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5:31:36 224 人看过

成为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是,股权可能会被显名股东处分。隐名股东显名化需要按照公司对外转让的程序进行,名义股东应当提前三十题书面通知其他的股东,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公司章程对此可以作出另外的规定。

隐名股东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公司法解释三》出台后,虽然隐名股东的地位从法律上得到了一定的肯定,但作为隐名股东仍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实际投资人,由于未被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工商登记文件中,其股东资格不被认可而导致败诉。当产生风险时,隐名股东将丧失对公司股权的实际控制,只能根据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约定向名义股东主张违约责任。因此,隐名股东应从以下几方面保护自身利益:

(1)保证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权益

作为实际出资人在与名义股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时候,必须明确双方的关系即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而不能规定为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关系,不同的约定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这对于双方都存在极大的风险。因此在签订隐名投资协议时应注意:

A、在合同中明确隐名股东在实际出资后所享有的各项股东权益,包括实际持有的股份比例、出资金额、利润如何分配等,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B、协议中应明确名义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如未经隐名股东书面同意,名义股东不得将公司股权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给第三人等;

C、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隐名股东要确保其股东利益,必须明确约定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如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必须通过隐名股东的同意,显名股东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可以有效保障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D、明确显名股东发生违约行为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从而确保在法律风险发生后,隐名股东对名义股东采取法律手段时有相应的合同依据。

(2)防止显名股东擅自转让其名义的股权

我国法律采用的公示原则和善意第三人原则,都体现了对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保护,为了防止显名股东利用其股东身份针对善意第三人行使有损实际出资人利益的股东权利,除了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之间签订的隐名投资协议,隐名股东还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公司其他股东,以此来确保自己的股东利益不受侵犯。这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当显名股东将其名下的股权在经过了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的情况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拥有了对该股权的所有权,作为实际出资人不仅可以根据隐名投资协议要求显名股东返还其转让股权所获得的收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可以要求对显名股东转让投赞成票的其他股东承担侵权责任,这样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实际投资人的利益。在实践中,有些实际投资人因个人原因不方便将其投资的事实告知公司其他股东,可以通过信托的方式,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

此外,在签订隐名投资协议的同时,可以将由显名股东代持的股份向隐名股东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显名股东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转让。即使因为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等原因需要变卖股权,隐名股东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

作为实际投资人,如果必须采用隐名投资的形式进行投资,应当尽量考虑详尽周全,制作严谨有效完善的隐名投资协议,尽量加大参与股东会议的程度,最大程度的避免法律风险,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已经成为某个公司的隐名股东,隐名股东风险有什么?
    一、隐名股东风险隐名股东顾名思义便是名字隐藏起来的股东,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的名义人都没有记载。隐名股东又称实际投资人,指的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虽然隐名股东未被法律禁止,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隐名投资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如投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利益受侵害后法律救助困难;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等。因此隐名投资人应与其合伙人签署行之有效的隐名投资协议,以协议方式约定双方的权益义务,发生纠纷时作为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身份即使不被承认,但可依据该合同主张权益。另外,应经常参与公司的决策行为和管理行为,积极参加股东会议,定期列席股东会议,了解公司发展动态,进行有效的控制。二、隐名股东应该如何防范(一)投资前与显名股东签订书面的代持股协议。签订书面代持股协议一方面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确认隐名股东地位的一个重要要求,另一方面也通过书面形式将所有权利义务固定下来,避免将来发
    2023-02-20
    454人看过
  • 隐名股东如何规避风险
    一、隐名股东如何规避风险隐名股东最主要的一个规避风险的办法就是,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名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从保护隐名投资者的的角度出发,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隐名投资者是拟投资公司的实际股东,显名股东只是代为持有股权;(2)隐名投资者可以随时要求显名股东将股权变更登记至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3)如果拟设立公司不能成立或隐名投资者无法变更为注册股东,则隐名投资者享有要求返还投资款的权利,或者在公司发生资产增值时,享有要求按比例返还投资增长价值的权利;(4)显名股东因持有股权所享有的利益,如公司利润等,应支付给隐名投资者;(5)未经隐名投资者同意,显名股东不得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就此约定相对严格的违约责任。二、隐名股东规避风险的其他方法除了上述
    2023-06-16
    94人看过
  • 隐名股东投资有何风险?
    他人邀自己以他人名义入股,有何风险?问:朋友入股300万,资金不够,邀我入50万,如何写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有何风险?(只能以她的名义入股)答:您的风险很大,可能形成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借款,另一种是隐名股东。如果您想形成借款关系,就与她写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日期、抵押物等。如果您想形成隐名股东投资关系,需要其他股东签字认可,以股东身份与她形成委托持股协议。本网建议您最好形成借款,并有抵押物担保,以确保您将来收回50万元本金。因为形成隐名股东关系的话,50万元投资款是不能退的。
    2023-06-05
    371人看过
  • 有关隐名股东的立法现状和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隐名股东的概念隐名股东是指虽未被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也未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但对公司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的实际出资人。与隐名股东相对应的是名义股东。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签订合同,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权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但并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隐名股东不得以规避强制性法律法规为目的。如实际出资人为规避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对投资领域、投资主体等方面的限制,例如某些行业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公司等,而与名义股东约定以名义股东的名义设立公司,因违反了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无效。二、我国关于隐名股东的立法现状(一)《公司法》1我国现行《公司法》并没有对隐名股东作出明确的规定。2.《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2023-06-09
    425人看过
  • 是否存在避免隐名股东遭受法律风险的方法
    一、是否存在避免隐名股东遭受法律风险的方法存在避免隐名股东遭受法律风险的方法的方式如下:1.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法、有效的股权代持合同,约定股权的归属;2.保留履行出资义务的凭证;3.适当参与公司经营,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4.其他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二、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区别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1.显名股东未实际出资,而隐名股东实际出资;2.显名股东进行了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具备股东资格,而隐名股东并未进行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从而不具备股东资格。三、隐名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在公司中一般都会有股东,这个股东有可能是显名股东,也有可能为隐名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
    2024-03-19
    291人看过
  • 隐藏股东涉及哪些法律风险
    一、隐藏股东涉及哪些法律风险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有:1.实践中,代持双方之间的协议一般隐蔽性较强,若一方违约的在,则另一方取证比较困难;2.实际股东在合法取得股权之前,只能通过代持协议间接主张权利,无法直接以股东身份主张权利;3.其他风险。二、公司隐名股东享有何种权利公司隐名股东享有的权利如下: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隐名股东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
    2023-06-20
    138人看过
  • 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风险的防范
    此类风险来源于显名股东,因此其防范应着眼于显名股东。具体防范措施包括:1.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显名股东是名义股东,股东权利只能以他的名义来行使。因此,隐名股东要控制公司,必须约定好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行使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必须通过隐名股东同意,显名股东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必要时,甚至可以要求显名股东将某些股东权利的行使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隐名股东、其职员或其信任的第三人,并提前出具行使股东权利的必要手续。这样的约定可以有效保障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2.排除显名股东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显名股东行使其名下股权的财产权,侵害隐名股东的财产权益。当显名股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个人财产,因而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3.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约定高额违约责任并予以公证。由于显名股东在法律上被
    2023-08-16
    218人看过
  • 隐名的股东可能面临什么样的风险
    隐名股东主要有以下几大风险:第一,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而无法亲自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比如投票表决权等;第二,隐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文件中,可以对股权进行处分或者滥用股东权利,因此隐名股东的权益可能会被恶意损害,比如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等等;第三,隐名股东难以证明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关系,容易引起纠纷。如果双方未签订合同或者签订了合同却没有注明出资和代持股关系,则隐名股东很难证明自己的身份,从而引发纠纷。一、合伙人以公司名义贷款怎么办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
    2023-03-29
    272人看过
  • 揭示隐名股东风险的重要事项
    一、揭示隐名股东风险的重要事项1.合同起草风险主要是代持协议的起草是否完善,如果不完善很容易产生纠纷;2.股东地位不被认可,由于公司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因此如果不记载实际股东的姓名,那么在法律上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也就为股东行使权利设置了障碍。3.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权利,比如擅自出让股权或者滥用表决权。4.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需要通过代持人进行,如果代持协议约定不明或者代持人不守信,则股东权利的行使没有保障;5.由于代持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6.代持股人意外死亡的,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的法律纠纷。【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
    2023-09-22
    241人看过
  • 第三方如何应对隐名股东的风险?
    隐名股东对第三人的风险如下:1、是隐名投资协议无效,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不享有投资权益;2、显名股东可以对公司、其他股东和第三人行使其股权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隐名股东要行使股东权益,需通过漫长的诉讼途径;3、根据外观主义原则,公司优先保护第三人的利益,隐名股东不能以名义投资者不具备股东资格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哪些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股东负出资义
    2023-07-04
    101人看过
  • 法律上隐名股东的含义
    1、不是公司的股东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不是公司的股东,因而无法直接自己行使股东权利,不能直接控制股权。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显名股东同意替代隐名股东持股成为公司股东,隐名股东同意自己投资由显名股东代为持股,实际上在双方之间成立合同,因此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因此,隐名股东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显名股东主张权利,但是却不能因自己是公司实际投资人而以股东身份向公司主张权利。一、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或者虽有书面合同但约定不明确,将很难确定显名股东是否有违约行为,这将使隐名股东可能失去对投资的控制权,或者很难约束显名股东的行为。2、股东地位不被认可法律所认可的股东是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作为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因而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无法亲
    2023-04-06
    114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且以他人名义记载为公司股东,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实际出资人。与其相对应的是名义股东,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隐名股东和干股股东隐名股东与干股股东干股股东,系指由其他股东或公司赠与股权而获取股东资格的人。干股的实际出资者也不是股东登记所载明的股东。干股股东一般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自身并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干股多是基于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奖励或者赠予形成的,确切地说干股股东是有实际出资的,只不过其出资是由公司或者他人代为交付的。故对干股股东资格应当予以认定。实践中也有将接受贿
    2023-07-08
    145人看过
  • 隐名股东退股的隐隐股东怎么行使权利
    隐名股东退股,对于新的隐名股东,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显名股东找隐名股东追偿怎么做可以走执行异议诉讼的途径,向法院出具你们之间的管理协议书,请求法院变更执行人;关于显名股东的损失,你可以基于你们之间管理协议向隐名股东主张赔偿。你手头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你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变更是没问题的。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
    2023-07-24
    318人看过
  • 名义股东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存在。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05-06
    43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隐名股东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隐名股东风险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7
      有以下方法可以规避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 1、与名义投资者签订合法有效的股权持有合同,约定股权归属; 二、保留履行出资义务的凭证; 3、适当参与公司经营,取得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四、其它方法。
    • 作为隐名股东出资公司,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有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隐名出资人实际认缴企业出资,但企业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公开登记的出资人不一致。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出资人,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为显名出资人。 显名出资人与隐名出资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但是在涉及第三人的交易中,隐名出资人不得以工商登记不实对抗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然面临着交易不确定的法律风险。 隐名出资人本身而言,法律
    • 强行隐名股东法律风险的救济方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02
      1、通过诉讼或者其他股东半数同意,确认股东资格; 2、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且签订完善的隐名股东投资协议; 3、实际投资人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 4、没有完善的隐名投资协议时,公司法设置了最后一道防线,投资权益的归属还是归于实际投资人。
    • 隐名股东的风险和规避方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5
      隐名股东顾名思义便是名字隐藏起来的股东,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的名义人都没有记载。隐名股东又称实际投资人,指的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虽然隐名股东未被法律禁止,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隐名投资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如投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利益受侵害后法律救助困难;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等。隐名股东最主要的一个规避风险的办法就是,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名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
    •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怎样防范啊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投资前与显名股东签订书面的代持股协议。签订书面代持股协议一方面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确认隐名股东地位的一个重要要求,另一方面也通过书面形式将所有权利义务固定下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如果您已经是隐名股东却没有和显名股东签署该协议,那么要尽快补签一份,因为这对双方都有利。(二)法人代表人选最好由隐名股东本人或者其信任的人担任,因为法人代表不一定要由股东担任,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都可担任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