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使用许可期限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使用许可合同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协商,但不能超过专利保护的期限。
二、申请专利要多长时间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三、专利侵权法定赔偿标准
(一)以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侵权人侵犯权人的,给权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应包括以下两种:
l、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权人的产品销售量下降而造成的损失。
即以权人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下降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数。因此,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得权人所占市场份额、所获利润减少,所以,这种利润的减少,理应由侵权人赔偿。
2、侵权人的侵害权的行为使权人的产品销售本应增加而未增加。
一件产品刚面市时,其销售量可能不是很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促销、宣传工作的展开,消费者会越来越多的接受该产品,其市场占有额也随之扩大。当侵权人的侵权产品进入市场时,权人的产品销售量可能并未下降,甚至仍旧上升,然而,同以往的销售量上升率相比却是减缓了,这时,在计算权人的经济损失时,就要考虑到人应该增加而未增加的产品销售额,将该数额乘以产品利润之数作为权人的实际损失计算。
(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
当无法确定侵权行为给权人造成的损失数额时,如权人尚未实施,也未许可他人实施;产品尚未大量生产及全面投入市场;权人不提供真实数额,无法采用前述方法计算损失数额时,则应以侵权人侵权行为所获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即以侵权人在市场上的销售额乘以侵权人的每件侵权产品的利润作为侵权人的全部利润。
侵权人在市场上销售额由侵权人提供或通过查询侵权人的帐目、听取证人证言或向税收、工商了解情况等方法来调查、查证,以便正确确定侵权产品的数额。对侵权人的利润可由侵权人提供,或从原材料价格、生产成本、销售价格、税收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测算、查实。
(三)以侵权人生产的侵权产品总额乘以权人产品利润或同行业的平均利润所得之数为赔偿额。
在知道侵权产品的生产、销售总数,但不知其利润,或权人对侵权人所提供的利润表示异议、或侵权人所提供的利润与核查侵权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税收、原材料价格等情况后所得利润数相差甚大时,可以采取该种办法,以权人的产品的利润与侵权产品总额相乘之数作为损失赔偿额。另外,如权人所提供产品的利润明显不合理或有可能提供虚假情况,则可以侵权产品的总额乘以同行业的平均利润所得之数为赔偿额。
(四)以被告的生产规模等因素确定侵权赔偿额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发生权人所受损失无法计算,或权人没有提供真实情况,而且侵权人也拒绝提供因侵权而获利的数额,且调查取证因地方保护主义或侵权人不配合、阻挠而无法获得真实数据时,可以依据侵权人的生产规模来确定。
生产规模是由设备、生产时间、工人数量等因素决定的,所以我们在计算赔偿额时,应依据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的数量,及该设备的生产能力,生产工人的数量,每日、每月生产时间,是采取三班制,还是二班制等方面来计算侵权产品的数量,再以此数量来乘以权人的产品利润或同行业平均利润所得之数为赔偿额。
(五)以不低于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将许可使用合同中的许可使用费作为确定赔偿损失的依据。以权人将其许可他人实施时,实际或可能收取的许可使用费作为损失赔偿费的最低额。但是,我们要明确,这种计算方法得出的数额是侵权人要承担的民事责任,而非双方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而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中规定的许可使用费,是以使用费为依据的一个推定,这种推定数额一般应比许可使用费高1-6倍。
(六)应规定法定赔偿标准
我国目前尚无法定赔偿标准,但权的侵权有其特殊性,不象侵犯财产、人身权那样易于确定,侵犯权的证据较难取证,权人为确定损失赔偿数额要花费大量精力、物力取证、调查,法院为确定赔偿额也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所以有必要确定一个法定赔偿标准,即由法律明文规定不法侵害权造成损害的赔偿数额,明确规定实施了某种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的数额是多少。
尽早出台法定赔偿标准,对法定赔偿标准可综合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时间长短、侵权行为的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侵权产品的数量,所侵害的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一个法定赔偿数额。
在采用上述六种方法计算财产损失时,确定赔偿数额时还应考虑权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权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包括因侵权人产品的无序竞争而造成产品价格下跌的损失,以及因侵权产品粗制滥造使产品的声誉受损而引起的其他损失。
因侵权而引发的诉讼活动的各项支出也应计算在权人的损失内,应由侵权人负责赔偿。
另外,我们还应考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我国在的侵权案中也适用了精神损害赔偿,如对假冒他人署名美术作品而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函中表示:赔偿损失的范围和数额,应根据原告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全部实际损失,以及本案的综合情况予以确定。与同属于的也应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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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使用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法规定的范围内对其专利享有的权利的实际行使。这包括在专利有效期内,持有者可以在经济活动中独占性地使用、制造、销售、许可他人使用或出售其专利技术。 专利使用有助于激励创新,促进技术的传播与应用,也为专利权人提供了经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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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许可合同中专利使用许可方式包括专利申请书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7专利许可有几种方式:一、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二、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 三、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是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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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使用证怎么申请安徽在线咨询 2021-09-29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支付使用费即可。 专利实施许可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专利实施许可仅转让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利,转让方仍拥有专利的所有权,受让方只获得了专利技术实施的权利,并没拥有专利所有权。专利实施许可是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使用费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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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专利许可使用费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8专利许可使用费主要根据以下情况来予以认定: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所支出的费用;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3)专利许可的类型、实施的行为种类和期限;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和时间。 此外,市场上是否有可供选择的替代技术,双方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能力,也是影响使用费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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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许可权?专利许可合同与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2专利许可权指专利权人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全部或部分专利的权利。这种许可,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协议。专利书面协议,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除《专利法》第14条规定的计划许可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均需订立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并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法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并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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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专利技术使用许可合同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3你的问题比较复杂:首先,对于股权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由于你们是虚假出资,所以如果没有按照注册资本的金额来转让。那之后你和其他股东就有承担不足注册资本的法律风险。其次,股权转让应当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备案。但原来签的转让协议只要内容合法,形式有效,还有有约束力的。建议你可以先补办工商登记。最后,对于公司的专利技术,建议你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与对方约定相应的保密方式和期限,并约定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