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管辖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8:34:51 486 人看过

如果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中,犯罪现场包括犯罪现场和犯罪结果现场。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现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此外,针对或使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场所包括犯罪行为发生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财产损失地。

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管辖

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栖身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讯。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入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晰,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讯;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假如自诉人提不出增补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归自诉,或者裁定驳归。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半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实的稍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归起诉。

必要时,也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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