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解的实践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05:25 99 人看过

导诉台的法官为您审查材料,在了解您的情况后,便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分配诉前调解的法官,我们就九台法院的三个调解室,为您配备了三位,专业技能强、经验又丰富的法官!有的擅长调解继承案件、有的擅长离婚案、有的擅长劳动争议纠纷、机动车驾驶事故纠纷....”等一系列典型、复杂的案例,都可以先给我们三位优秀的法官为您调解一下。在诉前调解中,法官也会亲力亲为的给被告送达,帮您找到被告,安排调解时间,将双方当事人约见到法院。

青仲多元调解有知道的吗

青仲多元法律服务中心是指青岛仲裁委员会多元法律服务中心,是一个调解中心,致力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调解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协助民警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2、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

3、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4、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参加调解的人须事先准备如下几种证明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体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

1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

12、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据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诉讼外调解的实践与效果
    (一)调解的开始。《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二)调解的进行;(三)调解的结束。交通事故法庭调解程序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
    2023-07-19
    319人看过
  • 刑事案件调解的实践经验
    (1)首先要求的是加害人承认犯罪。(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4)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从而帮助确定加害人应当履行的义务。(5)所有的与会者都可以对加害人如何补偿、如何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6)最后的环节,在听取了所有的与会者意见后,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刑事案件法院怎么调解一般来说,只有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法院才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特别是因为一些由民事纠纷引起的案件。在调整的过程中,首先要求行为人承认自身的犯罪行为。其次,被害人还要向调解员描述该犯罪行为对自己产生的影响。然后,参与调解的人员需要表达他们的感受。最后,调解员在听取了在场所有人的意见之后,可以选择是否达成和解。《中华人
    2023-07-06
    191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调解尝试:调解程序与实践
    起诉离婚调解程序是:第一阶段:诉前调解。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材料,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第二阶段:庭前调解。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第三阶段:诉中调解。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法院起诉离婚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
    2023-07-12
    269人看过
  •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规则与实践
    起诉离婚法院会怎样调解具体如下: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3、调解结束阶段。一审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起上诉。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均没有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起诉离婚调解不去会怎样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的,《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解。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的,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民法典》关于调解,作为判决离婚前置程序的规定并未排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如果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
    2023-07-08
    473人看过
  • 刑事调解制度的意义和实践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第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此规定。刑事调解制度的内容1.适用案件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6条、第197条及相关规定,调解制度可以适用于非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中及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样就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
    2023-07-01
    70人看过
  • 民事调解书无效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目前涉及到执行问题,如果被告的亲属同意按协议履行就可以。如有异议,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遗产,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案申请执行人:安徽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徐XX,总经理。被执行人:(香港)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特罗伊狄麦克布赖德,董事长,美国公民。申请执行人安徽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医保公司)因被执行人(香港)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
    2023-07-11
    320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婚约问题的解决方法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针对婚约作出明确规定,对因解除婚约而产生的财物纠纷,应首先认定财物的性质。如果自愿赠与,一般不予返还,但如果价值较高,应酌情返还。对于借婚约进行买卖、包办婚姻,或借婚约索要、诈骗钱财的,是违法行为,应当返还。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1、由于侵权竞合、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侵权均涉及多因的情况,因而司法实践中对其准确界定十分困难。例如:造*厂与磷*厂向同一条河道中排放生产污水,造成下游养鱼承包户的鱼死亡。对于这一案例,表面上分析似乎符合直接共同侵权的情况,但从实质上去分析因果关系就不难发现,无论造*厂,还是磷*厂,其行为均能独立的产生同一损害结果,其行为之间不存在相互结合的问题。如果受害人同时起诉两厂,从处理结果来说可能相同。但如果受害人单独起诉其中一方,那么根据共同侵权诉讼的要求,法院须考虑是否应当追加当事人承担责任。事实上,如果是侵权竞合则无须追加,如果是共同侵权则须主动追加。2
    2023-07-05
    181人看过
  • 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的实践思考
    【内容提要】受多种因素制约,当前行政调解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借助人民调解平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人民调解在一定条件下也有赖于行政调解的协调,在大力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的同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进一步紧密衔接值得再思索。本文以信访、治安两种行政调解为例,通过实际工作总结分析,探求人民调解与之相衔接的方法路径。【关键词】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衔接如何妥善处理发展中的社会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我市着力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方面,减少了法院的收案压力,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诉讼内解决纠纷的司法资源;另一方面,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声望和公信力,减缓了社会关系的对抗性和紧张性,较好地解决了强调通过形式正义的诉讼得到的判决结果与民众基于传统道德、伦理而形成的价值取向出现脱节的问题。在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同时,有关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
    2023-06-06
    266人看过
  • 犯罪学的实践方法
    刑事诉讼法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犯罪学的实践方法,以刑法的实际效果为出发点,展开对古典刑法的批判,从而创生了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刑法,提高了刑法的社会效果,其标志就是实证刑法学理论和制度的诞生。实践方法是犯罪学的基本方法。犯罪学产生于犯罪治理的实践、服务于这个实践、验证于这个实践。这种以社会实践为标准和根据的方法可称为犯罪学的实践方法。在犯罪学产生以前,古典刑法承载着解决犯罪问题的全部责任。而结果是,社会实行一百多年古典刑法,犯罪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增加。于是开始了对古典刑法的反思。为了有效地治理犯罪,使犯罪真正减少,犯罪学学者们除了在刑法之外探讨犯罪产生原因外,在刑法之内便是对现行古典刑法进行批判。对古典刑法的批判始终以犯罪治理的实际效果为根据。批判从刑罚的实际效果展开。古典刑法的社会效果差
    2023-04-22
    343人看过
  •  权威解读强制执行的实践方法
    这段内容讲述了具体的强制执行实施方式,包括检查各银行信用社的存款状况,可以直接冻结存款;查名下是否有动产如轿车,不动产如房产,可以查封,不允许使用,不允许交易;查名下是否有股权,等有价证券,可以冻结。申请人应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和执行费用。具体的强制执行实施方式:检查各银行信用社的存款状况,根据强制执行申请书可以直接冻结存款。查名下是否有动产如轿车,是否有不动产如房产,可以查封,不允许使用,不允许交易。查名下是否有股权,等有价证券,可以冻结。申请人应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和执行费用。 素 材 : 查 封 、 冻 结 存 款 的 具 体 操 作 指 南根据查封、冻结存款的具体操作指南,我们可以得知,查封、冻结存款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采取保全措施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保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争议的财产申请查
    2023-09-08
    260人看过
  • 哪些是实践中常用的调解技巧
    一、调解方式技巧。调解方式技巧是指调解人员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运用不同的调解方式,灵活调解纠纷的技能。民间纠纷是千差万别的,不同种类的纠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种类的纠纷又有不同的纠纷情况,针对不同种类或同一种类纠纷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调解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往往收到非常好的调解效果。调解的方式有单独调解、共同调解、直接调解、间接调解、公开调解、非公开调解、联合调解等等。不同种类的纠纷适用不同的调解方式,这就需要调解人员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针对纠纷当事人心理,性格等特点,结合调解工作实践综合考虑。一般说,单独调解的方式比较简单,适用于纠纷发生地,纠纷当事人同在一地区或单位的纠纷调解。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涉及数个、数方关系人的纠纷,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大型纠纷,群众性械斗纠纷,可以共同调解或联合凋解。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纠纷可以公开调解。涉及当事人隐私的纠纷宜非公开调解。各种调解方式可单独使
    2023-05-08
    28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的最佳实践
    该段内容讲述了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行政赔偿和补偿问题的处理方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因此,该段内容强调了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以协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但也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协助当事人解决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行政赔偿和补偿问题。《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行政诉讼调解】行政诉讼调解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过程。行政诉讼调解的目的是促进行政关系的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
    2023-08-27
    424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调解的实践与操作
    离婚诉讼调解的过程是:1、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2、协商调停。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离婚调解有哪些技巧1、调解环境。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采用。在诉前,我们一般会邀请对方或对方律师调解商议离婚事宜。一般我们会约定在加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所一般环境优雅,具有亲和力的环境,比严肃的律师事务所环境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调解时,切忌单方到对方委托人住所,否则,产生纠纷或误会律师很难说清楚。2、调解语言。调解时,尽量给对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律师也要抱着调解的诚意,不要一味站在自己委托人的角度谈观点,讲道理。在与对方当事人商议时,尽量要用亲和的语言交流,避免用威严、傲慢、冷淡的口气与对方沟通。同时,在调解中,不要对于双方的是非
    2023-07-15
    359人看过
  •  证据收集策略:变相调岗的方法与实践
    在变相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中,证据收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证据收集:1. 在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将其复印或者通过拍照的方式保存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材料,同时保留好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2. 如果公司有工牌或厂牌,也可以通过复印或拍照的方式进行证据收集。3. 在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以寻求赔偿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变相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中,证据收集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在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将其复印或者通过拍照的方式保存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材料,同时保留好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2.如果公司有工牌或厂牌,也可以通过复印或拍照的方式进行证据收集。3.在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以寻求赔偿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变相调岗证据收集方法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
    2023-08-24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实践中还有哪些实用的讨债方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主要有:“诉前保全”讨债法、“诉中保全”讨债法、“先予执行”讨债法、“督促催”讨债法、“申请执行”讨债法、“寻查匿财”讨债法、“拍卖,变卖清偿”讨债法、“司法”协助讨债法、“人性”讨债法、“人情”讨债法、“权力”讨债法、“拿短”讨债法、“群众”讨债法、“纠缠”讨债法、“自残”讨债法、“毁誉”讨债法、“曝光”讨债法、“诡辩”讨债法。
    • 法律实践理解怎么回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法律实践就是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对人们行为的影响,包括执法,守法和司法
    • 劳动争议协调的概念与实践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 (一)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
    • 离婚诉讼案件中实践中的调解措施是怎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法院调解的程序,是指审判人员进行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步骤和方式。由于法院调解的过程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因此法院调解没有单独的程序而是与整个审理程序结合在一起的。民事诉讼法只对法院调解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规定法院调解的具体程序。
    • 公司合同和实践有落差,有解决方法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1
      如若涉嫌欺诈,您可以主张对方违约,向劳保部门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