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如何恢复政治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7:20:27 363 人看过

被管制的罪犯,执行期满,恢复政治权利的方式是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恢复其应享有的政治权利。如果罪犯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刑事诉讼中被判处管制罪犯有哪些义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是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5、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刑法》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2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所谓管制犯都有政治权利么
    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并不当然地被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由审判机关在判决时予以确定。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多久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应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的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监督,规定的权利不得行使。二、拘役管制到底啥意思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
    2023-06-23
    408人看过
  • 罪犯被判监后有没政治权利了
    有可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属于主刑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而剥夺政治权利则属于刑事处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这二者本身是没有什么关联的,但在实际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有可能是同时判处有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
    2023-03-21
    66人看过
  • 管制犯又有没有一切政治权利?
    管制犯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是有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是: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犯罪的,剥夺政治权利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一、被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参加村委会选举吗被剥夺政治权利当然不可以参加村委会选举。剥夺的政治权利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当然不可以参加村委会的选举。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则剥夺的期限为终身。二、什么罪以剥夺政治权利为特征会给什么后果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比如,煽动分裂国家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
    2023-06-29
    456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恢复还可以吗?
    一、对于判处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若干年的罪犯、对于判处死刑缓刑和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对于判处死刑缓刑或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二,在徒刑减刑时,裁定对剥夺政治权利部分未加裁定的。因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发生缩短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问题,在减为无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部分也可以减刑。对于判处死刑缓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在减刑为有期徒刑时,也可以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剥夺政治权利若干年,你可以参照一下这个一看看会不会减刑,在减为有期徒刑时,也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提请原批准减刑的人民法院考虑解决。三、判处人身刑罚:13年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3年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法院判决后即为犯罪分子犯罪分子都会被人民法院判决人身刑罚财产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前两者可以单独判罚,也可以合并判罚,而剥夺政治权利一般与人身刑罚合并判决。犯罪分子在接受人身刑法期间,需要参加劳动改
    2023-04-28
    248人看过
  •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会死吗,哪些犯罪要剥夺政治权利终审
    一、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会死吗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一定会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不一定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也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哪些犯罪要剥夺政治权利终审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有:1.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对这些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
    2023-06-22
    8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止后如何恢复权利?
    在中止行政诉讼后,恢复的方式可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而法院审查后,才可以恢复诉讼,继续进行审理。一、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关于民事诉讼程序流程的问题,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第一审普通程序,从起诉和受理开始,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诉讼程序开始。在立案后,需要进行的是审理前的准备,诉讼文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在完成审理前的准备之后是开庭审理,最后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另外,具体的案件中,可能会出现诉讼中止或者终结的情况。二、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几天夫妻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当事人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
    2023-04-01
    453人看过
  • 如何恢复行政强制执行
    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
    2023-06-13
    432人看过
  • 罪犯被判缓刑政治权利会不会被剥夺
    一、罪犯被判缓刑政治权利会不会被剥夺1、罪犯被判缓刑的,不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一般情况下,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二、死缓期满后如何处理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2023-06-11
    257人看过
  • 管制期间内有没有政治权利,是管制必须要剥夺政治权利吗
    管制刑的机关为公安机关,管制本身并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由审判机关在判决时予以确定。一、哪些刑罚由公安机关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二、剥夺政治权利起始日期在何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始日期在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分为以下情形:1、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刑期;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执行;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完成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判决发生
    2023-03-06
    319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恢复时间要多久
    一、对于判处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若干年的罪犯、对于判处死刑缓刑和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对于判处死刑缓刑或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二,在徒刑减刑时,裁定对剥夺政治权利部分未加裁定的。因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发生缩短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问题,在减为无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部分也可以减刑。对于判处死刑缓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在减刑为有期徒刑时,也可以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剥夺政治权利若干年,你可以参照一下这个一看看会不会减刑,在减为有期徒刑时,也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提请原批准减刑的人民法院考虑解决。三、判处人身刑罚:13年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3年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法院判决后即为犯罪分子犯罪分子都会被人民法院判决人身刑罚财产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前两者可以单独判罚,也可以合并判罚,而剥夺政治权利一般与人身刑罚合并判决。犯罪分子在接受人身刑法期间,需要参加劳动改
    2023-06-11
    415人看过
  • 判处管制人员剥夺政治权利的应由什么决定
    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刑事处罚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禁止从事特定活动,或与特定的人会见。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对其相应的政治权利进行剥夺。一、计生管制和拘役哪个严重役和管制拘役更严重。拘役会剥夺人的自由,管制只会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二、管制是不是属于行政处罚管制不是行政处罚,管制属于刑事处罚。法律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三、刑事案件怎样处理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和自首。在刑事诉讼中,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都由公安机关进行,其职责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对应当予以拘留、逮捕的
    2023-04-03
    363人看过
  • 如何规定专利权的恢复期?
    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申请恢复专利权的期限取决于终止的原因。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最迟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适用。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申请人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需要定期缴纳专利年费。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的,专利行政部门有权提前终止专利权,造成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或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致使权利丧失的,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权利第四条在权利丧失前,应当提出书面复权请求,说明理由,必要时附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
    2023-05-07
    21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判处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都应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今年11月5日电报收悉。兹就所问问题答复如下:被判处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无论判决曾否宣布剥夺政治权利,在管制期间内都剥夺政治权利。判处管制而同时宣布较长期间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应按照判决宣布的期间执行。另外,对反革命分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6年11月16日通过的“关于宽大处理和安置城市残余反革命分子的决定”内第五条规定“……但是在一定时期内,都不得担任工厂、企业、机关、团体、学校等的任何重要职务”,并希注意。
    2023-06-11
    363人看过
  • 管制可以行使政治权利吗
    管制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一、假释能否适用禁止令不能。法律规定判处管制和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或者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即禁止令。没规定对假释犯使用禁止令,所以假释是不能适用禁止令的。二、刑罚中的管制怎么执行刑罚中的管制是这样执行的: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三、管制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
    2023-06-27
    41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如何恢复政治权利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7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恢复其应享有的政治权利。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剥夺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
    • 被判刑恢复政治权利还能恢复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4
      1、政治权利还是有可能恢复的。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果减刑释放,并不是改变了剥夺政治权利,所以,如果没有改变剥夺政治权利,那就继续有效。因为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不是主刑。所以一般减刑改判,要对附加刑一并改判,如改为剥夺政治权利几年等。
    • 无期徒刑被判的政治权利能恢复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11
      被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满足以下条件的,还能恢复: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被终身判剥夺政治权利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犯罪人如果没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否享有政治权利,有何限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没有剥夺就算是有。但在服刑期间自由受到限制了`这些权利不一定在服刑期能保证享受到的。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释放可以恢复政治权利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然可以申请减刑,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