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认定适用情形如下: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耽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疗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执行上级医生指导,擅自处理,或者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生收到下级医生的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病人体内留下异物,麻醉方式、部位、药物剂量错误,麻醉时不仔细观察病情变化;
4、于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未按规定进行药物过敏试验;
5、护理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6、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不认真执行,供应的设备、敷料和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7、检查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物,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9、中医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医治疗或西医知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一、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不包括哪些
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不包括以下: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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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认定有哪些情形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8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需要鉴定的事项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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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认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认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51、医疗纠纷赔偿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如果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对人损害的,虽然可能构成损害赔偿,但并非医疗损害赔偿。如非法行医给人造成损害的,只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除医疗机构所属的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以外,还包括医疗机构聘请外单位的医师、专家、临时坐诊的医务人员或进修、实习等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该医疗机构不得以医务人员不是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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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过错归责是哪一种情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9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纂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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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哪些情形下医疗损害责任人要承担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9民法典中医疗损害的责任人包括造成损害的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但对外承担责任时,由医疗机构进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