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的时间取消之后怎么解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04:30:34 357 人看过

要约撤销的时间是,如果以对话方式撤销的,在受要约人知道其内容后就撤销;如果以非对话方式撤销的,则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收到要约时就撤销。要约失效的时间是,具有要约被依法撤销等情形的,要约就失效。

一、要约失效的条件有哪些

要约失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受要约人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要约失去效力;2、要约人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要约时,要约失去效力;3、要约中明确的承诺期限已经届满,而受要约人没有及时作出承诺的回复时,要约失去效力;4、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一些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的。

二、承诺能否撤销

承诺可以撤销。这是由承诺的法律特征决定的。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同时规定承诺采用到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由于承诺在到达要约人后立即生效,承诺不能像要约一样撤销,只能在到达要约人之前撤回,只要撤回通知早于或同时通知承诺到达要约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三、合同要约应向特定人发出吗

合同要约应向特定人发出。即要约人希望与他签订合同的人,具体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要约人,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被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被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销要约:

1、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能撤销;

2、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准备履行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能否索要合同解除之后的违约金
    能。如果合同是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承担违约责任的类型包括支付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买卖合同拆迁违约责任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拆迁违约责任是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是恢复原状等不同的责任。合同终止的,要依据终止原因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协商终止的,一般不需要赔偿。如果一方违约而终止的,由违约方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
    2023-03-07
    387人看过
  • 违约之后合同解除吗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一、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民法典》规定是什么?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民法典》规定是如果其中一方违约的话,违约方无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
    2023-03-17
    389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什么时候消失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合同解除权消灭的后果是权利人不能再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合同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或者法律规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一、单方解除技术合同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
    2023-03-14
    433人看过
  •  消除兄弟之间的分歧
    这段内容讲述了兄弟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法律规定当事人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这些权利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兄弟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诉讼、和解、调解等途径来解决。法律规定,当当事人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他人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问题。上述所规定的权利保护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和 解 与 调 解 : 仲 裁 与 诉 讼 之 外 的 其 他 解 决 方 式在解决纠纷的途径中,仲裁和诉讼是两种常见的方式。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不满意仲裁或诉讼的结果,或者他们可能不愿意或不具备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和解与调解成为解决纠纷的另一种方式。和解与调解是指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愿达成一个解决方案,以
    2023-09-04
    491人看过
  • 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属于要约,要约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一、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属于要约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提出解除合同并不是希望和他人签订合同,所以不属于要约。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要约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应注意的是:1)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2)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二条 
    2024-01-15
    474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损失赔偿的时效是什么时候
    合同解除后损失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借条有个人借款期限的规定吗个人借款的借条没有法定期限,借条本身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有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二、经济诉讼时效经济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三年诉讼时效起算点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
    2023-04-03
    177人看过
  • 失业金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如何领取
    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失业金流程:用人单位出具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金的领取是如何办理的失业金的领取办理方法:1、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2、填写好失业金领取申请书并办理失业登记;3、社保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金。失业金对于失业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金,要想享受失业保障必须要满足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2023-08-11
    372人看过
  • 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什么规定?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九条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2024-05-13
    175人看过
  • 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还能要吗?
    一、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还能要吗?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就不能要了,因为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只能择一行使,理由如下: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有在惩罚性违约金中,才存在惩罚违约行为与解除合同并存。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违约金计算方法,但如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约定违约金过高于造成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其中说明,当事人对违约金的处分权虽应受到尊重,但并非没有度,而是不能“过高”或“低于”,即违约金只是当事人对违约行为可能造成损失的事前预定,我国所实行的是补偿性
    2023-06-17
    318人看过
  • 买房之后要怎么解除合同
    一、买房之后要怎么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开发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购房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最简单的情况就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有这么一项:开发商逾期多少天不能交付房屋可以退房。那么,一旦条件符合,就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交付的全部房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
    2024-01-22
    286人看过
  • 要约之间承诺延迟怎么解决
    要约中发生承诺延迟的解决有: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该意思表示视为新要约;2、承诺因不可归责于受要约人的事由而延迟的,该承诺有效。一、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是什么?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和承诺的区别:一、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三、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
    2023-03-15
    464人看过
  • 合同生效之后他能否取消
    一、请问房贷签了合同可以取消吗?可以取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加盟店合同没签可以取消吗转让店合同没签可以取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转让合同签订后即已生效,双方应全面履行约定义务,而过户则是出卖方的主义务,若要解约可以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强行解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2023-03-07
    248人看过
  • 合同生效时间前取消是不是算违约
    一、合同生效时间前取消是不是算违约合同生效时间前取消一般不会构成违约。但是,可能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合同违约起诉的时效是多长时间合同违约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一方违约行为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
    2024-01-13
    198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多长时间赔偿要求时效期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行为的最长诉讼时效,在《民法典》规定为20年。在《产口质量法》条3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用户之日起,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一、合同违约金赔偿中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从
    2023-03-30
    10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合同无效与解除之间的约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6
      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解除取保候审时间到期了之后会怎么处置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4
      当事人有没有事,是否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一最长时间为12个月。期限届满的,公安机关应该及时变更或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但当事人被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并不一定表示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已经撤销立案,当事人仍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取保候审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最后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情形主要有二种: 1、可能
    • 生育保险取消需要多长时间失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生育险停缴三个月之后失效,如果停缴的三个月内,补齐生育险,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1、职工生育保险只要当事人在生育子女前,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2个月的,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失效);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当事人夫妻双方在政策生育、当事人或者配偶参保生育保险并缴费满1年,且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分娩的,享受该待遇的前提条件; 3、享受该待遇时:应交验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
    • 解除后多少时间内办领取失业金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定要在两个月内,并且办理领取失业金是需要被动离职才行的哦
    • 解除合同,法院调解之后可以取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3
      1、可以,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签收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应重新判决。 2、解除合同法院调解书不同于判决书,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不成协议后,经过法庭作出的判决,带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 3、调解书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而达成的协议,具有自愿性。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