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身特别保护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7:32:49 445 人看过

人大代表享有非经特别许可不受逮捕或审判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人大会议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许可。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主要含义包括:

(1)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只限于刑事案件,不包括民事案件的传讯和审判。

(2)如果人大代表确属犯罪,必须在得到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的许可后才能实施逮捕。

(3)未经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不得对人大代表采取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监视居住等强制性措施。

(4)人大代表如果因为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机关必须立即向该级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报告。对人大代表实施逮捕或拘留,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否则,执行逮捕或者拘留的机关就是违法,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妇女有哪些特殊的人身权益保护?
    1、妇女的人身权利包括哪些?(1)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2)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3)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4)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5)禁止卖淫、嫖娼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6)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
    2023-06-06
    186人看过
  • 著作权人身权保护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著作权人身权保护权的区别有哪些?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民法中人身权的区别,人身权,又叫非财产权利,指的是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人身权是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是一种绝对权。2、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民法中人身权的区别民法中的人身权主要是指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人格权、肖像权等,民法中的人身权是人的本身所固有的权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民法中人身权的区别在于:(1)从权利产生的基础来看,民法的人身权的产生是基于人的出生,人一旦出生便具有了生命,也就具有了人身权。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亦即以作品的诞生为条件。(2)民法上的人身权是人生而有之,人人具有,著作权所称的人身权只限于作者,即创作作品的人才有资格享有。(3)民法上的人身权只限于自然人,而著作权法上所称的人身权利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4)民法上的人身权就大部分权利而言是伴随着人的生命的死亡而
    2023-04-13
    460人看过
  • 小额债权破产清偿特别保护是什么意思
    小额债权人一般属于弱势,应给予特别保护。我国新《破产法》允许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增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在制定重整计划时,可以对小额债权人规定较高的清偿比例和较短的清偿期间,有利于简化程序、节省费用、提高效率。对于小额债权是否参与重整程序,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在《韩国统一倒产法》中,小额债权被排除在与其他同种的债权之间的形式性平等。例如,同种其他债权减少50%的情形下,也允许全额认定小额债权。一方面,因考虑小额债权人为社会性弱者而给与保护;但另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因小额债权人并不一定是弱者,在与债权处理相关程序费用之间的关系中,认定另行处理小额债权。不对小额债权进行长期分期清偿而进行一次性支付,同时给予与其他人不同的清偿率是典型的例子。也可以对早期清偿的对象降低清偿率。这与以程序的顺序进行为理由的批准计划之前的清偿的宗旨相同。分包中小企业的债权与小额债权一同成为批
    2023-06-14
    402人看过
  • 人身保护令的法律定位是什么,人身保护令有什么用
    人身保护令是一种民事裁定,当受害人遭受来自其家庭成员的暴力侵害时,可以要求法院发出该裁定,裁定的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要求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所等。作为一种诉讼保全措施,其发出的目的在于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其有效期一般认为是诉讼进行期间。1、人身保护令的法律定位人身保护令是指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或相关主体的申请做出了禁止施害人威胁、殴打、跟踪、骚扰受害人的裁定,并将这一规定只会施害人,如果施害人拒不执行这一条款的话,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能起到教育、警示和威慑施害人的作用,以免受害人遭到施害人的威胁、殴打、跟踪等行为,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的一种司法保障制度。而家暴说的就是出现于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一种行为,详细来讲就是家庭中的一方成员利用暴力亦或是威胁、羞辱等相关的对家庭成员中另外一方的身体
    2024-04-07
    280人看过
  • 关于国际人权保护的特别公约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于1969年1月4日生效。中国政府于12月29日向联合国交存了批准书,《公约》将“种族歧视”定义为基于种族、肤色、血统或民族或族裔血统的任何区别、排斥、限制或优惠,其目的或效果是取消或损害承认,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或公共生活的任何其他方面平等享有或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禁止种族歧视的目的是确保所有人,不论种族、肤色、民族或族裔出身,(二)《制止及惩治种族隔离罪国际公约》1973年11月30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于7月18日生效,1976.中国政府于1983年4月18日向联合国提交了批准书,并于同年5月18日对中国生效。“种族隔离罪”包括在南部非洲实施的类似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政策和方法,即,建立和维持一个种族群体对任何其他种族群体的支配地位并系统地压迫后者的不人道行为种族隔离罪是对个人自由和生命权的蔑视。这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为此,缔约国对被指控犯有种族隔离罪
    2023-05-07
    440人看过
  • 人身权延伸保护的必要性是什么
    人身权延伸保护的必要性民事主体人身权的延伸保护,非自今日始。无论从立法上,还是在学说上,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形成的过程。人身权的延伸保护最早源于血亲复仇制度。血亲复仇是世界上不同地区、不同种族的原始人普遍遵行的一种社会习俗。原始社会的复仇以氏族血缘关系为基础,专指父母、兄弟、亲属被他人杀害或遭到侮辱,作为子弟或族人有权报复仇人的行为,这是约定俗成的正当报复措施,为本氏族每个成员所自觉遵守。如果说原始社会复仇制度还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那么,在人类社会进入习惯法和早期成文法时期的法律中仍然规定有血亲复仇制度,这一时期的复仇,则具有法律上的意义了。当民事主体已经被杀害,血亲所享有的复仇权利,无疑具有人身权的延伸保护意义。有罗马法中,民事主体人身权的延伸保护,受到了重视。这种延伸保护,一是向民事主体诞生之前延伸,认为胎儿或即将出生的婴儿被视为已出生儿,其意义是对于某些法律后果来说,还溯及出生前的一
    2023-06-01
    408人看过
  • 著作权人身保护权与著作权有何区别?
    1、著作权人身保护权与著作权有何区别?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利,与主体的人格权分不开民法上的人格权主要是指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人格权、肖像权等,民法上的人格权是人的固有权利。著作权人身权与民法人身权的区别在于:(1)从权利基础的角度看,民法人身权的产生是以人的出生为基础的。一个人一旦出生,就有了生命,就有了人格权。著作权的人身权是以作品的创作为基础的,即作品的诞生。(2)民法上的人身权是人人产生和拥有的。著作权人身权仅限于作者,即作品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3)民法上的人身权仅限于自然人,而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上的人身权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4)民法上的人身权大多随着人的生命的死亡而死亡(有些人身权在权利人死亡后不受侵犯,如肖像权)。即使主体死亡,著作权法上的人身权也可以单独存在,如署名权(5)民法上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和转让,但著作权法上
    2023-05-07
    489人看过
  • 人身权延伸保护
    人身权延伸保护,是指法律在依法保护公民人身权的同时,对于其在出生前或死亡后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法益,所给予的延伸至其出生前和死亡后的民法保护。人身权延伸保护与人身权保护的目的相同,在时间界限上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作为一个统一整体形成了对人身权及人身法益的严密而完备的保护体系。正确理解人身权延伸保护,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人身权延伸保护的主体主要是指公民,具体指向是胎儿和死者。公民作为民事主体,其享有的人身权极为广泛,因而在其出生前和死亡后,这些人身权所体现的法益,很多是先期存在和延续存在的。对公民在出生前和死亡后先期存在和延续存在的人身法益不予以法律保护,必然会遭致侵害,这种侵害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有违公序良俗,而且往往直接影响到胎儿出生后的生存健康等人身权益,并给胎儿和死者的近亲属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害。因而,对于这种先期存在和延续存在的人身法益极有保护的必需。2?人身权延伸保护的客体是人
    2023-06-05
    353人看过
  • 人身权的民法典保护的概念是什么
    完整的人身权法律保护体系,是指包括人身权的民法典保护、人身权的刑法保护、人身权的行政法保护在内的,三位一体的法律保护系统。在它们之间,既要有各自的明确分工,又要有相互配合。其中对人身权的首要保护就是人身权的民法典保护,也就是说在当事人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首先寻求的保护是民法典保护。所谓人身权的民法典保护,就是指用民法典上以确认侵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为侵权行为的方式,以使侵权人承担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责任的形式,对人身权遭受侵害的受害人予以救济的法律保护方法。人身权的民法典保护的展开1、侵权行为构成侵害人身权的基本方式这就需要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侵权行为!民法典确认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违法行为是侵权行为。只有基于民法典的这一基本认识,才能对公民、法人的人身权进行全面的民法典保护,也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成文法国家民法典除在总则部分对人身权作出一般规定外,基本上是在债法的侵权行为法中规定具体人身权及其
    2023-04-13
    208人看过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阐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2024-04-07
    145人看过
  • 广播权与播放权的区别,广播权的特征和保护是什么
    一、广播权与播放权的区别1、播放权,亦称广播权,指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公开传播作品的权利。播放权体现了著作权人对作品传播的控制,它属于著作权人,不同于**电台、电视台等播放组织的权利。2、《伯尔尼公约》授予作者三项播放权利:(1)无线广播权,即通过空间传播电磁波所进行的广播权;(2)有线广播权,即通过电缆等设备以有线方式公开广播作品的权利;(3)使用扬声器等技术设备广播作品的权利。3、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没有规定播放权的具体内容。实施条例将播放权解释为通过无限电波、有线电视系统传播作品的行为,内涵过窄,未包括以收音机,电视机等机械设备公开传播作品。《著作权法修正案》则扩大了播放权的外延,将其规定为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公开播送作品,以及通过收音机、电视机等设备公开传送作品的权利。二、广播权的特征是什么1、广播权主体是作品著作权人;2、广播权客体是作品,主要是文字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等。我国
    2023-06-19
    500人看过
  • 指定监护人特别诉讼程序是什么?
    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为进一步细化指定程序,本解释规定如下: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对此,《民法典》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范围。人民法院可以从此范围中按照法定顺序予以确定相应的监护人;第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第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该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
    2023-04-18
    58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与专利权保护的区别是什么
    一、著作权保护与专利权保护的区别是什么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例如,甲发明了电视机,并申请了专利,乙就不能再申请这一专利。3、权利客体范畴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客体较专利权广泛的多。4、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
    2023-04-13
    459人看过
  • 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特别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为了限制控股股东的权利,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规定了控股股东承担诚信义务,另外还发展了七种具体的制度予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这七种制度包括:(1)累积投票制;(2)表决权回避制度;(3)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制度(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4)表决权代理、信托制度;(5)股东知情权制度;(6)少数股东权制度;(7)代表诉讼即派生诉讼制度。1、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可以集中选举一人。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这样可以使代表中小股东意志的人选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从而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2、表决权回避制度。又称表决权排除制度,指某一股东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利害关系(涉及利益分配或关联交易)时,该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就决议事项行使表
    2024-05-07
    474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辩护人的特别是辩护律师的权利有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5
      辩护人特别是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很多。辩护律师的就有以下几点: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
    • 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和扩大保护范围,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标准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30
      标准如下 一、对驰名商标的扩类别保护的理解 驰名商标能够跨类别保护,但是,不是所有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都可以扩大到所有类别的商标或服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针对不同驰名商标驰名程度差异的情况,驰名的注册商标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依法获得跨类保护的范围不是整齐划一和固定不变的。 二,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体现 驰名商标的扩大范围保护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注册申请阶段,对申请注册的商
    • 未成年人有什么特别的继承保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在法定继承中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继承份额予以特殊照顾,因为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不具有成年人一样的劳动能力,为了维持其生活和保障其健康成长,一般在分配遗产的份额时,都要予以适当照顾。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分割遗产时,如果继承人情况基本相同,一般可以平均分配。但对未成年继承人,应当照顾”。适当照顾的标准,应以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
    • 什么是人身监护权,人身监护权包括哪些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8
      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人身监护权基本相同,具体包括:住所指定权;归还请求权;被监护人的身份行为上事项的同意权;抚养义务;监督和教育被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精神病人的具体护理和治疗义务。《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表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
    • 著作权中人身权受什么法保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3
      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分为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人身权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复制权,表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