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市无常住户口,但因结婚而居住在公房内期限较长的。2、原告在公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后因历史因素或家庭因素、居住困难等原因,户口迁出,但仍然居住于该公房内一年以上,且他处确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3、因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已居住于公房内,且在本市他处无住房的。
房屋租赁期间把房屋转租有效吗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是无效的,受到的损失只能依照合同的相对性向转租人(承租人)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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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与被租人同住的人可以购买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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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租赁:次承租人能否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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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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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是否还能继续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4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应具备几个要件:1)所谓"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应当是承租人死亡时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因此如果主张权利的人是在承租人死亡不久搬入承租人房屋居住的,或是在承租人去世前曾经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共同居住,承租人去世时,已迁居别处,就不能作为"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2)承租人的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如果承租人死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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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与承租人能否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是否可以代表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获得了房屋产权所有人的书面授权,就可以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但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查验房屋产权证,确认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辨明书面授权的真伪。为了避免上当受骗,还必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没有获得房屋产权人的书面授权,就不能代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其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也会因签订主体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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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后住的人是否能继续租赁房屋?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09可以继续租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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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能否要求公共租赁住房退还给承租人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6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租、转租或者擅自更换所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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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主和同居住人能否共同履行租赁合同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1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3、因居住困难等原因租赁他处住房或借住他处而搬出原承租人生前现承租公房,但户口未迁出的 如今其实很多城市都推出了公租房,但具体到公租房申请的条件上面,多少还是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