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存价款,即如果查封、扣押的财产不易长期保存或者保存所需成本过高,则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2.扣押房屋、车辆等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
3.人民法院可以保全抵押物、留置物,但是,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这是因为当事人以其财产设立抵押、留置属于民事担保行为,而财产保全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虽然人民法院可以对存在抵押、留置担保形式的财产进一步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但是,这一司法行为并不能否定民事抵押、留置行为的法律效力,因此,抵押权人、留置权人仍然有优先受偿权。
4.保全第三人财产。即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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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对车贷有什么影响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动产抵押超级优先权对降低银行车贷业务中因抵押登记空窗期的客观存在而产生的放贷风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银行在今后的车贷业务实操中要充分利用此规定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根据该条的规定,要享有超级优先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抵押物须是动产,不能是不动产;二是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本身的价款而不是其他债权;三是须在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同时,超级优先权的优先效力在于享有超级优先权的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受偿,但滞后于留置权。因为留置权的产生往往与抵押权标的物价值的保存或者增加有关,所以留置权优先于动产抵押超级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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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留置物采取财产保全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根据《民诉意见》第102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人有优先受偿权。如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到问法网首页在线咨询,与律师一对一直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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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犯罪方式是什么,可以采取什么方式减轻负担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6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刑罚有以下两种执行方式,其中一种是选科式: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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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可以采取什么方式分配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1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1、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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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采取哪几种担保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0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之担保方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 (一)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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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采取财产保全可以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