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院就医期间自杀的,医院有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21:03:48 232 人看过

医院里面出现生老病死是很正常,有些患者患者在医院住了很久,失去了生存下去的希望,就会在医院里面自杀。这时患者的家属认为是医院方面监管不利而导致,那么患者在医院就医期间自杀的,医院有责任吗?

这个要具体分析,看医院安全设施,护理义务是否到位,确定其是否有责任赔偿。

患者入住医院时,从法律的角度讲就应视为双方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不但负有为患者诊治的义务,还有义务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并尽到一定的看护义务。因此,医院是否需要对患者的自杀行为负责,就要看患者的自杀行为是否与医院的诊疗活动有关,医院是否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就要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患者在医院自杀多见于以下几种情况:

1.精神病患者

精神病患者是一个自杀率较高的群体,在医院自杀者也并不少见。大部分精神病专科医院都有完善的评估、护理体系,不同类型的患者接受不同程度的约束,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自杀的发生。而综合性医院中的精神科往往是开放性病房,较少会严格约束患者。加之目前抑郁症患者增多,有自杀倾向者不在少数,一时看护不到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

因此,对于这类高危患者,医院一定要认真评估风险,加强约束和管理。如果医院未按照精神病护理的要求看护病人,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患者自杀医院要负责任。

2.老年或终末期患者

很多老年患者或者久病无治愈希望的患者选择放弃治疗,一些患者是不愿意继续受疾病的折磨,一些患者则是因为高额的医药费。对于这一类患者如果细心实际上还是能够觉察到蛛丝马迹的,自杀也是需要勇气的。

如果患者已经有了轻生的念头,并且已经明显表现出来,医院没有重视,疏于照顾;或者没有医嘱合理的护理级别,护士未按照护理级别要求巡视,明显存在过错,医院就可能需要赔偿。本案正是这种情况,但由于患者行为隐匿,护士按规定巡视,因此未判定有过错。

3.医患纠纷导致自杀

医患纠纷是目前的热门话题,很多患者以死相逼。有些患者术后恢复效果不理想,可能留下终身残疾,医院不肯赔偿就大闹,从窗户飞出。还有些患者患大病,无钱治病,请求医院无果,患者家属在医院服毒自杀。这些情况都并不少见。

实践证明,这种情况下医院很难脱身,多数都会赔偿。比如说患者手术后瘫痪,如果证明手术存在过错,与患者瘫痪有因果关系,而瘫痪是导致患者自杀的原因,那么医院的诊疗行为就与患者的自杀有了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需要根据过错大小进行赔偿。而如果手术并没有过错,本来患者都快死了,医院还救了患者一条命,但患者对残疾的后果不能接受而自杀,由于医院应对此类患者轻生有一定的预见性,因此如果没有相应采取措施对自杀行为进行预防,那么医院就可能被判定存在一定过错,需要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抑郁患者放弃住院后却自杀,医院需要负责任吗?
    我国法律针对精神障碍的患者,对医疗机构规定了更严谨的告知义务,即对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医疗机构认为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仍要求出院的,执业医师应当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的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签字确认。医院在患者放弃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没有按照规定由执业医师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并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签字确认,需要负责。律师补充:抑郁症是现在最常见的一种心理疾病,以连续且长期的心情低落为主要的临特征,是现代人心理疾病最重要的类型。患者被医院收治后,双方即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医院的责任在于提供科学完善的医疗服务,医院对患者采取的护理措施,其目的是对病人进行生命体征观测,而不是对病人
    2023-05-06
    148人看过
  • 癌症病人在医院跳楼自杀医院要负责任吗
    癌症病人因不堪忍受病痛,住院期间在医院跳楼身亡,患者家属向医院索赔无果后,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靖江市法院孤山法庭审结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医院无责。生病绝望跳楼身亡去年3月11日,张某深感身体不适,和家人一起到靖江某医院处检查,诊断为贲门肝癌转移术后复发,当即决定住院治疗。但是在住院的日子里,3月17日上午,张某趁着陪护他的儿子出去办事的空隙,悄悄给亲人、朋友写了遗书,遗书内容为:“……我实在难以忍受这病痛的折磨,因此,我决定走了,请支持我的决定……”然后从四楼房间的窗户跳下身亡。索赔无着对簿公堂张某跳楼自杀后,其亲属万分悲痛,但认为医院有三方面过错:一是医护人员没有尽到保密义务,告知了张某患肝癌的病情,使张某有轻生念头;二是医院安全措施不当,医院四楼当时正在装修,没有防护措施,也是导致张某跳楼死亡的原因之一;三是护理不到位,张某是重症患者,医护人员未尽到看护职责,他一个人从二楼到
    2023-06-13
    311人看过
  • 住院患者外出受伤,医院有责任吗
    住院患者外出受伤,医院有责任吗如果是自己私自出去,医院没有责任。如果请假外出,医院有责任。病人请假外出,医疗机构承担的相关义务毋庸置疑,医疗机构承担的主要是诊疗义务。但同时,类似于宾馆、酒店等服务经营场所,医疗机构还承担了病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义务。结合安全保障义务及医患之间信息获取的差异,笔者认为,病人请假外出医疗机构应尽到以下四种义务:1、审核义务。医疗机构对病人外出申请的审核分为两种情况: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病人在意识清醒、自由意志下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即应做出相应的审核;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其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或同意。2、告知义务。由于医疗行业的专业性,病人对自己的病情及外出可能发生的风险并不一定完全知晓。对此,医疗机构应
    2023-06-02
    466人看过
  • 延误救治患者医院有责任吗
    一、延误救治患者医院有责任吗面对患者病情的延误,医院确实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1.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其治疗行为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2.当医院因疏忽、过失或违反医疗规范等原因导致患者最佳治疗时间被延误,进而造成患者损害时,医院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这种责任的认定,主要基于医院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是否遵循了医疗行业的专业标准。二、医院延误救治担责的认定依据医院延误救治担责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医疗行业的专业标准以及具体的医疗行为事实。具体而言,这些依据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包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它们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依据。2.医疗行业的专业标准:即“医疗水准”,它是判断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的重要标准。医方在从事诊疗护理行为时,应具有合理的注意及适当的技术,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
    2024-08-14
    203人看过
  • 患者病情延误医院有责任吗
    医院治疗事关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延误治疗往往的后果比较严重,也是激发医患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延误病人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规律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认定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延误病情的结果是否由于医院的过错或者过失行为导致,医方的过错在一般情况下应就其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而加以判断。从充分保护患者的利益和利于医疗技术的发展出发,医方应尽的注意义务应当是民法上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注意义务。具体而言,医方在从事诊疗护理行为时,应具有合理的注意及适当的技术。所谓“合理的注意及适当的技术”,其判断标准是“医疗水准”,即医师于医疗之际,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在同一情况下所应具备的标准。一、延误病情医
    2023-02-22
    375人看过
  • 工伤患者是否有自主权选择医院就医?
    可以选择,但是要选择公立医院,一般是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工伤可以异地就医吗工伤可以异地就医。要在发生事故伤害后及时到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异地治疗申请手续。经事故发生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即可到异地进行工伤治疗。未及时办理工伤异地治疗手续的,工伤保险经办经办机构不予报销工伤保险待遇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在办理异地安置住院就医登记手续时,可在安置省,直辖市内国家公布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家、一年可变更二次。《中华人
    2023-07-04
    91人看过
  • 抑郁症患者住院期间自杀身亡,医院该不该赔
    医院在对患者的护理未尽注意义务的,其对患者的死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患者被医院收治后,双方即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抑郁症属于精神障碍类疾病,依据诊疗规范的要求,医方进行诊疗活动时,不但要进行药物治疗、心理辅导,还应做好风险告知、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同时还应规范书写病历资料。抑郁症患者在医院自杀身亡,对医方的过错审查,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有无充分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患者住院、陪护、护理风险、离院外出、离院责任等风险;有无准确评估患者自杀自伤风险;病情治疗过程中有无尽到安全检查义务等。律师补充:宾馆、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公共场所安保义务的边界不宜无度扩张。在行为人主观追求死亡的情形下,无论其身处何种场所均极有可能发生伤亡后果,此时更应理性审视各
    2023-05-06
    452人看过
  • 患者在医院摔伤,责任归属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对患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患者在院内摔伤,医院未尽到风险提示或抢救等义务,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牌,未及时救治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商场顾客摔伤谁负责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
    2023-07-06
    341人看过
  • 医生患者医院在医疗纠纷中的责任分别是什么
    一、医生患者医院在医疗纠纷中的责任分别是什么医生患者医院在医疗纠纷中的责任分别是: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二、医疗纠纷归责原则医疗纠纷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等。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且存在违规操作、隐匿病历资料等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
    2023-08-08
    91人看过
  • 医院患者走失是谁的责任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与医疗形成的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2、患者走失的,如果医疗机构尽了应尽义务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责任;3、患者走失医疗有过错的,共同承担责任。4、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一、医院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1、医院的权利主要包括治疗权(疾病检查权、自主诊断权、医学处方权);医学研究
    2023-04-07
    61人看过
  • 主治医生有责任让患者转院吗
    一、主治医生有责任让患者转院吗若已发生了损害行为,受害方则可据此提起诉讼。如加害方主张损害乃由受害者有意为之、或是由于受害者自身因素以及第三方所致,那么加害方应当负担举证责任。倘若加害方可证实此观点,那么其将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倘若无法充分举证或证据不足以支持其观点,那么便应当对侵权责任负责。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援引一例因医疗机构未尽到妥善转诊义务而引发的医疗纠纷。所谓“转诊义务”,即是指医疗机构对于本院无法进行有效治疗的病患,或者是超出本院治疗能力范畴的病患,必须及时地将他们转送至具备相应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这项义务乃是医疗机构的法定职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二、根管治疗遗漏根管医生责任大吗这的确是医者的疏忽所致,然而并非重大问题。在根管治疗过程中若有任何根管被遗漏未处理,便可能使得整个根管系统
    2024-07-02
    225人看过
  • 住院患者在医院摔跤滑到,医院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医院地上一滩粥,行人走路摔跤,医院是否需承担责任?2015年11月24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身体权纠纷,判决被告吴某赔偿原告顾某损失,医院对此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顾某家属在南通市某医院住院,顾某在医院照顾病人的饮食起居。2014年7月30日下午,顾某乘坐该院住院大楼的电梯,出电梯时脚下踩到一滩粥,导致其右手粉碎性骨折。为此,顾某将泼粥者吴某和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30日下午,被告吴某乘坐电梯时将粥打翻在地,之后原告顾某乘坐该电梯出电梯时,脚下踩到吴某泼在地上的该滩粥摔倒受伤。庭审中,医院辩称顾某受伤是吴某的行为造成,应由吴某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的情形,且顾某自身也未注意到地上的粥,对摔伤自身也有过错,医院不应该承担任何的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在将粥泼到医院的电梯口时,应当预见到他人踩到粥的相应危险,而其未能及时清
    2023-06-08
    222人看过
  • 患者在医院去世医院不退钱报警有用吗?
    患者在医院去世医院不退钱报警无用,医疗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一、医疗损害侵权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中华
    2023-06-22
    361人看过
  • 四川人民医院一医生自杀是医患纠纷吗
    3月31日,四川省人民医院医生周晓辉在家中自杀身亡。4月1日11时许,四川省人民医院官方微博证实此事,表示医院普外科主任医师周晓辉属非正常死亡,警方已排除他杀。对于是否存在8个月的医闹,该工作人员称,确实曾有病人在医院住过并发生过争执,相关部门也在核实这一情况。在官方消息发布前,网上多名认证为该医院医护人员的网友称,周晓辉因不堪长达8个月的医闹压力在家中自缢,生前卖车卖房准备赔偿病人。对此,4月1日下午,四川省人民医院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无法确认周晓辉非正常死亡与医疗纠纷有关,网上声援周医生的很多,我们很感谢,但周医生没有留下遗书,有些说法可能不实。该工作人员表示,院方正在和家属及周医生生前的同事了解情况。对于是否存在8个月的医闹,该工作人员称,确实曾有病人在医院住过并发生过争执,相关部门也在核实这一情况。有网友表示周晓辉留下了患有癌症的妻子,医院证实这一情况属实,领导及同事已经前往
    2023-04-11
    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伤病患者在医院自杀而死院方有没有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人在医院住院跳楼自杀,院方应该负一定赔偿责任
    • 患者自杀医院要赔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义务,或者因实施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林某因麻痹性痴呆、神经性梅毒而进入该医院接受治疗,医患双方即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应当按照规范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医疗设施和医疗服务。 如果医院已经尽到了相应的管理或护理义务,对于患者死亡结果的发生,并不具有管理或护理上的过错,或损害后果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患者家属要求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
    • 医院住院病人死亡在医院自杀的医院要负责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7
      要看摔倒的原因是否与院方有关,如果是因为院方的原因,如地面有坑洞、地面湿滑等,则医院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因为值班大夫不在医院不在医院治疗,患者出院的,医院是否负有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第一个问题:医院负有责任,应该赔偿。因为自从患者住院之时起,医患双方就形成了一种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依此合同,医院有义务尽到保护和救治患者的约定义务。由于值班大夫不在致使患者因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忘,这是医院对自己义务的怠于履行行为,因此医院对此事故的发生是负有责任的,应该赔偿。 第二个问题:关于诉讼时效,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
    • 病人在家中自杀医院有责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2
      要看是什么样的病人,如果属于精神方面有缺陷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的病人,医院将病人放回家导致病人自杀的医院应当承担责任,一般病情患者在家中自杀医院一般没有责任。对于护士在没有主任医生的同意下将患者放回家的行为会不会对护士的职业生涯有影响,要看医院对于住院病人管理规定,护士职业手册等规定,来判断护士的行为是否违反医院内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