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保全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50:30 207 人看过

一、合同的保全种类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和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合同的保全种类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1、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2、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二、合同保全的特征

1、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根据债的相对性和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合同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就与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同。因此,人们说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2、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即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履行完毕前,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这说明合同保全措施的运用,与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合同如果说没有生效或者已被宣告解除、无效乃至被撤销的,债权人就没有了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3、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证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三、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

合同保全与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不同的。

1、所谓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而对当事人的财产和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它是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一般都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而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它是通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而实现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的保全相关文章
  • 非比例合同分保的种类
    法律综合知识
    非比例合同分保的特点是以赔款额度来确定免赔款和责任额。但由于计算赔款的基础不同,这种分保可分为三种:(一)险位超赔。就是以一个危险单位为基础来计算赔款,这种超赔可以用来扩大分出人的承保能力。(二)事故超赔,又称为巨灾超赔。以一次巨灾事故中多数危险单位的责任积累为基础来计算赔款。这是险位超赔在空间上的扩展,以用来保障分出人的责任积累。(三)积累超赔。以一定的时期,如一年责任的积累为基础来计算赔款。这是险位超赔在时间上的延伸,以用来保障分出人的责任积累。
    2023-04-26
    462人看过
  • 保管合同种类,以及保管合同的特征
    一、保管合同种类保管合同种类如下:1.一般保管合同即寄存人根据其与保管人的约定而将其特定物保管于保管人处,并于合同终止时取回保管物的合同。2.特殊保管合同(1)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不规则保管合同、种类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当事人双方约定保管人取得保管物的所有权,而仅负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寄存人的义务的合同。(2)法定保管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成立的保管合同。当事人之间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不需要当事人另行约定。二、保管合同的特征保管合同的特征如下: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
    2023-04-10
    396人看过
  • 合同类型一:聘用合同的种类
    聘用合同有以下类型: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所谓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是指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合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一)给付义务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1、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交付买卖物及移转其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均属于主给付义务。就双务合同而言,此类主给付义务,构成对待给付义务,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履行自己的给付,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当事人一方减为或免为对待给付义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不能履行、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时,债权人
    2023-07-15
    458人看过
  • 合同保证保险的概念及种类
    合同保证保险的概念合同保证保险,又称为契约保证保险。它是指因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代被保证人进行赔偿的一种保证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主要用于建筑工程的承包合同。合同保险保险专门承保经济合同中因一方不履行经济合同所负的经济责任。合同保证保险实质上起着金融直辖市的作用,首先它涉及到保证人、被保证人、权利人三方,而不象一般保险合同那样只有两方;第二,合同保证保险的保险费是一种服务费而不是用于支付赔款的责任准备。合同保证保险的历史不长,传统上是由银行出具信用证来担保涉外经济合同的履行。由于出立银行信用证条件较为苛刻,手续比较繁锁,就导致了对合同保证保险需求的增加,从而促进了保证保险业务的发展。合同保证保险的种类合同保证保险包括以下几种:1.建筑保证保险。2.完工保证保险。3.供给保证保险。合同保证保险调查内容在承保前,保证人往往要对被保证人的财务状况、资信度进行调查。调
    2023-04-13
    295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的种类有哪些,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种类?
    1、诉讼中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2、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买卖合同的标的
    2023-05-07
    276人看过
  • 询问合同担保的具体种类
    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有什么借款合同担保的方式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留置担保等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023-07-13
    99人看过
  •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种类
    货物运输保险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1.货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划分为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和涉外海洋(陆上、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两种。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当事人一方通常为: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包括附设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涉外海洋(陆上、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通常是有关外资进口、出口、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引进设备、外汇贷款、补偿贸易、中外合资经营等的涉外货物运输保险合同。2.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为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水上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和联合运输货物保险。一、保险凭证的用途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时使用:(1)在一张团体保险单项下,需要给每一个参加保险的人签发一张单独的凭证;(2)在货物运输保险订有预约合同的条件下,需要对每一笔货运签发单独的凭证;(3)对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一般实行强制保险。为了便于被保险人随身携带以
    2023-03-05
    177人看过
  • 海上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种类
    一、保险标的的含义保险标的(Sbject-MatterInsred),指的是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保险标的是构成保险的要素之一。它是确定保险关系和保险责任的依据。二、海上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种类我国《海商法》第218条第1款规定:“下列各项可以作为保险标的:①船舶;②货物;③船舶营运收入,包括运费、租金、旅客票款;④货物预期利润;⑤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⑥对第三人的责任;⑦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受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产生的责任、费用。”根据该条规定,海上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主要有以下几种:1.船舶《海商法》中所指的船舶和我国日常所说的船舶,在要领上并不完全一致。多数国家的海商法,规定船舶是指在海上航行的商务船。我国《海商法》第3条规定,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装置,但是用于军事、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2.货物作为海上保险标的的货
    2023-05-01
    78人看过
  • 合同的分类方式和种类
    合同分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保证责任、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
    2023-07-05
    191人看过
  •  请列出合同分类的种类。
    合同种类繁多,包括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及中介等九大类。合同可以分为以下九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以及中介合同。合同类别一根据提供的标题,无法生成具体的法律分析。请提供更具体的信息或标题,以便我能为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分析。这段话总结了合同的九大类别,但并未提供具体的法律分析。为了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法律分析,请提供具体的标题或更多信息。《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六百四十八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2023-11-22
    222人看过
  • 合同种类的保密协议是什么
    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合同种类的形式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或者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被确认无效。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
    2023-08-02
    4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劳动合同种类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的类型主要有三种,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单项劳动合同。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
    2023-08-04
    178人看过
  •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是指哪种合同?
    所谓债权人撤销权,就是指在合同中,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之标的为债务人的给付行为,而债权并非是直接支配债务人财产的权利,而是向特定人请求特定行为的权利。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处分,以致债务给付行为成为不可能,就会直接侵害到债权人的债权。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该怎么办?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
    2023-03-13
    461人看过
  • 不同种类的合同效力
    合同的效力有: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劳动合同有几种的性质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2023-07-04
    11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根据债权人申请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保全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在债务人的有偿行为(如买卖)涉及到第三人... 更多>

    #合同的保全
    相关咨询
    • 15种种类的合同类型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2
      15种合同类型:销售合同、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贷款合同、租赁合同、金融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纪律合同、中介合同。
    • 诉讼保全诉讼保全的种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4
      民事诉讼法里的保全有以下分类: 一、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
    • 合同担保的五种类型?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02
      合同担保的五种类型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其中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而抵押分为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质押有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等。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 民法典的关于合同保全的有哪些种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正是基于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的认识,立法上设置合同保全制度就在于弥补合同担保、强制执行制度和违约责任制度在保证债权实现方面的不足。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合同交易的安全与便捷正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合同保全制度在这方面无疑会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具体讲,合同保全制度有以下几项功能: 1.合同保全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的财产消极与积极的不正当减少。 司法实践中,经常看到在合同关系
    • 保全对方财产的种类?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21
      申请保全对方财产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