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预付款的规定书写有严格限制,合同当事人不能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预付款与定金性质不同,违约时不需要双倍赔偿。合同中的预付款也是按照合同协议签订的金额计缴印花税。
一、合同中预付款的规定怎么写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合同中预付款的规定书写时是不能随意约定。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二、预付款怎么缴纳印花税
一般按照合同协议签订的金额计缴印花税。如合同协议未予明确,可按照实际结算金额计算。预付款项时不需先预缴印花税,通常在交易结算完毕后计缴。
三、预付款可以退吗
预付款是否可以退,要看其实际的性质。如果预付款属于定金的,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能退。若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预付款作为定金的,一方主张另一方退还的,应当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n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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