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程序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05:20 496 人看过

行政诉讼程序由起诉与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以及诉讼执行程序构成。

1.起诉与受理

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所以,起诉与受理是行政诉讼的启动程序。

(1)起诉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诉请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维护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起诉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行使审判权的前提。

《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提起诉讼成立,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同时,应遵守法定的起诉期限。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时效为3个月;经复议的案件,时效为15日内向法院起诉;案件先行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不得超过1年;因起诉人以外的原因致使起诉超过法定期限,起诉时效延长,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申请延长期;因人身自由受限制不能提起诉讼的,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两个以上法律作出,而起诉期限规定不一致的,依期限长者计算。

起诉的程序涉及起诉前是否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我国法院实行起诉与行政复议以当事人自由选择为一般原则,以复议前置为例外。行政诉讼的起诉可以有三种情况:1、法律规定应当先复议的,必须先行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再行起诉;2、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先复议的,可以自愿选择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法院起诉;3、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先复议的,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提起诉讼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诉状副本。

(2)受理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立案审理或相反,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通知原告。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2.第一审程序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首次审理受理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程序。第一审程序是基本的、必经的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的内容主要有:审理前的准备、庭审、审理期限、撤诉和缺席判决、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以及判决等。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与民事诉讼的第一审程序相类似。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制,经过审理,依法作出具有强制性的裁判。第一审作出四种类型的判决:

(1)维持原判。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

(2)撤销判决。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以下五种情况:一主要证据不足;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三违反法定程序;四超越职权;五滥用职权。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同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限期履行判决。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4)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判决变更。

行政诉讼的决定一经宣布或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

的,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3.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亦称上诉审程序,指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生效前因当事人申请上诉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第二审程序以第一审当事人的上诉为前提,第二审程序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或裁定。第二审程序作出如下审判处理:

(1)维持原判。第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依法改判。第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3)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第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涉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涉外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正当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理由:借鉴现行《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条(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理由:涉外诉讼中对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的规定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统一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涉外行政诉讼代理)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
    2023-06-06
    429人看过
  • 对比行政诉讼程序与行政程序
    (一)程序和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是有关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行政程序的法律化、制度化。要明确行政程序法律制度,首先要了解程序和行政程序。所谓程序,就是行为从起始到终结的长短不等的过程。构成这一程序过程的不外是行为的步骤和行为的方式,以及实现这些步骤和方式的时间和顺序。行政程序,就是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步骤、方式和时间、顺序构成的行为过程。步骤,就是实现某一程序的若干必经阶段;方式,是实施行为的方法和形式,两者构成程序的空间表现形式。例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处罚的步骤是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传唤需要用传唤证,询问要有笔录,裁决要有书面决定等等,这些活动就是行为过程中的步骤和行为方式。整个行为过程就是由一个接一个的步骤和方式联结而成的。完成这一程序过程需要用一定的时间。为提高效率,就需要有时限;完成这一程序步骤,还必须遵循先后次序。如上例,必须先取证后裁
    2023-03-03
    156人看过
  • 涉外行政诉讼程序有什么法律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涉外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正当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理由:借鉴现行《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条(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理由:涉外诉讼中对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的规定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统一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涉外行政诉讼代理)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
    2023-05-01
    43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对简易程序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对简易程序有何规定,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是明确的,几乎没有争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被起诉的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涉案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3)除本案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前项规定,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者,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发回重审、再审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不适用。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一人审理,并自案件提交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案件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2023-05-07
    470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有何规定?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网友咨询:什么是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有何规定?律师补充: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是指针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适用的审理程序。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案件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律师补充: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审理其他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当征求当事人意见。征求意见可以通过诉讼平台、电话、手机短信、即时通讯账号等简便方式进行。当事人不同意适
    2023-05-07
    24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申诉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3、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行政申诉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二)审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审判活动调卷审查,并在立案以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分别情况作出是否提出抗诉的决定。(三)提请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023-02-20
    5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程序的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3-10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
    • 行政诉讼法规定上诉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7
      现在如果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上诉的话,具体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
    • 行政诉讼再审程序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4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
    • 行政诉讼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1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
    • 行政诉讼的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1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