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不明为工伤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只规定,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申请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其他要求的申报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申请交到哪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
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交通事故说明书不能明确责任还能被认定工伤吗?
447人看过
-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证明,工伤能否认定
261人看过
-
明确交通事故全责:责任归属确定
194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明,是否为工伤?
51人看过
-
责任不明显的交通事故,应如何确定责任?
16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明:责任归属亟待明确
16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是否能确定可否确定责任额度?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8再发生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侵权损害的,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决定责任承担,但不能决定损害赔偿额。法院认定肇事者的责任,主要依据就是责任认定书。对于赔偿数额,以受害人的实际支出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四条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次责任比例不明确时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根据交通队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的主次责任比例,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损害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
-
交通事故逃逸能否鉴定为事故责任?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7根据情况判断,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
责任不够能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5这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情况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0条规定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无法认定,民事赔偿仍然可以进行。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果是否能够确定为结案?湖南在线咨询 2021-06-19一般不是的,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还有涉及赔偿问题。 1、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要送达给所有当事人,因为当事人是该起事故的受伤者,属于事故当事人,因此交警应当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如果要想得到人身损害的相关赔偿,必须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当事人是乘客,交通事故又不是乘客的行为造成的。因此乘客是不负事故责任的。乘客的签收行为也不会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2、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