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律师:婚姻关系法律知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6:11:23 296 人看过

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

1、财产问题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婚假一般有多少天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你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假相关文章
  • 关于法律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
    2023-08-04
    353人看过
  • 婚姻离婚财产法律知识是什么?
    婚姻离婚财产法律知识是:在离婚时涉及到的财产问题时需要双方充分协商。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一、离婚了孩子可以跟着妈妈姓吗?离婚了孩子可以跟着妈妈姓,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离婚后财产分配注意事项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现存婚姻关系所采取的一种行政
    2023-03-11
    151人看过
  •  法律关系中的法人股东与股东法律关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和股东之间存在区别。首先,法人是指在民商事交易法律关系中,具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或个人,而股东只是公司法人的出资人。其次,法人通常指的是公司,即公司法人。股东则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因此,股东和法人之间仅涉及身份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和股东之间存在区别。首先,法人是指在民商事交易法律关系中,具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或个人,而股东只是公司法人的出资人。其次,法人通常指的是公司,即公司法人。股东则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因此,股东和法人之间仅涉及身份问题。 【主体】法人和股东主体:法人和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地位的组织,而股东则是公司法人的出资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人具有决策权、管理和控制权,而股东则享有股权收益和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
    2023-08-30
    221人看过
  • 律师函的知识
    律师事务所
    1、律师函的定义律师函,又称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2、律师函的本质、功能与特点(1)律师函的本质律师函是律师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因此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2)律师函的功能A、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函无疑具备传达委托人的意思、意志和律师的法律评价等信息的沟通,也是为获得送达对象的预期信息反应而制作的。B、心理强制功能,通
    2023-06-06
    107人看过
  • 婚姻关系是法律事实吗
    法定结婚年龄
    一、婚姻关系是法律事实吗婚姻关系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民法典律关系的消亡、民法典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二、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形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主要有两种情形: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
    2023-05-06
    423人看过
  • 关于结婚须知的法律常识
    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若干张。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7、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8、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
    2023-04-13
    220人看过
  • 保险中介相关法律法律知识
    一、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保险代理人有专业代理人和兼业代理人。不管是哪种类别的代理人,他们都是代理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1、专业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2、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公司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兼业代理人只能代理与本行业直接相关,且能为投保人提供便利的保险业务,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不得兼业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二、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在经济发达国家,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市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与保险代理人相比,保险经纪人具有如下特点:(一)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或
    2023-04-23
    199人看过
  • 浦东新区律师费怎么收
    法律综合知识
    一、浦东新区律师费怎么收(一)计件收费方式(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2)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
    2023-12-17
    170人看过
  • 浦东三林保险法律师要多少钱
    (一)对于那些主体并不涉及任何特定的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为每起案件人民币800至10,000元不等;而如果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时,每起案件将收取基础服务费用1000至2000元。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万元时,则需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的计费比率如下所示:10001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5%至6%;100,001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4%至5%;1000,001至5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3%至4%;500,001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2%至3%;1000,001至5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1%至2%;而对于超过500,000元的部分,收费比率为0.5%至1%。(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那么律师收费标准为每起案件人民币1500至12,000元不等;然而,如果案
    2024-08-06
    368人看过
  • 法律上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上应该协议或者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一、离婚时需要拿什么证件离婚都需要拿的证件: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二、分居两年能够离婚吗?夫妻的婚姻关系不会因为夫妻分居两年的行为而自己解除。以下是夫妻离婚时的注意事项:夫妻自愿离婚的,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三、老婆怀孕怀的是别人的孩子可以要求离婚吗老婆怀孕怀的是别人的孩子能要求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
    2023-06-27
    376人看过
  • 撤销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一、撤销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1,撤销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推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主张归个人所有的,应承担证明责任,如有证据证明为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关于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而不是从婚
    2023-06-16
    210人看过
  • 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特点
    1、主体的单一性和身份性首先,公民是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作为特殊主体的国家。而在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其他。同时,一般民事领域中的“自然人”,不仅包括个体的公民,而且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而婚姻家庭法领域中的自然人是严格意义上的个体公民,不能做任何扩大的解释。诚然,家庭是一种社会细胞组织,但是,如果以家庭(或者是“户”)的形态作为主体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时候,它所介入的就只能是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婚姻家庭法律关系本身。其次,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公民。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社会关系的主体也只能是公民个人,比如同事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等等。婚姻家庭关系是法律关系,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关系,它的主体必须具有特定的亲属身份。民法典律关系也发生在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但是,继
    2022-11-05
    475人看过
  • 解除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无效在法律上的区别
    一、解除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无效在法律上的区别1.两种行为所具有的性质特征存在显著差异。尽管离婚和无效婚姻均涉及到解除男女之间的法律关系,但实际上两者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2.导致这两种情况产生的根本原因亦有所不同。离婚的起因源于婚姻关系正式建立之后,而且并非是因为婚姻行为本身违法,实质上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然而,无效婚姻的出现则是由于违反了结婚的法定前提条件,在婚姻关系正式确立之时,违法行为便已经作为既定的事实发生。《民法典》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二、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的抚养权要如何去变更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变更:一、双方自行协商变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自行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即可。二、起诉变更。如协议不成,
    2024-04-05
    162人看过
  • 夫妻关系认定的法律知识是怎样的
    简单的表述有:夫妻,丈夫与妻子的合称,即男女通过合法的婚姻组成的配偶。较为复杂的表述有:合法有效婚姻所创设的男女法律关系,由此产生大量的法律后果,包括相互依附、共同寝食、相互扶养以及在性生活上相互忠诚的义务。按照通常的说法:夫妻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结合的伴侣。夫妻双方具有特定的身份,虽然这种身份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时代有很多不同的内容,但是在根本上,夫妻是性伴侣。这种两性之间的关系与社会上其他的两性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夫妻是两性的结合,互为性对象,同性结合不构成夫妻。夫妻两性的结合还必须是合法的。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这种合法结合的方式可能不止一种,有法律婚、仪式婚,仪式婚也是结婚的合法形式之一。不以合法的方式结合的男女两性,不能称为夫妻。夫妻是性伴侣,需有共同生活的目的。所谓共同生活,包括许多方面。虽然共同生活不仅仅以性生活作为其全部内容,但性生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重要内容。没有性生活内容的男女两
    2023-06-12
    32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假
    词条

    婚假一般指的是员工本人结婚依法可享受的假期。法定的婚假为3天。 婚假是员工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其所在单位如数支付工资,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一种对员工的精神抚慰,同时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更多>

    #婚假
    相关咨询
    • 涉外婚姻之离婚的有关法律知识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1-18
      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明星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一条———离婚。对此,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法律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  (一)一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 沈阳婚姻律师知识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3
      婚姻家庭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应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不应先入为主地促使当事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是使当事人坚定离婚的意志。而应在接受委托时,深刻领会当事人真实意图,掌握“合”与“离”的精神实质与法律内涵,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力争使纠纷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关于沈阳婚姻律师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
    • 2020年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知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9
      2017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
    • 婚姻家庭法知识婚姻法上禁止的血亲关系指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婚姻法上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指什么答:《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血亲主要是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缘上与自己出于同源的亲属,如自己的
    • 相关法律知识:婚前财产相关法律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6
      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2、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