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旅游期间发生的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一般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应该如何救济
1.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三、工伤认定多久出结果
一般六十日内会出具结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n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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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的时候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0单位组织旅游时受伤的不一定算工伤。如果单位组织旅游的目的是放松职工身心,增强和改善单位团队沟通与协作,更好地促进公司绩效,实现公司利益的,这可以视为工作的延续,则在旅行过程中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劳动者是脱离团队活动时受伤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单位组织旅行不具有上述目的的,也没有鼓励员工参加,是否参加员工自愿的,则受伤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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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组织外出旅游时发生意外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或故意伤害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4构成工伤的基本要求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的伤害或职业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工伤的除外。一般来说,单位组织外出旅游是对职工的一项福利,并不是劳动者应从事的本质工作,不符合因工作原因和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的条件。国家推行强制性的工伤保险,实行工伤认定制度,一方面是为了让那些确实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人获得保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控制和有效利用工伤保险基金,所以,不能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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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旅游游客意外伤害属于工伤?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9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明确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故认定第三人张某为工伤具有法律根据。 其次,对于工作原因的理解,不能仅从该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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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期间能否出国旅游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301、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能旅游。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治疗康复期间,住院期间应当在医院治疗,出院后休养期间应当按医嘱休息,旅游不利于伤情恢复,一般不应进行。但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同意,本人身体允许,并征求医生意见可以的,法律并不禁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