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272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3:30:10 321 人看过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至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十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2018年修订版)
    监察人员实行回避的类型有两种:(1)自行回避,即监察人员知道自己具有应当回避情形的,主动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2)“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主要是指监察人员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对于监察人员应当回避而拒不回避的,监察机关要对其进行提醒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处理。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可对下列哪些人员进行监察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可对下列人员进行监察: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以下机关的公务员: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2、授权或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2023-07-09
    27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同财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归男女双方共同共有,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划分具体份额,由各方对整个财产享有所有权。如果男女双方之后发生离婚的情形,则在离婚时划分财产份额,一般确定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若男女双方通过协议确定婚前财产也归男女双方共同共有的,那该婚前财产也变成了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些财产也会归夫或妻一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赠与人指明只赠与给一方的财产。共同财产的好处在于男女双方均可以处置,且处置的目的是为了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还需要双方的意见一致方可实施。如果处置共同财产没有共同共有人的一致意见,该处置行为存在以后可能被撤销的风险。二、拓展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23-03-04
    38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一、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二、农民
    2023-03-23
    21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缓刑和死缓
    缓刑和死缓是两种不同的刑罚宣告方式。缓刑是指对被认定为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在经过法定程序并确认构成犯罪后,先行宣告有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缓刑的目的是让犯罪分子有改造的时间,死缓的目的是让犯罪分子有劳动改造的时间,以观后效。缓刑,全称为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被认定为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在经过法定程序并确认构成犯罪后,先行宣告有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死缓,全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缓 刑 、 死 缓 的 适 用 条 件缓刑和死缓是两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其适用条件也有所不同。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被判无罪、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有悔
    2023-09-08
    43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了哪些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及到的金额不同,处罚也不同。若涉及金额较大,则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若涉及金额巨大,则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若涉及金额特别巨大,则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罚款或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如果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款;如果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如果涉及到的金额特别巨大,则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刑 法 第 1 9 6 条 的 具 体 内 容刑法第196条是一项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条款。该条款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获取、非法持有、非法传播或者非法使用窃取、刺探、收买、非法获取、非法持有、非法传
    2023-09-03
    20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内容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内容包括正当防卫的构成及其刑事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制止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对非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但是,防卫明显过当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在此限制。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
    2023-08-08
    390人看过
  • 《刑法》272条司法解释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数额大、数额大、非法活动的起点,按照挪用公款罪数额大、情节严重、非法活动数额标准的两倍执行。挪用资金案数额认定标准(刑法272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
    2023-08-06
    473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如何适用我国刑法】
    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解释】本条是关于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如何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本条所称外国人,是指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人。根据本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触犯我国刑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才能适用我国刑法: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这是从犯罪的性质和范围上,限定是否适用我国刑法。所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犯罪,主要是指刑法规定的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各种犯罪;所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犯罪,主要是指我国刑法规定侵犯我国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一些犯罪。二是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这是从犯罪的最低法定刑的高低,限定是否适用我国刑法。所谓最低法定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指刑法规定的
    2023-06-11
    20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共有八个。1、不妥协原则;2、综合施策;3、标本兼治原则;4、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5、防范为主;6、惩防结合原则先发制敌;7、保持主动原则法治原则;8、人权保障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我国为何要专门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反恐怖主义法。该法共十章97条,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
    2023-07-21
    230人看过
  • 宪法第多少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是指一个人可以在一个社会中自由选择其宗教信仰和在这个社会中公开参加这个宗教信仰的仪式和传统或者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社会的迫害或歧视。它是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
    2023-08-03
    368人看过
  • 中华人民中和国刑诉法第四十一条是什么?
    第四十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它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紧密相连,是指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价值目标的重要保证。(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023-03-19
    26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用人单位的义务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把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全部都排除在外的,违背劳动者真实意愿的情况,通过欺诈、胁迫等这些方式强制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都是属于无效的。对于无效的书面劳动合同,职工本人也不是必须要遵守,不遵守也不构成违约。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什么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
    2023-07-18
    56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
    2023-08-17
    18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第二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异议登记因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第四条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等物权,或者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
    2023-05-22
    39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有什么释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3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有释义。【释义】本条规定了定金责任。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对定金制度作了较为详细地规定。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释义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30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五十八条释义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7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可以通过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管理、车船管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22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几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根据第22章的规定,中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条文释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7
      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