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5:51:07 389 人看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

第二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内容。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予网上公开:

(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适宜网上公开的其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六条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

第七条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时,应当隐去下列内容: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以及被处罚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

(三)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作出说明。

第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执法机关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实施公开的行政执法机关予以更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第十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的,应当从互联网上撤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广东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广东(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6项法定):处罚依据法定、处罚种类法定、处罚主体法定、处罚程序法定、处罚形式法定、处罚职权职责法定。2、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二)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1、公开①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②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如依法表明执法身份、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公开、处罚决定公开等)。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开原则。公开是指作出行政处罚的规定要公开,就是说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凡是要公民遵守的,就要事先公布,让人民了解,这是一条原则。其次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管理,对违法当事人给予什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是什么要公开,重大的行政处罚要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作出决定;依法举行听证会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应当公开举行,要对群众公开、对社会公开,
    2023-06-02
    231人看过
  • 北京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哪些内容,信息公开的作用
    北京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哪些内容?(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三)、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四)、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五)、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六)、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七)、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八)、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九)、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十)、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信息;(十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十
    2023-06-01
    231人看过
  • 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怎么写
    一、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其流程的法律依据及其要求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行政机关收到任何内容申请不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如果收到的申请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同时内容又不明确的建议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灵活回答,坚持做到一次性告知,从而实现高效便民。如果经过更改、补充,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依然不清楚,行政机关则以申请不符合法定方式为由驳回申请。如果申请人逾期未提交更改、补充申请行政机关则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可不作回答。二、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怎么写呢熟悉了公开指南后,进入【申请办理】栏目,按要求填写。填写时注意一下几点:1、带红星的为必填项目。2、联系电话等务必填写准确。3、申请目的、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应明确得反应申请所需要申请的信息
    2023-05-04
    83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应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哪些?
    一,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公开的重点内容:(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例、数量、程序,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9)重大建设项目的标准和实施情况;(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内容:(1)城乡建设和管理和重大事项;(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
    2023-04-13
    436人看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内容是什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29号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2014年6月11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格式和报送方式,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第二条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第三条本准则附件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核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保荐人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文件。如果某些文件对发行人不
    2023-06-03
    190人看过
  • 怎样去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怎样去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方法:可以到当地政府的门户网站或者专门的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
    2023-06-03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违反公开政府信息罪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
    • 什么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原则和行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行政处罚信息披露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及时披露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备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依法公布;未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税收行政处罚信息为什么要公开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3
      税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结果网上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搭建了群众行使监督权的平台。市局稽查局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的范围、形式和内容。
    • 什么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8
      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谁处罚、谁公开”的要求,负责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依法接受其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承担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并予以指导、监督。
    • 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的内容包括什么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8
      原行政机关未在复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属于复议决定在期限内未得到执行,不形成新的行政法律关系。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七条,申请人可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的内容,可以参考以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