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什么情况下报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0:02:34 308 人看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特殊情况下哪些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6条中,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不能认定或者视同为工伤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有些时候,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受伤职工可能与多加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属于劳务派遣工,此时实际应当为其工伤承担责任的单位,就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在什么情况下,工伤职工可以享受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一、发生工伤怎么赔偿?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1、一级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伤残职工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的24个月至6个月。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2、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平均月工资收入的90%至75%。其中:一级
    2023-06-25
    22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工伤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哪些工伤赔偿项目包括:I。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发生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人员4,患职业病的人员5,因工负伤的人员或外出下落不明的人员6,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受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或抢救无效的;2.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的伤害;3.因战争在军队服役;第二,工伤的赔偿项目是什么?工伤赔偿项目如下:1。一般伤害(未达残疾)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生活照料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致残补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食宿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设备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一次性伤残就
    2023-05-02
    23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停止?
    在下列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工伤职工已经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拒绝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的。有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再继续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一、办理失业证还能买社保和养老保险吗可以购买,但是一旦购买就无法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二、轻微工伤休假时间规定工伤有停工留薪期,期限一般以医疗治疗和医疗机构建议休息的时间计算。具体期限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
    2023-04-03
    485人看过
  • 工伤认定范围:哪些情况下的职工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述情形皆视为工伤。什么情形下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2023-07-08
    472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发生人身伤害(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职业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工伤:1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二)从事科学实验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与本单位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在生产作业的时间和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因工作压力突发疾病导致的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公负伤从事抢险、救灾、抢险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退伍士兵转业后,旧伤复发
    2023-05-02
    273人看过
  • 重庆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1、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A: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2023-05-02
    193人看过
  • 工伤职工转院治疗情况在承德市
    事项名称:工伤职工转院治疗管辖范围:在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的工伤职工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申报条件:因工伤住院需转院职工申报材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办理程序:领取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工伤保险科批准办理权限:工伤保险科办结时限:即时办理承办部门:承德市清风西街17号,社会保险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2034617给工伤职工的提示在单位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造成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发生工伤后,作为职工应当保持头脑的清醒,如果用人单位能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积极的申请工伤最好。如果没有劳动者则应按规定自己积极的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是事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时应当注意需要提供的材料,医疗部门的治疗证明材料,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对于这些材料要注意保存或者索要。在治疗期间的一些材料要自己控制,而不是全
    2023-07-02
    73人看过
  • 梅州工伤保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
    工伤保险概念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参保对象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所属职工工资总额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缴费比例:单位0.7%。被保险人在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
    2023-05-10
    274人看过
  • 离职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2N赔偿
    一、离职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2N赔偿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
    2023-04-29
    6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农民工可举报维权?
    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1)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可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的情形主要有:①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③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④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⑥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不予受理:①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属于劳动争议的;②举报人已就同一事实和请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2023-06-09
    48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工伤认定期间停发工资?
    工伤期间工资与工伤津贴是两个概念,工伤期间工资准确的说应该是停工留薪待遇,简单说是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这段时间单位应该支付的,标准为原工资待遇。工伤津贴为确定伤残等级为1至6级后按照级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认定为工伤之后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长短因个人伤情,依据工伤管理部门《工伤医疗终结标准》确定。故工伤以后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出现了不同的支付方
    2023-04-28
    38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工伤保险可以报销?
    工伤保险可以报销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生活护理费用。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以及身份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工伤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1.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则由所在单位按照其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用;5.停工留薪期工资;6.生活护理费用。工伤鉴定所需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工伤保险报销项目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报销
    2023-11-12
    244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工人需要提前发出辞职通知
    工人是否需要提前通知雇主辞职,应从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他/她在试用期内,员工应在辞职前3天通知雇主。如果员工不在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单位P>3.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工作,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辞职吗?普通工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雇主辞职。个人提出辞职的情形有三种:1.雇主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可以书面解除劳动
    2023-05-07
    257人看过
  • 广东工伤鉴定什么情况下会认定为工伤
    一、广东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
    2023-03-27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受到伤害职工在哪些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2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退休,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退休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7
      只有工伤伤残等级达到一到四级的伤者职工才可以享受提前退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 在什么情况下能开除伤残职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9
      公司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伤伤残职工有证据证明触犯了其中一条的情况下,能开除工伤伤残等职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 在什么情况下视为工伤,职工有工伤怎么认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2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
    •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工伤,那些情况下才能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