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抗辩权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8:31:18 491 人看过

一、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民法典》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先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抗辩权的特征:

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1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之债相关文章
  • 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有几种形式
    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不安抗辩权中止的效力①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按民法典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此处所谓适当担保,既指设定担保的时间适当,更指设定的担保能保障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至于担保的类型则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证,也可以是抵押、质押等。②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按民法典规定,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后,后给付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
    2023-04-17
    162人看过
  • 民事回避情形具体有几种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诉讼程序中回避的法定情形如下: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
    2023-03-27
    280人看过
  • 2023民法典规定的抗辩权有哪几种形式
    一、民法典规定的抗辩权有哪几种形式(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先履行抗辩权。(三)不安履行抗辩权。相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
    2023-06-12
    304人看过
  •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具体有几种情形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即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或者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合理催告后仍不交房的等情形。一、按揭房退房要什么条件?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如下:1、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2、对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延迟交房;3、房屋出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不能交付;4、开发商在合同订立后将房屋转卖给第三人;5、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二、购房者法定退房的八种情形购房者法定退房的情形如下: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2、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3、房屋质量
    2023-03-15
    76人看过
  • 合同效力状态有几种,分别有哪些具体情形
    合同效力有三种,即:无效,可撤销,待定。合同无效的情况:1、合同内容违法的。2、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联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3、当事人以合同手段掩盖犯罪活动。4、当事人有一方或双方无相应缔约能力且不能为追认的合同。5、需要法定形式的某些特别合同未满足形式要求的。合同无效都是自始无效。可撤销的合同:1、因乘人之危,胁迫订立的合同。2、因欺诈订立的合同。3、因重大误解,对误解方造成重大损失的。4、因显失公平。合同效力待定的:1、未成年人订立了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需要其监护人追人的。2、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2023-08-10
    72人看过
  • 详述抗辩权的三种不同形式
    三种类型的抗辩权如下:1、不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履行合同;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一方有权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权利;3、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在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抗辩权的三种情况是哪三种抗辩权的三种情况如下: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
    2023-07-04
    255人看过
  • 不属于工伤情形具体有几种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6、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之内,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认定不是工伤。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认定不是工伤。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包括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不能认定为工伤。一、外出开会滑倒摔伤是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
    2023-03-25
    242人看过
  • 强奸罪加重情形具体有几种
    一、强奸罪加重情形具体有几种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4、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
    2023-06-18
    245人看过
  • 犯罪预备情形具体有哪几种
    一、犯罪预备情形具体有哪几种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
    2023-04-29
    284人看过
  •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发现不应当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的;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不当的;以及其他应撤销的情形。一、取保候审持续时间是多久取保候审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的家属或者单位。二、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时间有多长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三、取保候审什么时候解除一是发现对被
    2023-03-24
    258人看过
  • 工期顺延的情形有哪些,具体有几种
    1、工程量增加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延。2、发包人变更设计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施工必须资料之日起算工期。其他如因发包人缺乏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其他原因导致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停工的,则停工期间应当从工期中予以扣除。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地上和地下的障碍清除、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②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文及有关申报批准手续(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等);③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基准点、线和水准点;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一般来说,当事人
    2023-06-04
    230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三种抗辩权的具体内容
    一、民法典中的三种抗辩权的具体内容(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
    2023-04-12
    262人看过
  • 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具体是
    被人民法院判处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先前被羁押过的,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具体情形包括: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羁押不折抵刑期的情形有哪些最后宣判的处罚不是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是拘役的都不能用羁押的期限进行折刑期,因为羁押可以折抵刑期的情形是是由《刑法》明确规定的。《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
    2023-07-31
    374人看过
  • 经济法抗辩权有哪几种?
    经济法抗辩权一共分为三类,即三大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这三种辩论法在经济秩序上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当然也维护了人们的一些利益。那么,这三大抗辩权的内涵以及适用的法定条件又是什么呢?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只适用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相对待给付义务。2、双方债务均已后清偿期。3、对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4、对方的债务可能履行。二、不安抗辩权的不安抗辩权的: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
    2023-06-29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债权债务关系的必须是有效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 更多>

    #合同之债
    相关咨询
    • 合同变更、撤销的具体情形有哪几种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2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因欺诈、威胁、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签订的合同。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合同
    • 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对物抗辩权有几种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8
      主要有: 1.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2.以背书方式取得票据但背书不连续的。 3.无权代理和越权代理。 4.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票据上的签章系伪造或变造的。 6.票据权利行使和保全手续欠缺。
    • 合同法哪些情形有不安抗辩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2
      (1)须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且具有对价关系的互负债务,没有对价关系的互负债务,不发生不安抗辩权; (2)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届履行期限; (3)先履行合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现实危险。
    • 类似的抗辩权有那几种?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
    • 先诉抗辩权有几种形式,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16
      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2、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权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权,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