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有哪些会计处理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2 11:26:10 492 人看过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改征期初有进项留抵税款,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借方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应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免抵退税规定计算的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当期应免抵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发生服务终止或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增值税额应冲减销项税额,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向境外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或按规定直接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出口业务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由于各类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多交的增值税。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多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末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试点当月按照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再设置上述专栏。

二、会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国内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专用发票、购进农产品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可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取得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进行核算。

【案例】2013年8月,济南A物流企业,本月提供交通运输收入100万元,物流辅助收入10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当月委托上海B公司一项运输业务,取得B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万元,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

A企业取得B企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0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222000

【案例】2013年9月2日,济南A物流企业(一般纳税人)与H公司(一般纳税人)签订合同,为其提供购进货物的运输服务,H公司于签订协议时全额支付现金6万元,且开具了专用发票。9月8日,由于前往目的地的道路被冲毁,双方同意中止履行合同。H公司将尚未认证专用发票退还给A企业,A企业返还运费。

Ⅰ。H公司7月2日取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借:在途物资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45.95

贷:现金60000

Ⅱ。H公司7月8日发生服务中止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60000

借:在途物资-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45.95

2.购进农产品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销售普通发票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按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会计核算。

【案例】例:2013年2月,济南S生物科技公司进行灵芝栽培技术研发,本月从附近农民收购1500元稻草与棉壳用作研发过程中的栽培基料,按规定已开具收购凭证,价款已支付。

借:低值易耗品13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5

贷:现金1500

(二)一般纳税人国内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进口货物或服务、接受铁路运输服务1.进口货物或服务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会计核算。

【案例】2013年8月,日照G港口公司,本月从澳大利亚Re公司进口散货装卸设备一台,价款1500万元已于上月支付,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255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工程物资15000000

贷:预付账款15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000

贷:银行存款2550000

【案例】2013年9月,日照G港口公司,进行传输带系统技术改造过程中,接受澳大利亚Re公司技术指导,合同总价为18万元。当月改造完成,澳大利亚Re公司境内无代理机构,G公司办理扣缴增值税手续,取得扣缴通用缴款书,并将扣税后的价款支付给Re公司。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Re公司的对账单齐全。

Ⅰ。扣缴增值税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188.68

贷:银行存款10188.68

Ⅱ。支付价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169811.32

贷:银行存款169811.32

2.接受铁路运输服务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按照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案例】2013年10月,济南S生物科技公司委托浙江某铁路运输服务公司运送购买的技术研发用设备一套,支付费用4500元,其中运费4000元,上下力资500元,取得运费发票。

借:固定资产——研发设备42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80

贷:现金4500

(三)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四)混业经营原一般纳税人“挂账留抵”处理兼有增值税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开始试点的当月月初将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上期留抵税额,转入“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2013年10月,济南A物流企业,本月提供交通运输收入100万元,物流辅助收入10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当月委托上海B企业一项运输业务,取得B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万元,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

Ⅰ。取得运输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1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000

Ⅱ。取得物流辅助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物流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

【案例】2013年9月2日,济南A物流企业与H公司签订合同,为其提供购进货物的运输服务,H公司于签订协议时全额支付现金6万元,且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9月8日,由于前往目的地的道路被冲毁,双方同意中止履行合同。H公司将尚未认证专用发票退还给A企业,A企业返还运费。

Ⅰ。A企业9月2日取得运输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现金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945.95

Ⅱ。A企业9月8日发生服务中止的会计处理:

货:银行存款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945.95

【案例】2013年9月,无锡X设备租赁公司出租给L公司两台数控机床,收取租金半年租金18万元并开具发票,L公司使用两个月后发现其中一台机床的齿轮存在故障无法运转,要求X公司派人进行维修并退还L公司维修期间租金2万元,L公司至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X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还已收租金2万元。

Ⅰ。X企业9月份取得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设备出租153846.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153.85

Ⅱ。X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货:银行存款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5.98

一般纳税人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提取的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案例】2013年8月3日,南京K律师事务所安排两名律师参加某企业家沙龙,免费提供资产重组相关业务法律咨询服务4小时。8月5日,该律师事务所安排三名律师参加“学雷锋”日活动,在市民广场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3小时。(该律师事务所民事业务咨询服务价格为每人800元/小时)

Ⅰ。8月3日免费提供资产重组业务法律咨询,按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4×800)÷(1+6%)×6%=362.26(元)

相关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362.2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2.26

Ⅱ。8月5日为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服务活动,不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六)一般纳税人出口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计算应税服务销售额应缴纳的增值税。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服务的免抵退税。

1.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按应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等科目,按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2.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3.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中止补交已退回税款的,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七)非正常损失发生购进货物改变用途以及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规定进项额不得抵扣的,借记“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八)免征增值税收入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按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九)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案例】M货运公司2013年8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国税稽查部门查处,当月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9月3日,M公司当月第一次领购专用发票25份,17日已全部开具,取得营业额86000元(含税);18日该公司再次到主管税务机关申领发票,按规定对前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预缴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税款的计算:

86000÷(1+11%)×3%=2324.32(元)

相关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324.32

贷:银行存款2324.32

(十)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般纳税人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一般纳税人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案例】2013年10月,济南S生物科技公司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价款1416元,同时支付当年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370元。当月两项合计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1786元。

Ⅰ。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税控设备1416

贷:银行存款1416

Ⅱ。发生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370

贷:银行存款370

Ⅲ。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786

贷:管理费用370

递延收益1416

Ⅳ。以后各月计提折旧时(按3年,残值10%举例)

借:管理费用35.40

贷:累计折旧35.40

借:递延收益35.40

贷:管理费用35.40

(十一)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的,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2013年10月25日,济南Z巴士公司当天取得公交乘坐费85000元。

计算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款85000÷103%×3%=2475.73元,相应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2524.27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475.73

(十二)税款缴纳月末,一般纳税人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或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一般纳税人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次月缴纳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交增值税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十三)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十四)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入税控设备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十五)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月份终了上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税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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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2日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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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企业会计准则》为标志的会计改革和增值税为标志的税制改革至今已进行了7个年头,许多原先隐含着的问题现在逐渐明朗起来,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即是其中之一。依照现行规定,增值税不能象其他流转税一样进入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这种处理方式是按征税技术建立起来的,并不考虑增值税的费用身份,由此造成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本文主张确立增值税的费用身份,使之进入损益表,并将这一过程称为“增值税费用化”一、现行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及其弊端由财政部于1993年12月30日颁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是现行增值税会计的指导性文件。这个文件将增值税排除在损益表之外,不承认增值税的费用身份。其基本作法是:货物一经购入,便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将准予抵扣的进项税从采购成本中剔除掉;货物一经销售,便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将销项税从销售收入中剔除掉。这样,“产品销售成
    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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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征管过渡方案的方案有哪些
    但是,对于试点地区属于“营改增”的纳税人,原先按规定可以实行营业税差额政策的,如果在试点后存在未抵扣完的扣除项目的衔接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的规定是:“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下同)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2011年12月31日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2012年1月1日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笔者认为,“营改增”征管过渡方案的这种衔接方案似乎存在一定的问题。在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方法上,理想状态下,扣除项目应该在其对应的收入确认的所属期从其确认的收入中进行扣除,但这个在实际征管中存在问题,因为我们无法把纳税人的扣除项目和其取得的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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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信营改增有哪些内容
    一、电信业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基础电信服务:包括提供语音通话服务,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增值电信服务: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二、电信业服务的适用税率?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三、电信业企业提供套餐服务、融合服务时,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票据?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按公允价分别开票,否则:赠送部分视同销售,折价部分核定调高存量套餐业务终端设备试点前已交付用户并结转成本,电信服务在试点后提供。例:电信费含税收入5000元——基础电信1000:1000/1.11×11%=99.10——增值电信4000:4000/1.06×6%=22
    202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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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实施范围有哪些?
    1、营改增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哪些?税率是如何规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2)部分现代服务业,一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是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三是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服务;四是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五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六是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鉴证和咨询服务。税率设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税率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依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
    202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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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附加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这段内容讲述了城市建设税、堤防税和教育追加税的计算方法以及营业改革增加后的追加税计算方式。城市建设税为7%,堤防税为2%,教育追加税为3%。营业改革增加后的追加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城市建设税7%等于961、16*7%等于67、28元,堤防税2%等于961、16*2%等于19、22元,教育追加3%等于961、16*3%等于28、83元,地方教育发展2%等于961、16*2%等于19、22元,营业改革增加后,追加税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作为税金计算依据。 城 市 建 设 税 7 % = 9 6 1 6 * 7 % = 6 7 . 2 8 元 , 堤 防 税 2 % = 9 6 1 6 * 2 % = 1 9 . 2 2 元 , 教 育 附 加 3 % = 9 6 1 6 * 3 % = 2 8 . 8 3 元 ,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2 % = 9 6 1 6 *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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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现行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剖析2012年7月5日,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2]13号),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处理、期末留抵税额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但在实践中,核算规范尚存在如下问题:(一)营改增可以抵减的销项税额未在资产负债表上及时、完整体现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但是由于当期抵减的销项税额与本期实际产生、可以用于抵减当期和未来期间的销项税额并非完全一致,可能存在时间性差异。那么,只在“应交增值税”下面增加“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还不能满足企业的核算要求,主要有:一是未完全反应纳税人可以抵减的销项税额。如增值税附表(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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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会计如何处理
    自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对于试点范围的兼营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试点之前货物和劳务的挂账留抵进项税额(以下简称留抵税额)如何在试点之后抵扣和核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业务问题。留抵税额的产生及其抵扣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如果把试点之日前货物和劳务的留抵进项税额在试点之日后抵扣,就会出现本应抵扣货物和劳务销项税额的进项税抵扣了“营改增”应税服务销项税额,造成中央财政收入“吃掉”地方财政收入的情况。所以,2011年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均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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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计人必须掌握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一般纳税人国内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专用发票、购进农产品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可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1、取得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进行核算。2、购进农产品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销售普通发票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按农产品买价和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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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企业哪些情形可按简易办法计税
    一是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二是出租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三是动漫企业开发、转让动漫版权。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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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后,增值税和营业税发票有哪些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05
      1.营改增纳税人需要重开营业税发票的,应收回原营业税发票的所有联次。 2.营改增纳税人凭营业税发票的所有联次,向原地税机关提请备案,由原地税机关收缴发票所有联次并出具重开营业税发票证明。 3.营改增纳税人凭原地税机关出具的重开营业税发票证明和缴纳营业税的完税凭证。自行开具或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上注明“重开已缴纳营业税发票,缴纳的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