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6:30:21 418 人看过

民法典关于房屋赠与的规定如下:

(1)赠与房屋的,赠与人和受赠人要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且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2)赠与人在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公益性赠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3)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房屋赠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房屋赠与的条件有什么?

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一)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三)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四)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六)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赠与房屋的,赠与人和受赠人要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且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除了办理赠与公证或者公益性赠与外,在房屋所有权转移后,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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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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