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延期交房费用标准文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5 08:31:38 403 人看过

关于逾期交付房屋之违约金的比例通常应不超出主合同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二十,然而,若由此引发的损失严重程度较高,则违约金的比例亦可适度上调至主合同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自逾期之日起,买方即有权向对方请求即时履行支付责任。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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