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所有权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10:20:55 352 人看过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小区地上停车位出租给业主合法吗?

小区地上停车位出租给业主不合法。房产公司出售的如果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该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如果双方对车库的出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车库在规划中已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业主在购房时交付了相应公摊款项,则该车库应作为共有建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房产公司无权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停车位的规定:为什么要遵守停车规定?没停在停车位被撞和没停位被撞的影响有何不同?
    违停并不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交警在判定事故责任的时候会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诱发这场事故的百分比或者看当事人在操作上存在不存在过错,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存在违规行为,而且因为违规行为而导致发生这场交通事故,那么就算没有汽车进行违规,当事人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停在车位被撞怎么处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
    2023-07-03
    298人看过
  • 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车辆所有权转移怎么办
    一、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不动产登记取得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只有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用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转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2、动产交付取得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是发生效力。二、车辆所有权转移怎么办1、作为动产,车辆所有权转移的唯一条件就是车辆交付,根据法律规定车辆的交付是指汽车与汽车的钥匙都交付成功后即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2、此外,车辆所有权转移后,为了避免特殊情况的发生,受让人可以前往车管所或相关部门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这样可以起到对抗第三人的作用。3、车辆所有权转移的程序(1)提出申请:现车主向车辆管理所提出机动车产权转移申请,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2)校验车辆:现车
    2024-01-04
    59人看过
  • 关于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2、《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
    2023-03-27
    382人看过
  • 了解物业公司出售停车位的法律规定
    一、了解物业公司出售停车位的法律规定了解物业公司出售停车位的法律规定是首先要确认这个物业卖车位的行为是合法的经过授权的,小区业主都是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二、小区停车被刮物业有责任吗物业是否应担责,应先确定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有没有合同约定,如果有,则要明确物业对车辆承担何种义务。1.如果物业公司承担保管义务,收费的性质就是保管费,这种情况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合同约定物业仅提供停车场地租赁,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义务,收费的性质是车位费,物业对车辆被剐蹭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约定
    2023-11-25
    368人看过
  • 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法律上怎么规定
    个人车辆过户给公司需要:车主持有身份证、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合格证、受让方公司单位需要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车辆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在办理二手车过户时应准备的证件(1)卖方需要出具的证件包括:车主的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如果是二手车经销商,那么则应由经销商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2)买方需要出具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等。买卖双方应带齐以上证件,到车管所办理手续,并签署买卖合同。买方应注意(1)买方在购买二手车之前也应当仔细问清楚,因为有些二手车按照规定是不予过户的,比如说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未参加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车辆、新车入户不足三月的车辆等等。(2)另外,便是二手车的保险问题。有些车主在购回二手车后,没有及时进行
    2023-03-17
    264人看过
  • 事业单位停薪停职法律规定
    事业单位关于停薪留职: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一、民营企业可以办停薪留职吗民营企业不可以办理停薪留职。1、停薪留职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2、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义务。该合同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二、员工一直不来办理离职该怎样处理员工一直不来办理离职可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时不履行解除手
    2023-03-27
    354人看过
  • 法律规定著作权有所有权吗?
    一、法律规定著作权有所有权吗?法律规定著作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和著作权不一样。1、客体无形性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无形作品本身无形但是可以依附在有形的载体上,如书,CD;所有权客体是有形物,如物品,债权。2、专有性不同。也称独占性。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或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任何人不得利用,否则,构成侵权。这是所有的知识产权的最重要的法律特点。比如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就绝对可以排除他人非法使用作品。3、时间性不同。著作权有时间性,作者生前和死后五十年;录音录像制品制作完成后五十年,过了就不受保护了。4、地域性不同。著作权在一定地域内受保护,一般是指伯尔尼公约缔约国。所有权也没有地域或时间限制。二、著作权的特征是什么1、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2、专有性,即著作权人排他性的享有相应的著作权;3、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
    2024-01-22
    434人看过
  • 小区内的停车位归开发商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有产权的停车位归开发商所有,可以出售给业主,业主也能获得车位产权证,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不是产权人,建成后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开展租赁业务。这种人防车位只能租,没有产权证书。如果停车场包含业主公摊面积内,属于公共用地,则房开商无权出租或出售车位,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来决定车位的使用。《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4-04-18
    474人看过
  • 商品房的停车位属于土地所有,还是产权所有?
    商品房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没有明确确定,一般推定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享有。如小区土地使用权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土地地表和地下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有哪些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概念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业主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属于自己所有的房屋、商品房等专有部门,达到居住或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利润,增进与他人的感情;也可以用来抵押或者卖给别人;2、建筑区划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也就是说,在每个业主对所有权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水箱、水电管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权,小区内道路、绿地、公共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部分,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用于停车的停车
    2023-06-27
    85人看过
  • 停车位被蹭,责任归谁?法律如何规定?
    没停在停车位里被蹭到对方主要责任,停车人负次要责任。对于所发生的车辆刮蹭事故,中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应由交警根据各方是否存在违章行为、及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来认定事故责任,要以交警勘查事故现场才能做出:1、如果停车的位置划有线,且留下道路足够宽,则行驶车辆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2、如果停车位置本来不属于通行道路,或者留下的空间不足保证车辆通行,则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3、交通事故的认定,不会考虑没停在停车位这个因素。非机动车能停在机动车停车位上吗一、非机动车能停在机动车停车位上吗1、非机动车不能停在机动车停车位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靠或者停放。在城市道路上,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区域、位置和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点停放,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入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
    2023-07-19
    136人看过
  • 停车场所的权属确定
    停车场所目前,我国有关停车场的权属纠纷尤为普遍。常见的纠纷如,开发商承诺“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却又将停车场专卖于特定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将停车场低价出租给特定人专用,侵害业主共同权益等。从各国的立法和学说看,停车场的权属也是区分所有权中最有争论的问题。日本将停车场区分为屋内停车场和屋外停车场。屋外停车场属于在共有地基上设定专用使用权;屋内停车场,日本最高法院判决认为构成区分所有之标的,为专有部分。主要理由是:停车场满足专有部分的两个要件,即构造上的独立性与利用上的独立性。但日本学界对此持批判态度,认为应当以共用部分专用使用权确认停车场权属比较妥当。我国有学者也认为,地下停车场可以与上面楼层分开而成为单独所有权的客体。也有学者认为,在理论或者立法上应当将停车位确定为整幢楼的附属物,即为共用部分,再由业主购买(直接计入各个物业的成本)或者在业主公约中约定专用使用权。但这在我国目
    2023-06-10
    267人看过
  • 商品房停车位归属问题:土地所有权和产权所有权的区别
    商品房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没有明确确定,一般推定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享有。如小区土地使用权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土地地表和地下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小区的停车位归谁所有一、小区的停车位归谁所有1、小区的停车位归谁所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具有独立产权证的经营型停车场内的停车位,这种停车场是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而设立,因而产权明确,归产权人和管理人享有。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的道路两旁自行划线分割出若干停车位,产权归属取决于停车位所在的道路性质。如果位于小区内的该条道路是市政道路,其产权归国家所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二、
    2023-07-02
    377人看过
  • 小区停车位的归属权是怎样规定的?
    停车位,指停车的地方,包括露天场所及室内场所。车位按收费可以分为两种,免费车位和付费车位。在车场管理中,通过车位出租,提供停车服务,收取停车费是停车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常将车位分为固定车位和临租车位。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律师补充:车位、车库是小区业主共同生活的辅助设施,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非规划内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车形成的车位,没有在最初批准的项目建设规划中,所占用的道路或者场地属于业主共有财产,维护费用作为公摊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后续改扩建
    2023-05-07
    338人看过
  • 停车位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1、协议的签订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且所表示的意思是自己的真实意思,不存在胁迫、欺诈等事由。2、除了协议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外,还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3、原则上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但如果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解除合同程序解除合同的流程分为以下情况:1、协议解除的程序协议解除取决于双方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解除权的存在。而双方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1)通知对方。(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3、法院裁定的程序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来裁决
    2023-03-16
    292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小区停车位及停车库的所有权属于谁?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07
      关于小区内车位的所有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首先,对于地面停车位的归属,可以分为两种分类方式,即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以供汽车停放的车位。 针对地下停车位,特意为停车而规划的地下空间属于开发商所有。此外,首层架空停车位并不具备房地产权,因此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之物。最后,独立车库作为一个独立的建筑物,其所有权自然归属于开发商。 值得注意的是,小区的地下人
    • 物业管理专项规定地下停车位所有权谁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0
      民用建筑地下车位主要分两种:第一种是在政府的建筑区域规划中明确规定为全部或部分人防面积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属人防工程的小区地下车库或者车位,产权一般认定为国有。由国家人防部门许可开发商管理使用此类人防工程车库车位并获得收益:允许开发商短期出租给小区业主(租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也允许开发商自己或委托物业公司有偿运营该车库车位。第二种为不属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或者车位,目
    • 小区的停车位有权让停车位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2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 马路边黄色的停车位能停车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0-07
      马路边黄色的停车位能停车吗?道路旁的黄色停车位不可以停车。蓝色表示免费停车位,白色表示收费停车位,黄色表示专属停车位。新的停车泊位可与道路平行、垂直、倾斜设置,可根据道路宽度、交通实际情况等选择采用,停车泊位的上限尺寸为1 5.6米长, 3.25米宽,适用于大中型车辆;停车泊位的下限尺寸为6米长, 2.5米宽,适用于小型车辆,在条件受限制时,宽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但最低不小于2米,停车泊位线线
    • 车停在路边停车位遮挡号牌违法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9
      机动车故意遮挡车牌是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