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可以免征土地出让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2:44:42 242 人看过

1、住宅,产权证登记日期在2002年5月23日之后的存量房;

2、产权证登记日期在2002年5月23日之前的住宅,交易所系统内有过土地出让金缴纳记录的;

3、经上市交易过一次且产权证附记中有上市记录的住宅,例如产权证附记注明上市房改房;

4、确认土地性质为出让的住宅。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1、开发商拿地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出让一定年限(使用最高期限: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的土地使用权给开发商,开发商需一次性交纳该年限内的土地出让金。

2、购买满5年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及其它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产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区人民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二、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是什么?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二)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三)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城市建设支出。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五)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城镇地区的很多单位、公民在获得土地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需要缴纳土地税。若是不缴纳,或者是少缴纳的纳税主体,都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责令支付罚款,此类土地使用者在缴纳罚款的同时,也需要补缴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规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确定协议出让最低价应当综合考虑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

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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