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诉台的法官为您审查材料,在了解您的情况后,便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分配诉前调解的法官,我们就九台法院的三个调解室,为您配备了三位,专业技能强、经验又丰富的法官!有的擅长调解继承案件、有的擅长离婚案、有的擅长劳动争议纠纷、机动车驾驶事故纠纷....”等一系列典型、复杂的案例,都可以先给我们三位优秀的法官为您调解一下。在诉前调解中,法官也会亲力亲为的给被告送达,帮您找到被告,安排调解时间,将双方当事人约见到法院。
青仲多元调解有知道的吗
青仲多元法律服务中心是指青岛仲裁委员会多元法律服务中心,是一个调解中心,致力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调解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协助民警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2、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
3、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4、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参加调解的人须事先准备如下几种证明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体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
1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
12、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据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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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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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元调解的效力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2法院多元调解不是立案。案件只有进入立案状态之后才能确定一般要进行庭审还是先行调解。先行调解和多元调解并不是一个概念。多元调解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一,一般在法院在给当事人开具立案通知书之前发放多元调解书,接受调解的,由法院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再走诉讼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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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实践合同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1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如买卖合同。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借款合同。 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经相关人员追认之后,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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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元调解有用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4法院多元调解不是立案。案件只有进入立案状态之后才能确定一般要进行庭审还是先行调解。先行调解和多元调解并不是一个概念。多元调解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一,一般在法院在给当事人开具立案通知书之前发放多元调解书,接受调解的,由法院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再走诉讼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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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还有哪些实用的讨债方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主要有:“诉前保全”讨债法、“诉中保全”讨债法、“先予执行”讨债法、“督促催”讨债法、“申请执行”讨债法、“寻查匿财”讨债法、“拍卖,变卖清偿”讨债法、“司法”协助讨债法、“人性”讨债法、“人情”讨债法、“权力”讨债法、“拿短”讨债法、“群众”讨债法、“纠缠”讨债法、“自残”讨债法、“毁誉”讨债法、“曝光”讨债法、“诡辩”讨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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