场的紧捎产品,辽都酒业销售的此种白酒名为“红梁酒”,而健元子公司销售的白酒名为“大红梁”,双方酒厂的外包装瓶贴也相似,酒标字体一样,唯独酒名不一,辽都酒业在市场上发现健元的大红梁酒标后向当地工商机关投诉,称健元公司销售的白酒存在不正法竞争行为,要求工商机关查处,工商机关在查办中封存在健元的库存酒品,但一直无法定性,最后不也没有做出认定,辽都便通过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健元停止侵权,销毁瓶贴,赔偿经济损失三十八万元,健元抗辩称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要求驳回起诉。二、初见端倪原告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了注册商标、市场宣传、获奖情况、视听资料、瓶贴字体来源等方面的证据,被告则提供了公证文书,以证明两者不
    2023-04-24
    185人看过
  • 妇女怀孕期间在工作单位待遇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哪些关于为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二、劳动法对女工产假有规定吗劳动法对女工产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三、什么是女职工保护女职工保护内容: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他。
    2023-03-17
    158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犯错单位照样能开
    职场问题2007年1月,程然参加了某服装公司的招聘考试并被录用,双方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2007年3月初,程然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有妊娠反应,她经常迟到早退。此时,单位人力资源部也通过查阅程然的人事档案发现,她在应聘时隐瞒了曾在原单位受过行政处分的事实,这与该公司招聘时提出的未受过行政处分的录用条件不符。于是,人力资源部在3月底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程然以自己已怀孕、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意见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程然的仲裁请求。国家对于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合法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种特殊保护并不代表怀孕的女职工可以在三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2023-04-22
    350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被单位降薪怎么办
    一、女职工怀孕被公司调岗降薪该怎么办女职工怀孕被公司调岗降薪,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什么特殊保护(一)工作上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不适宜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的,女职工可以根据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宜从事原工作的证明,要求单位调整岗位。(二)工作时间上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加班,也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怀孕女职工加班或者夜班劳动,女职工可以拒绝。对于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除了每天正常的午间休息外,用人单位还应该每天另外给予一小时的休息时间。(三)休息
    2023-06-05
    439人看过
  • 少女因辍学投毒后母法援化干戈分家析产
    2004年七月初,瘦弱的蔡晶来到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泪流满面地向工作人员讲述了一个本不应属于她这个年龄的故事。十七年前,蔡晶出身在丰台区一个农民家里,在她八岁那年,父母因为长期家庭经济拮据产生纠纷,最终感情破裂被法院判决离婚,父亲分到三间平房,蔡晶被判由父亲抚养。母亲在离婚后不久,就因精神分裂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一年后,父亲与同村同为离异的韩某登记结婚,婚后三口生活在一起,韩某虽然不喜欢蔡晶,但是在蔡晶父亲的呵护下,一家倒也相安无事,父亲在原先三间平房的基础上,又盖了两间西厢房,家里条件逐渐好转。天有不测风云,2000年夏天,父亲不幸溺水身亡。父亲死后,蔡晶与继母韩某生活在一起,韩某经常对其进行打骂,不久又和前夫重归于好,很少回家,年幼的蔡晶一个人在家里经常有上顿没下顿。2003年蔡晶被一所中专录取,向继母要学费时,却被韩某断然拒绝,致使蔡晶辍学在家。韩某嫌蔡晶是累赘,担心蔡晶拖累她,要求
    2023-04-25
    373人看过
  • 产假遭降薪女工状告用工单位
    女工产假遭降薪,该怎么办?1月21日,成都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开庭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31岁的女工仝小青休产假期间,部分劳动报酬遭到拖欠,她被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单位,于是,她将用工单位告上了成都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产假工资缩水主动请辞当日上午9点30分,仝小青诉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劳动纠纷案正式开庭。仲裁现场,仝小青的代理律师索安多吉首先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详细陈述:2011年至2013年期间,仝小青先后与四川某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3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14年3月27日,她又与四川某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合同约定月工资11184元。入职以来,仝小青被上述两公司派遣到中国某工程公司工作,担任结构设计工程师,期间工作没有任何间断,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也没有任何变化。2014年7月1日至11月3日,仝小青因休产假,经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批准,依法享受产假128天(含晚育产假3
    2023-06-09
    340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怀孕女职工因为没有提前打怀孕报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7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享受休产假的权利,但要看生育是否符合计生法律政策,如不符合,则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①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②《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民男25周岁女23周岁为晚婚晚育
    • 怀孕女职工单位可否辞退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3
      不行。员工怀孕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出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
    • 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职工,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一、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职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
    • 用人单位能辞退怀孕女工吗?用人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工或者要求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怀孕女工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
    • 女职工怀孕期间未求转岗回单位上班, 用人单位可以开除怀孕女员工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
      除非当地地方性法规有相关规定,否则这是不合法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处罚应该由其他行政部门进行处理,用人单位无权处罚,不能予以开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事先作了相关规定,并且明确告知员工,可以予以处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