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成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5:41:52 147 人看过

一、车辆质押成立条件有哪些

车辆质押成立条件有以下三项: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质押的特征

质押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三、质押的分类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类。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注意,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进行提存。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论车辆保管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车辆保管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保管凭证是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证据,需注意以下事项:1、若保管凭证仅为接受保管物凭证,则所记载事项较为简单,只需记明保管人及所收保管物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2、若保管凭证即为保管合同,则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责任明确。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人将自己的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只是把该物品的使用权交给保管人保管,该物的物权仍归委托人,保管人只能按合同约定妥善管理的义务,并承担保管期间的毁损、灭失责任。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该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订立保管合同时应当明确保管费用,否则保管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无偿的保管行为
    2023-02-24
    347人看过
  • 车辆质押债权生效条件
    (一)动产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发生效力。出质人代替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权不成立。质押权合同中对出质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在质押权合同生效前质押权人已经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二)权利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从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看,权利质押权作为物权行为,在设立时除需要当事人之间合意外,还需要质物的交付或登记为生效的条件。质物的移转占
    2023-02-25
    376人看过
  • 汽车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原件,复印件,证明书,公章,盖章,购车一、私人客户:1、行驶证正、副本原件2、附加费原件3、养路费4、车船使用税5、保险6、购车发票7、车钥匙8、增容费9、营运证10、购车合同11、机动车登记证书1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叁份二、单位客户1、单位证明(盖章空白信签纸柒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空白盖章二份)4、法人证明书(原车主)5、机动车变更、过户审批申请表一份(盖公章)6、公司章程7、股东会同意出典决议书(股东签名)8、各股东身分证原件及复印件9、定编证一、增加注册资本材料都有哪些1、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有限责任上海公司注册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
    2023-03-09
    428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租赁合同有效条件租赁合同的有效条件如下: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二、劳动者在哪些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如下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
    2023-03-08
    279人看过
  • 车辆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2、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3、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4、质押移交的时间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
    2023-04-04
    78人看过
  • 质押需要有哪些条件
    实现质押需要的条件为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存在的质权是合法有效的等,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质权,可以通过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一、什么是抵押权人和质权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二、什么情况下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以下情况之一,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1、债务人提前清偿了债务;2、履行期限届满时履行了偿还义务。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
    2023-03-30
    47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车辆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8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车辆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3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仓单质押的质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9-07
      仓单质押的质权成立条件有: 1、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不得采取口头形式;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仓单,质权自仓单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 债权质押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3
      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如下: 1、债权合法且具备法律效力; 2、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3、质押物不属于法律禁止出质的动产。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件: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债权质押成立要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一、债权质押生效要件是什么 1、债权须合法有效 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首先,以不存在、无效的、已经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质押,即为标的不能,质押无效。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亦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此类债权在被变更、撤销前,效力待定,有不可预测性,最终会给质权人带来风险。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此类债权中,质权人主张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