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审查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8:42:08 347 人看过

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

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6、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

一、死刑复核程序与死缓复核程序的区别

死刑复核程序与死缓复核程序的区别:

(一)关于核准权:死刑核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07年1月1

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收回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但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以外,仍然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核准权:死刑缓期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都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二)关于核准程序:

最高法院复核死刑的程序:

1、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的审判组织: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

2、提审被告人。原则上要提审被告人,当面听取被告人的意见。

3、审查核实案卷材料。

4、听取辩护人意见。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承办法官应当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听取意见时,应当制作笔录附卷,辩护人提交了书面意见的,也应当附卷。

5、制作复核审理报告。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2、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3、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4、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注意:死刑复核程序只对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的人有效。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如果部分罪犯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但有的没有被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那么在死刑复核期间,该判决对被判处死刑的人不具效力,而对没有被判处死刑的人已经生效。这和二审有着重大区别,对一审判决,只要有一个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一个被告人提起抗诉,则全案不生效。

二、死刑复核需要多长时间

死刑复核制度是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和核准的制度,包括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核准。死刑复核制度具体表现为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包括死刑案件的报请复核、复核和核准等。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请求复审的内容与审查方式有哪些?
    复审请求形式审查的内容:(1)复审请求是否属于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请求;(2)复审请求人是否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复审请求人是否是全部申请人;(3)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是否符合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期限不符合规定的,在有恢复权利请求的情况下,该请求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以及第九十三条有关请求恢复权利的规定。处理方式:(1)复审请求不属于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请求,而是对专利局作出的其他决定或者通知不服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2)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不予受理;在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情况下,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的,应当进行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3)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予受理。在
    2023-07-08
    447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法官问责的内容
    一、死刑复核程序法官问责的内容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任务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因此,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
    2023-04-21
    464人看过
  • 哪些死刑不用复核
    没有死刑不用复核,死刑必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一、死刑一般执行多久被告人被判死刑,下级人民法院如果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判死刑上诉可以多活多长时间判了死刑后最多活七天,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
    2023-04-04
    294人看过
  • 死刑复核需要进行全面审查吗
    1、死刑复核要全面审查。死刑复核,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因此,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2、全面审查的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6)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
    2023-06-11
    306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需要审核哪些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需要审核哪些内容?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二、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本(一)申请人:林xx男46岁浙江xx人家庭地址:xx县xx镇平西路xx号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联系手机:xxxxxxxxxxx被申请人:陈男21岁浙江xx人、家庭住址:xx县xx镇xx村154号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消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x公交认字[2010]第00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三、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本(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性别:_______,民族:_______,身份证号码:
    2023-06-08
    292人看过
  • 专利复审请求的审查及审查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和程序经济原则。1、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在先审级未处理的事项通常不能由在后审级超前处理,以避免对当事人的审级损失。2、程序经济原则程序的进行应当避免重复并尽可能地迅速、节省时间和费用。专利复审请求的审查介绍1.引言本章主要涉及复审请求的审查中的审查原则、形式审查、前置审查、合议审查以及复审决定等方面的内容。2.法律依据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章。3.审查原则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和程序经济原则。3.1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在先审级未处理的事项通常不能由在后审级超前处理,以避免对当事人的审级
    2023-08-06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死刑复查没审核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4
      死刑审查不合格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判。在死刑审查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死刑审查结果。
    • 死刑复核复查与二审的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2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区别有以下四点: 1、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 2、提起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死刑复核程序是由作出死刑判决、裁定的法院主动报请的。 3、提起的条件不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
    • 复核机关主要对哪些内容进行审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 如何复核死刑案件具体审查哪些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5
      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怀孕的妇女; (二)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四)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五)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六)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
    • 入职审核要查哪些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以下信息,是属于用人单位必须了解核实的员工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应当在避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对员工进行入职审查: 1、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 2、是否有潜在疾病、残疾等; 3、是否达到16周岁; 4、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仍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5、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有未到期的竞业限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