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构成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6:21:44 260 人看过

一、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构成是什么

损失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金的种类

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

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

这种合同属从合同。

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

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

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

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3、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

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

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违约金一般是要包含违约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预期收入来计算的,但是也不能过高,因为过高的违约金违背了违约金设立的初衷。

因此当事人如果遇到过高的违约金的话可以要求法院降低违约金的数额到一个合适的水准,确保当事人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是否能够同时适用
    1、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同时适用。2、侵权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时造成合同违约的,受害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向侵权方主张损害赔偿和违约责任。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第五百九十三条【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时违约责任承担】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3)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预期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对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是这并不当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
    2023-03-01
    125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1、归责原则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未按约履行义务,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2、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在一般侵权责任之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有无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的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过,在合同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3、义务内容的区别。合同的义务内容往往是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和利益关系确定的但是,在侵权行为中,不存在着法定的义务内容由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决定的问题。4、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违约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不影响违约金责任的成立。但是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5、责任范围不同。合
    2023-06-16
    476人看过
  • 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可以同用吗
    损害赔偿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应当怎样承担合同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三)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二、民法典合同违约损害
    2023-03-22
    422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责任的交叉问题
    债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与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交叉问题在实务中,会存在第三人侵害债权与债务人违约交织在一起,如果只简单地处理债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而不考虑债务人的违约赔偿问题,必然造成处理不公,如在某些场合因第三人侵害债权承担赔偿责任后,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就会使债务人得到不当利益;如果同时也考虑债务人的违约赔偿问题时,则债务人在债权人接受第三人侵害债权赔偿后继续履行债务,就会使债权人得到不当利益。因此,对此交叉问题,应妥善处理,从而恰当追究债权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具体而言分以下四种情况处理:(1)债权侵权行为致使债务人丧失继续履行能力的或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履行发生清偿效力而使债权消灭的,此则由第三人全部赔偿债务人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而且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2)债权侵权行为妨害了债权的实现,但债务人应当且能够继续履行债务的,则应继续履行,此时,第三人只就自己的侵权行为给债权人造成
    2023-06-05
    420人看过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根据我国民法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离婚精神损害侵权责任有如下几个构成要件:第一,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构成的前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中过错方造成的的损害事实,主要是指使配偶身份利益遭受损害的事实。这种损害事实主要是一种精神上的损害,其表现为离婚过错方破坏了配偶身份的纯正和感情的专一。[2]即直接侵害了配偶一方的同居权、忠实请求权等等,从而使无过错方遭受精神上和感情上的痛苦和折磨,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并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例如,精神压抑所致的肉体伤害与病痛;社会地位、名誉、尊严等社会价值受到贬损;产生消极、否定、绝望等情感。第二,损害事实。过错是侵权责任构成的重要要件。过错责任是侵权法归责原则体系中的一般原则[3]。构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是侵害夫妻配偶权的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因此,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中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此应注意,离婚本身并不构成
    2023-06-08
    268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有什么区别,违约损害赔偿的方式
    一、违约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有什么区别违约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的区别在于二者的性质不同,违约损害赔偿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支付违约金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在实践中,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可与赔偿损失并用。但在两者并用的情况下,应以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作为责任的最高限额。二、违约损害赔偿的方式违约损害赔偿有如下方式:1.修复。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2.折价赔偿。财产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对于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
    2023-06-08
    387人看过
  • 违约精神损害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而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既涉及到违约责任的因素,也涉及精神损害赔偿,但从根本上说,其在大的理论框架下还是一种违约责任,是对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补偿,因此还是应该在整体上适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按照王*明教授的观点,我国《民法典》主要采用了过错推定责任原则19,那么在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中也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原告在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并有精神损害产生时,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对此违约没有过错,在法律上就可以推定被告具有过错,并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可以看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人承担的举证责任相对较轻,这样将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2)责任构成要件。一个行为在什么条件下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必须有责任构成要件予以规范。综合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我认为
    2023-02-19
    491人看过
  • 违约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的发展趋势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而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最初,基于对人格商品化和引发滥诉的担忧、以及精神损害难以量化的考虑,法律拒绝给予精神损害以物质赔偿。但随着人类自我意识的进一步觉醒、自我价值的发现,人格利益在人类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日益提升,出现了给精神损害以物质赔偿的迫切需要。由于社会变迁,思想观念也已发生变化,人们认为金钱赔偿非但不足减损人格价值,反而可以提高其被尊敬性,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的确定,籍法官自由裁量权也可合理解决。在此基础上,法律认可了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从无到有,反映了法律对人的关怀已从物质世界扩展到精神世界。随着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人们对精神利益,人格利益的重视逐渐加强,民法对此应予以关注。这虽得益于法技术的发展,而更多的则是基于一种价值判断。“人的感情、感觉是所有的人的生活中一个重
    2023-03-03
    199人看过
  • 停工赔偿损失是否是违约责任
    是的。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损害赔偿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一、合同根本违约的责任怎样规定的合同根本违约有下列责任:1.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公约规定的一种主要的违约救济方式。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责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2.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违约救济方式中最严厉的救济方式,它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当对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后,守约方可以宣告解除合同。3.承担利息。一方当事人没有支付价款或其他拖欠的金额,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对这些款项收取利息,而且不妨碍其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二、食堂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都有什么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2023-03-30
    459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是违约损害赔偿?
    一、满足什么条件是违约损害赔偿?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一方作出违约行为,包括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3、另一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4、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是什么?1、一般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违约人需要具有明确的过错责任。2、对于严格责任的部分,需要有明确的免责事由。1、双方约定了赔偿范围的,违约人依当事人约定的损害赔偿承担赔偿责任。2、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违约人按法定的赔偿范围进行赔偿三、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定赔偿范围有哪些?1、应遵循完全赔偿原则,即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2、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023-04-14
    155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的司法实践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的区别: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损害赔偿与采取补救措施的区别:在不适应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挽回损失。但修补后如仍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给予损害赔偿。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什么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条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3-07-20
    51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所受到的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以赔偿,它是充分、全面地保护守约方利益的有效措施。赔偿损失应当以守约方有损失为前提;同时,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违约方也要全部赔偿,通过赔偿使守约方的利益能够达到合同得到履行的相应状态。2、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对有关赔偿损失的问题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作出安排。它不同于损失发生后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于损失赔偿要以守约方受有损失为前提,当损害发生后,会遇到确定赔偿额的困难,且其计算又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因此,约定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助于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有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对违约损失当事人没有约定计算方法的,应按受损害方损失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等因素确定。3、赔偿损失以补偿性为常态赔偿损失,是以弥补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为目的的。
    2023-02-28
    294人看过
  • 违约责任与过错、损害赔偿的法律解释
    民法典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需要有过错,而过错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中违约责任是否存在过错《民法典》合同编原则上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首先,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不考虑其是否有过错。其次,并不是说当事人对一切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都要承担责任。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可免于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债务人是否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有时需要考虑其自身的过错和对方的过错。
    2023-07-02
    196人看过
  • 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赔偿损失
    一、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赔偿损失合同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后,如果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缔约过失能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吗按规定,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1、固有利益损失;2、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因此,在缔约过失中可以主张间接损失,即主张可得利益损失。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
    2023-06-17
    38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损害赔偿责任中的违约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1
      在整个合同法律制度中,违约责任是重中之重,它起着维系合同关系、促使当事人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作用,是市场经济秩序得以维持的一个利器。而损害赔偿则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并且其它任何违约责任形式皆可转化为损害赔偿。
    • 什么是违约责任,如何认定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5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二)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违约损害赔偿的前提。 (三)过错的问题确定。 (四)因果关系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客观联系。
    •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违约金责任有什么不同?违约责任与赔偿金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违约金责任有什么不同的问题,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可与赔偿
    • 违约责任由什么构成,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
      违约责任由什么构成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一、行为。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无约可违,自然不存在违约责任。。二、过错。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
    • 的损害赔偿责任究竟是违约责任,还是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