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4:01:51 274 人看过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

(四)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质量条款通常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

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多种方式进行约定。

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具体约定两种方式。建议对于主要义务分别做具体的约定,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

一、无效的建筑合同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二、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主要合同类型

(一)委托合同。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委托合同、造价审计委托合同等;

(二)承包合同。主要包括:

1、勘察承包合同;

2、设计承包合同:从管理模式的角度划分可分为设计总承包合同、设计分包合同;从设计内容的角度划分可分为建筑设计合同、精装修设计合同、市政工程设计合同、园林设计;

3、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签署数量最多、条款比较复杂的合同类型,从管理模式角度可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从施工内容角度可分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如结构施工合同、装修合同、幕墙合同等)、机电工程施工合同(如消防合同、弱电合同、变配电合同等)、市政施工合同等。

(三)建筑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四)各种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如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合同、建筑技术咨询合同、建筑技术服务合同等。

(五)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签订的其他合同,拆迁施工合同、拆迁补偿合同、协调配合合同、检测合同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承包人对其建设的工程项目,即发包人的特定不动产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时,方能行使,即其具有明确的担保物权的特性,依附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又因其法定优先权的性质,无需登记公式,故从主债权产生之日起,优先受偿权亦相应产生,因此,对其存在不必要求经过单独的诉讼程序确认。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之一,即是向法院申请拍卖。该程序属于对物诉讼,即是向法院直接申请实现优先权。对此,承包人应提出证据证明优先受偿权存在及具备实行条件。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予以公式,给予发包人或标的物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机会。若有异议提出,参照民事诉讼中执行程序异议的处理方式,法院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异议成立的,即终止对物诉讼,由承包人另行提起优先受偿权的确认之诉。若异议不成立,或无人提出异议,即应作出裁定
    2023-06-15
    78人看过
  • 建筑劳务公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建筑劳务公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二、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有效吗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建筑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工程,因工作需要,甲乙双方愿意就抹灰工程签定承包协议。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特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该工程的工作
    2023-04-23
    335人看过
  •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符合哪些规定,有哪些注意点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应符合的规定(1)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发包人的要求)。(2)项目质量控制应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中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3)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4)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5)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6)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比办法,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7)承包人应对项目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
    2023-02-26
    500人看过
  • 建筑项目中哪些施工合同要备案
    一、建筑施工项目中哪些施工合同要备案?目前建筑施工合同已经不需要再备案登记,经过招投标流程的施工合同签订后即生效。具备相应法律效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类似阴阳合同之类违法事件的发生几率,并且使施工在法律依据上更加公开化和合法化,使相关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且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需要备案并没有在法律上强制规定,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备案与否在工程款结算方面有很大影响。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这条规定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设立这种备案制度,并不是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才生效,而是确定以经过备案的中
    2023-03-16
    90人看过
  • 在签订建筑工程补充合同应该注意什么相关事项
    在签订建筑工程补充合同应该注意以下相关事项: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明确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一、合同要素包含哪些双方签订合同,基本的要素可以分为以下这些:1、当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法等等。2、标的:合同为何而立,标的就是关键。3、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等。4、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点、方式等等。5、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内容都包括在此。6、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仲裁还是诉讼。7、合同生效条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的免责等等。8、附件:记载本合同的附件种类、数量、效力等。二、补充协议的内容限制补充协议的内容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这种方式可以随时变更合同。合同签订后是否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由双方根据合同履行实际情况决定。但是,补充协议的内容也必须受到限制。1.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不能涉及主合同
    2023-06-26
    95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3、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4、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4
    2023-04-14
    115人看过
  • 建筑工程验收的注意事项和流程是什么?
    工程验收业务流程由施工班组自检验收环节、项目部竣工自验收环节、公司抽检验收环节三部分组成。1、施工班组自检验收主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为了控制工程质量而对各个关键性工艺环节进行的自检验收、各项隐蔽工程掩盖前的自检验收等。具体要求为施工班组在当天工程段完成后,工作票结束后进行自查,并且在自查结果中应包含该工程段的负责人、工程段范围,以便建立质量追溯卡和工程进度、工程量的统计机制。2、项目部竣工自验收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它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3、公司抽检验收主要在项目部提交竣工自检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对项目部竣工工程进行抽检验收。抽检验收按照规定抽检比例进行,抽检过程中对于不合格项,按照质量稽查标准进行处理,并将缺陷项整改要求通知到项目。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
    2023-07-03
    183人看过
  • 哪些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哪些工程承包合同无效以下工程承包合同无效:1.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无效。合同主体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2.非法出借、借证书签订的合同无效。3.越等级许可承包的合同无效。4.非法转包合同无效。5.不依据法定程序的合同无效。二、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第一,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
    2023-05-03
    319人看过
  • 建筑工程工程项目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工程项目包括如下:1.地基与基础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4.建筑屋面5.建筑给排水、排水及采暖6.建筑电气7.智能建筑8.通风与空调9.电梯。一、装饰公司注册范围包括哪些1、装饰工程、暖通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2、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安防工程、防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门窗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外墙清洗;普通水电安装;楼宇监控系统安装。3、室内外装饰饰面工程、配套陈设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暖通工程、环境园林工程的施工。4、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钢结构制作、安装;环保工程设计、施工。5、建筑装饰设计;室内外装修工程施工,装饰工程的施工,建筑幕墙、装饰装修、金属门窗专业工程承包;物业管理;会展服务。6、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水电暖通设施安装;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7、室内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8、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水电安装
    2023-06-19
    442人看过
  •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注意事项
    应满足以下条件:1、获得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总平面设计方案的批复。2、获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批复和批复总平面图;3、获得土地证。其次,应能够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总平面图、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人防工程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建设部未对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作出统一规定,因此许可证的有效期要看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以上海市为例,在其城乡规划条例中便约定,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六个月,六个月仍未开工的,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而江苏省要求有关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开工。因此,可以查阅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了解当地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
    2023-06-30
    417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中隐蔽工程是什么意思,隐蔽工程的注意事项
    一、建筑工程中隐蔽工程是什么意思建筑工程中隐蔽工程的意思是指在装修后被隐蔽起来,表面上无法看到的施工项目,包括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这些隐蔽工程都会被后一道工序所覆盖,所以很难检查其材料是否符合规格、施工是否规范。二、隐蔽工程的注意事项隐蔽工程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监理人检查;2.发包人/监理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3.隐蔽工程在经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覆盖;4.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监理人检查、检验的,未经发包人/监理人检查、检验将隐蔽工程覆盖的,发包人/监理人有权重新检查、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5.如果发包人/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或发包人/监理人认为有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检查已覆盖的隐蔽工程的,若检查、检验合格的
    2023-06-29
    114人看过
  • 签订工程合同注意事项,哪些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签订工程合同注意事项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注意:a、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应该由我方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b、如果对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4、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6、合同中的签字最好使用蓝黑钢笔水书写,这样能够明显区分原件及复印件。可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一、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3)承包人在合
    2023-06-15
    496人看过
  • 建筑业营改增注意事项
    1、针对是否税负会升高的问题房地产和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后,两行业税率预计为11%,且部分业务实际上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劳务成本大概占总成本的20%~30%,这部分无法获得专用发票;还比如石沙等原料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实务中很多企业原来是核定征收的,不能准确核算成本,甚至很多业务都不要发票。如果这类纳税人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就可能导致按税率征收,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上述原因均可能导致纳税人的税负升高。可能会有部分纳税人说,为降低税负,控制企业销售收入,使企业可以按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申报纳税。先不说500万元的销售额标准很容易达到,如果纳税人开出的是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建设方(发包方)可抵扣的增值税变少,同样的含税价格,建设方可能会选择可抵扣税款较多的施工企业。为规避税负可能升高的风险,建筑业企业应当在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中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尽量与
    2023-04-24
    129人看过
  • 购买建筑材料注意事项
    1、在购买建筑材料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将关注点全部放在价格上,更不能一味的与商家进行砍价。因为我们只有保障了建筑材料的品质之后才可以和店家商量价格。此外,在购买建筑材料之前一定要货比三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建材的品质。2、其实如果你想要了解市场行情的话,建议大家最好在网上了解。因为在网上了解不仅信息会更真实,而且你还能查看商品的口碑,所以是非常划算的。3、在实体店中购建筑材料的时候,建议大家最好先与店家交谈一番。因为在交谈的过程中你可以获取更多的信息。4、在砍价的时候,千万不要过于心急。如果太心急的话不仅买不到商品,而且会发生许多麻烦。一、网上购物的时候要怎么维权?1、买到的东西出了问题,首先,平心静气地和商家说明情况,明确东西出了问题是谁的责任。2、明确责任后,若是商家的责任,则和商家商量补偿的方式和价值。如果谈不拢,则应勇敢地拿起维权的武器和商家抗争到底,不要因为钱不多觉得没必要而算
    2023-06-29
    20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款纠纷诉讼注意事项(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2
      为大家提供的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注意事项:从司法解释的内容看,对于一方提交的结算文件的效力非常明确,即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只有在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条件下才能作为结算依据,产生按单方报价结算的后果。如果双方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则单方报价的结算文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我们认为,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前提应当满足三个条件: (1)要有明确约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发包人审核竣工结算期限,且在该期限没有答
    • 施工合同中的建筑场所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2
      具体如下:1。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履约情况:1。发包人应主要了解两个方面:(1)主体资质,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2)履约能力是资金问题。是否已落实或可能落实施工所需资金等。2、承包人主要了解的内容有:(1)资质;(2)施工能力;(3)社会声誉;(4)财务状况承包人的二级公司和工程部门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以上内容是反映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判断。二.履约管理工期(1)工期和施工进度1。实际开工
    • 注意事项建筑工程装修合同应该怎么写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根据法律规定,书写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有: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或住所;注意合同的标的、数量或质量或价款或报酬;注意合同的履行方式或履行期限等;注意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
    • 建筑施工合同哪些内容要注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7
      一、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
    • 建筑挂靠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3
      1、挂证不挂章:一般而言,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只愿挂证,不愿挂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2、费用全报销:异地挂靠者,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由用证单位全额报销。3、多证合一: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挂靠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挂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挂靠。4、不参与投标:持证人需要挂靠本人证书时,一般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