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工留薪期是从受伤休息之日开始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工伤期间关于工资总额的确定?
“工资”是工资总额的简称,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对此,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伤期间关于福利的认定?
“原工资福利待遇”中包括福利,福利不属于工资范畴。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
计算工伤职工工伤待遇时所用本人工资怎么算
278人看过
-
停工留薪工资是工伤待遇的话应如何计算?
231人看过
-
工伤员工有哪些待遇,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30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应赔偿的工伤待遇怎么计算
380人看过
-
工龄起止时间如何计算
336人看过
-
停工留薪待遇如何计算?
418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工伤保险待遇的停止待遇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7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因此,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
-
请问工伤待遇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怎么计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4工伤期间存在一个停工留薪期,这个时间应该由劳动能力鉴定进行判定,不能按照实际休息时间进行计算。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的时间计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因停工留薪期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 因医疗(包括康复治疗)等原因,停工留薪期需要延长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提前30日向市
-
工伤待遇支付的时间怎样计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者不服工伤
-
-
怎么计算工伤认定的起止时间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8工伤认定时效的起止时间的计算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