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应该怎么进行法庭质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6:11:37 372 人看过

质证,就是在法庭审理活动中,辩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控方、其他同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以及法庭依法收集的证据,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证明的目的、证明的标准等等进行质疑、质询。

1、质证的对象质证的对象主要是控方的证据,但也包括同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庭依照职权收集的证据。

2、质证的范围对单一证据,主要是从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证,除此之外,还可从证明的目的、证明标准进行质证。

3、质证的基本方法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质证:

(1)对证据的形式要件提出质证。规定的证据有7类,有些证据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如果不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就不具备证据资格,比如通过测谎仪获得的证据材料,我们就可以提出质疑。

(2)对证据提供者的法定资格提出质证。

(3)对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质证。

(4)对举证程序也可以进行质证。

(5)对举的举证目的进行分析,提出质证意见。

(6)要注意从证明标准上对控方的证据进行质证。比如质疑控方证据是否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是否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程度?

4、非法证据的排除刑事诉讼法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因此,在质证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质证,在非法证据排除上,应注意以下点:

(1)发现如果可能存在非法证据,一定要提出,并且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或者在法庭上当庭提出并要求记录在案。

(2)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提出非法证据,要提供初步证明责任或者线索,所以在提出之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

(3)在提供线索之后,如果因为举证不能,可以申请法院证人出庭或者依职权进行调取,而且这种申请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要求法庭记录在案。这样防止一审法院置之不理,为二审做好准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1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证据的庭审质证该如何进行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
    2023-06-13
    216人看过
  • 证人如何在法庭上进行质证
    对于证据的出示和质证,规定的顺序是: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2、原、被告对第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原告或者被告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3、审判人员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发问,当事人可以互相发问。审判长也可以询问当事人。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事实或者诉讼请求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逐项陈述事实和理由,逐个出示证据并分别进行调查和质证。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无需举证、质证。当事人向法庭提出的证据,应当由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宣读的证据,可以由审判人员代为宣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由审判人员宣读。案件的同一事实,除举证责任倒置外,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首先举证,然后由另一方当事人举证。另一方当事人不能提出足以推翻前一事实的证据的,对这一事实可以认定
    2023-04-21
    67人看过
  • 律师在出庭前应该准备什么证件
    一、律师在出庭前应该准备什么证件律师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基层律服务工作者应提交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律服务所具介绍信及事位于本辖区内证明材料;事近亲属应提交身份证件与委托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事工作员应提交身份证件与事合劳事关系证明材料;关社团体推荐公民应提交身份证件。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3、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
    2023-06-03
    142人看过
  • 庭审中对借条的质证怎么进行?
    1、借条的形式。对借条质证,可以对借条的形式进行质证,正常的借条需要有名称、当事人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和具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借据。2、借条的内容。借条直接反映借贷的事实,借款的金额,约定的利息和还款时间,如果诉讼请求与之违背就可以主张。比如,约定了还款时间而超出诉讼时效。3、借条的真实性。借条应该为原始的书面证据,任何经过串改、涂抹都应当判定无效。同时借条应反映双方借款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便是无效的。4、借条的合法性。违背国家法律和常理,当事人在被胁迫和欺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和协议是无效的,这个规定自然适用于借条。5、关联性的违背。借条显然违背其他客观存在的事实,通过其他客观、真实的事实和证据,反向证明借条的虚假和无效。比如通过鉴定,证明借条非被告所写等等。6、被告不在场的质证。如果原告不在场,现有证据真实、可靠,法院可以根据被告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但是法院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有质疑,可
    2023-06-25
    298人看过
  • 欠账不还应该怎么进行法律程序
    欠账不还的法律程序如下: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欠款不还的后果如下:1、产生逾期费用,包括罚息和违约金;2、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如果贷款企业没有金融牌照的,欠款不还不会上征信,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但是如果被起诉到法院,依然拒绝归还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情节严重者会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恶意逃避债务的话,那么就会上升到犯罪的层次,对于情节恶劣的行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综上,签章不还的,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处理。欠账不还扣车犯法吗一、欠账不还扣车犯法吗1、欠账不还扣车犯法。债权人私自扣欠款人的车属
    2023-08-15
    53人看过
  •  支付律师费却未出庭,应该怎么办?
    本文介绍了诉讼费用的退费情况,包括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调解达成协议后按协议约定退费、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退费情况等。在实践中,退费的具体数额和方法因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而异。退费,以诉讼费为例:是指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预先支付的款项中,超出应缴纳的诉讼费用部分,由法院返还给当事人。换句话说,就是多退少补。实践中退费的几种情况: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3、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4、一方上诉缴纳诉讼费,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承担并缴纳后,退还给上诉人缴纳的费用,否则待进入执行阶段后处理。5、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办理50%的退费数额。
    2023-10-21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如何向法庭进行法律质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1
      质证,就是在法庭审理活动中,辩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控方、其他同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以及法庭依法收集的证据,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证明的目的、证明的标准等等进行质疑、质询。 1、质证的对象质证的对象主要是控方的证据,但也包括同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庭依照职权收集的证据。 2、质证的范围对单一证据,主要是从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证,除此之外
    • 劳动纠纷庭审用律师如何进行质证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5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的证据,可以作为审判人员在审判中解释后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质证,即法庭审判阶段的证据调查,是指法官和当事人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出示的各种证据,通过询问、识别、质疑、驳斥等形式,揭示证据的证明力,并根据事实确定诉讼活动。在法律意义上,法院必须通过法确定的证据必须经过法院调查和质证的程序,否
    • 行政诉讼证据的庭审质证该如何进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
    • 律师如何进行质证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7
      质证,就是在法庭审理活动中,辩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控方、其他同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以及法庭依法收集的证据,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证明的目的、证明的标准等等进行质疑、质询。 1、质证的对象质证的对象主要是控方的证据,但也包括同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庭依照职权收集的证据。 2、质证的范围对单一证据,主要是从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证,除此之外
    • 工程质量保证应怎么进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05
      工程质量一般由三个阶段保证: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