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骗购外汇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骗购外汇罪与敲诈勒索罪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又有严格的区别:
外汇罪的犯罪人可以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和威胁,而敲诈勒索罪只能使用威胁和胁迫。如果行为人在受害人面前使用暴力,则不属于敲诈勒索罪的范围。其次,骗汇罪的犯罪人一般会在迫使对方达成交易后,以一定金额的金钱或货物作为价格支付给对方,,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人完全无偿占有被害人的财产
(3)不同的主观方面。骗购外汇罪的犯罪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谋取非法利益而进行强迫交易,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人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骗购外汇罪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2.骗购外汇罪与挑衅罪的界限
挑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也可以表现为胁迫行为。这两种犯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而挑衅罪侵犯的是简单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2)不同的客观方面。强迫交易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货物,而挑衅罪的行为人大多无偿占有被害人的财产。主观上,强制交易的行为人是为了达成交易,谋取非法利益。挑衅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寻欢作乐的
(4)不同主体的强迫交易罪可以由单位构成,而挑衅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3.骗购外汇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无论是骗购外汇罪还是抢劫罪都可以客观地使用暴力和威胁,可以侵犯受害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但它们是完全不同的对象。强迫交易罪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抢劫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抢劫的暴力程度是无限的,甚至可以使用故意杀人的方法,而强迫交易犯罪的暴力仅限于造成轻伤的范围。(3)威胁的内容不同。抢劫的威胁是杀人和受伤的威胁;强迫交易的威胁更为广泛。除了杀戮和伤害之外,它还可以暴露个人隐私、破坏财产或抓住受害者的某些弱点,作为一种手段
(4)不同的威胁。抢劫威胁是在受害者面前实施的,通常用语言或行动表示。强迫交易的威胁可以在受害者面前实施,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实施,无论是口头语言还是书面形式。(5)意识到威胁的时间不同。抢劫威胁具有当场立即实施暴力的现实可能性,而强迫交易威胁可以当场实现,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后实施。(6)是否可以使用“其他手段”是不同的。除了暴力和胁迫外,抢劫还可以使用其他手段,如酗酒、吸毒麻醉等,而强迫交易只能使用暴力和威胁(7)不同的客观表现。抢劫罪的客观方面是强行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强迫交易罪是强行买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抢劫罪的行为人完全无偿占有被害人的财产,而强迫交易罪的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货物作为价格。抢劫行为人主观上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强迫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主观上达成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不同主体。抢劫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强制交易罪可以由自然人或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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