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下的教师学生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0:14:09 96 人看过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一、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地位不同,权利、义务也不同。二、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教师履行教育学生、培养学生的法定义务是通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方式,也是达到教育教学目的和国家教育质量标准的重要保障。三、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四、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

教育机构和教师应当怎样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均衡、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的措施和办法。

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1、建立咨询制度,实施依法办学。中小学要聘请法制副校长,设立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学校日常法律事务的管理部门。一方面代表学校处理以学校为诉讼方的诉讼事务,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另一方面负责处理学校内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出台、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供法律咨询,提高学校依法决策的水平;参与审定学校文件、各类规章制度和各类合同、协议,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水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一是建立《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实行目标责任制,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治安。二是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建立师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增强预防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三是制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积极稳妥解决信访事宜,维护学校的稳定团结。四是制定《资金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校园。二、实施行政、司法、社会保护,维护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援助相关文章
  • 女教师与男学生发生关系犯法么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女性强奸男性的法律,因为一般这种情况都无法实现,但如果是未成年可能就会有一点出入。强奸男人犯强制猥亵、侮辱罪。这两种罪名,根据强奸的男子的年龄来认定。如果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那么构成强制猥亵儿童的罪名,如果是满足十四周岁的男子,那么就构成侮辱罪。如果超过十四周岁并且是自愿的,那么是不犯罪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2023-06-12
    267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强奸罪
    强奸属于刑事诉讼,即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指的是强制性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强奸罪诉讼费是多少?强奸罪是刑事犯罪案件,是由国家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强奸罪是属于刑事案件,是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的,是公诉案件。但是强奸罪诉讼有一定的时效,如果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诉讼时效就是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7-05
    393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犯罪嫌疑人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定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3、申请回避的权利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10、核对笔录的权利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
    2023-07-06
    289人看过
  • 探究骗社保行为:法律视角下的虚构劳动关系
    虚构劳动关系骗保犯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处罚谁虚构劳动关系,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一旦查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以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虚构劳动关系已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还会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7-11
    254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学生在校骨折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法律视角下学生在校骨折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法律视角下学生在校骨折赔偿的标准是: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3.护理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4.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孩子在学校骨折纠纷怎么起诉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
    2023-11-11
    353人看过
  • 教师与学校之间是哪些法律关系
    如果学校是私立学校,或者老师公立学校中的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老师与学校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若是学校是公立学校,老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属于人事关系。人事关系一般是指人事行政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4-04-18
    224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证据调取
    取证是指通过依法收取证据材料,进行诉讼活动并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司法机关可以主动调取证据,也可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根据当事人和辩护人的申请,由法庭决定调取新的物证、书证。取证是指司法机关通过依法收取存留在有关单位或公民手中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进行诉讼活动并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可以主动调取证据,也可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根据当事人和辩护人的申请,由法庭决定调取新的物证、书证。 调 取 证 据 的 法 律 规 定 : 哪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进 行 调 取 ?根据问题,我们需要回答两个部分的内容:法院调取证据法律规定和法院调取证据需要哪些。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其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自己
    2023-10-08
    66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医生权利的涵盖范围
    一、法律视角下医生权利的涵盖范围1.医生具有独立的、自主的权利这是由医生职业的严肃性和医术的科学性决定的。在诊治过程中,采用什么治疗方法,用什么药物,需作什么检查,是否手术等等都属于医生权利范围内的事,只能由医生自主决定。医生的这种权利不受外界干扰,即使是来自社会的或者政治原因的干预,医生有权根据患者疾病作出判断,排除其他非医学理由的种种影响。2.在特定情况下,医生还有特殊干涉的权利当然这种权利不是任意行使的,只有当患者自主原则与生命价值原则、有利原则、无伤原则、社会公益原则发生矛盾时,医生才能使用这种权利。二、医疗纠纷的分类及种类有哪些1.针对是否是医疗事故引起纠纷。这种类型较常见,一般患者受到人身损害的事实:引起并发症或死亡,当事人可能会怀疑到医院的过失行为所致,而引起纠纷。此类事故主要是应用《医疗事故处理进行解决》,解决的方式是向所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提起医疗事故坚定。2.就医疗侵权与
    2023-09-20
    427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且以他人名义记载为公司股东,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实际出资人。与其相对应的是名义股东,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隐名股东和干股股东隐名股东与干股股东干股股东,系指由其他股东或公司赠与股权而获取股东资格的人。干股的实际出资者也不是股东登记所载明的股东。干股股东一般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自身并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干股多是基于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奖励或者赠予形成的,确切地说干股股东是有实际出资的,只不过其出资是由公司或者他人代为交付的。故对干股股东资格应当予以认定。实践中也有将接受贿
    2023-07-08
    145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股份转债
    法律综合知识
    一、法律视角下的股份转债法律视角下的股份转债是债务人增资扩股。进行股权转让。也就是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股权转债权是指将国有股从股票形态转为债券形态,从而减少总股本,在流通股不改变的情况下,提高流通股的比例,达到股票全部流通的目的。二、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若是中途有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进行登记,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但是不是生效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
    2023-09-03
    448人看过
  • 离婚与出轨:法律视角下的审视
    这主要体现在财产的分割问题上。出轨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但是如果双方协商出轨方进行赔偿的话,出轨方答应的,法院不阻止,这需要自己协商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但是婚内与他人同居则是属于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
    2023-07-18
    303人看过
  •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教师体罚学生的法律法规如下: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体罚学生违法吗一、法律规定教师体罚学生违法吗1、教师体罚学生违法。体罚属于对未成年人身体进行错误的责罚,会造成身体上的疼痛,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的发育期,体罚容易造成身体器官损伤,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
    2023-08-05
    406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居间人责任
    居间合同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合同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居间人的法律责任如下:由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为委托人的利益提供居间服务;为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报酬;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对居间人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居间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做居间人的人都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居间人的法律责任为:因中介人存在故意隐瞒影响合同签订的重要事实、提供虚假的信息行为,委托人受到的损害由中介人承担责任。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7-01
    211人看过
  • 法律视角:合同无效与赔偿损失的关系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如何赔偿损失的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认定合同无效之后,合同
    2023-07-05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援助
    相关咨询
    • 女教师与男学生发生关系犯法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4
      女教师与男学生发生关系,犯法与否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双方自愿的,且对方男子超过十四周岁并且是自愿的,那么是不犯罪的。 如果是教师强制性要求的,强奸男人犯强制猥亵、侮辱罪这两种罪名,根据强奸的男子的年龄来认定。如果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那么构成强制猥亵儿童的罪名,如果是满足十四周岁的男子,那么就构成侮辱罪。
    • 国外教学的老师与学生发生关系逮捕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2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
    • 学生发生意外与教师有何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1
      不是在学校或者教师组织活动、上课期间发生的,和学校、教师没关系学校只对学校在校期间因为学校管理问题发生伤害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
    • 教师歧视学生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3
      1.受教育权,是宪法确认的基本权利之一,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如发现老师歧视学生的情况,建议到教育局反映情况。2.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3.由于你说话的片面性,本意见
    • 男教师未成年女学生发生关系,但是情侣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未成年的女学生如果发生关系时未满14周岁的,而且老师也明知,构成强奸;否则,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