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笔录签字后有法律效力,是做出执行裁定的依据之一。执行笔录是人民法院执行员、书证员,依照法定执行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司法文书中规定的执行事项,采取强制措施时,将执行人情况详实地记录下来的一种司法文书。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强制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缺席判决怎么执行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三、强制执行流程和办理时间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的区别?
39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笔录的区别
132人看过
-
庭审笔录和开庭笔录有什么区别
201人看过
-
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的区别及应用场景
232人看过
-
醉驾录笔录和预审有什么区别?
213人看过
-
辨认笔录与指认笔录的区别是什么
267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勘验笔录和勘验笔录的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勘验笔录:就是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勘验笔录可以用文字记载,也可以拍照、录像、绘图或制作模型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
-
第一次笔录和第二次笔录有啥区别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31、第一次询问笔录与第二次询问笔录是有肯定的差异的。 2、第一次询问笔录通常比较简单,因为在第一次询问的时候,公安机关掌握的只是案件的大致情况,对于细节通常是不会了解的; 3、第二次询问笔录公安机关获到部分证据后,会针对性的提议问题,由犯罪嫌疑人进行解答。如果是同一办案人员进行二次讯问,往往是针对第一次漏掉、决裂理、有疑点之处进行讯问。如果是分别办案人员进行讯问,说明案件已经进入下一个关节,该关节
-
民事诉讼中询问笔录和调查笔录的有何区别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41、询问笔录主要是针对案件的事实部分对于当事人进行的,而调查笔录多数是对于一些国家机关机构的一种调查取证的笔录。 2、通常所说的调查笔录是指司法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在初查阶段向公民或有关单位依法进行调查时,记载调查情况的客观文字记录材料。而询问笔录是指为查明案件事实,在立案以后依法询问证人或被害人(包括其亲属)、犯罪嫌疑人亲属时,依法制作的记载询问情况的文字记录材料。
-
-
勘验体检笔录和个人体检笔录有什么区别?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41.审查认定勘验、体检笔录在制作上可否符合法定流程。需要注意的主要包括以下多少个方面: (1)制作勘验、体检笔录的人在主体上可否合法。对此,要注意审耷勘验、体检笔录可否为承办该案的的侦查人员、体检人员及其主持下的专门工作人员所制作; (2)审查勘验、体检当时可否邀请有证明人证明,或通知其成年亲属到场。 (3)审查勘验、体检笔录可否有勘验、体检人员和证明人签名或盖章。发现有违法情况应要求予以纠正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