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适用指定代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0:43:11 125 人看过

适用指定代理的情形:

1、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2、公民被宣告失踪时的财产代管。

3、遗产继承中的指定代理。

4、在民事诉讼中的指定代理。

一、指定监护人不接受怎么办

指定监护人不接受监护安排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有

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三、是否可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向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赠送个人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可以指定辩护?
    刑事诉讼中关于辩护的规定,主要自行辩护、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由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是:(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情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2023-06-11
    132人看过
  • "代位追偿的例外情况:哪些情况不适用?"
    在债务人享有别的债权但是又怠于实现他自己的债权,而给他的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代位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行使追偿权有以下几个要件:1、债务人享有别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实现他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实现债权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代位追偿责任方后果是什么代位追偿责任方后果是保险人有权就保险事故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人和被追偿人之间存在基础的合同关系。《交强险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追偿权,实际上是保险人代受害第三人之位,向侵权人求偿的权利。代位求偿权本质属于债权的法定转移。即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在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当然地、直接地转移于保险人。尽管实践中保险人在支付赔偿款的同时,通常要求被保险人出具权益转让书,但是该转移实际上既不需要被保险人作出意思表示,也不需要通知第三者。对于代位求偿
    2023-07-20
    366人看过
  • 定金罚则在怎样的情况下适用
    一、定金罚则的适用是怎样的(一)当事人之间有设立定金的合意。定金罚则的适用为定金合同不履行的结果,故其构成要件须以定金合同的成立为前提。定金合同成立又须以当事人双方就定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期限、支付方式等达成合意为必要。商品房买卖的实践中,当事人一般在认购书中就有关立约定金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二)定金的交付。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时起生效。此条虽系专就违约定金而作的规定,但因所有类型定金都具有款项的性质,故就立约定金而言,仍须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为定金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二、定金罚则的内容是什么“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116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
    2023-06-08
    185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交通肇事罪能适用缓刑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交通肇事逃逸能否适用缓刑肇事后逃逸的不宜适用缓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有“悔罪”心理,客观上
    2023-06-02
    371人看过
  •  赔付10%的购物保证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经营,适用“假一赔十”惩罚性赔偿机制有明确规定。此外,假一赔十是在经营者明确承诺的前提下,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才能够按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0倍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经营,适用“假一赔十”惩罚性赔偿机制有明确规定。此外,假一赔十是在经营者明确承诺的前提下,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才能够按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0倍索赔。 【 法 律 保 障 】 买 东 西 假 一 赔 十 权 益 如 何 界 定 ?买东西假一赔十权益的界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假一赔十的计算方式,二是假一赔十的适用范围。假一赔十是指,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遭遇商品质量问题或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赔偿
    2023-09-12
    43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适用行政拘留?
    一、哪些情况下不适用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二、行政拘留可不可以变更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可以改为刑事拘留,关键看造成的伤害后果,如果致人轻伤就应当由行政拘留变为刑事拘留,这样就会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可以转刑事拘留,而刑事拘留是不能转行政拘留的。第一、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没有法律依据,也缺乏法理。刑事拘留是刑诉法所规定,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这两大部门法都没有规定刑事拘留可以转变、抵扣行政拘留,也没有共同的上位法规定可以转变、抵扣。2004年公安部《关于刑事
    2023-06-06
    36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适用于海上救助?
    救助水域仅限于海上或与海相连的可航水域,救助对象为船舶、自然人、货物等财产,不包括海上已就位从事海底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或生产的固定式、浮动平台和移动近海钻井装置。海上救助,又称海难救助,是指对船舶、货物、船上人员、旅客等遇到海难无法自救的财产进行救援的行为。海上救助报酬的确定海上救助是指在任何水域中遇难的船舶、人员、货物及水上浮动财产处于危险之中而无力自救,请求其它船舶进行救助的行为。海上救助报酬的确定,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或仲裁,在确定海上救助报酬时,应综合考虑下列情形:1.被救财产的价值,一般情况下,救助报酬不应超过被救财产的三分之一;2.被救船舶、所载旅客、船员、货物以及救助人和救助船舶所冒危险的性质和程度;3.救助人的救助成效,无效果无报酬;4.救助方进行救助工作所花费的时间、所耗费用和所受损失;5.救助方为救助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和技能以及投入的救助工具;6
    2023-07-09
    432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在哪些情况下成立?
    代位权诉讼作为民事诉讼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债权人诉讼制度,其存在位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债权人在自己的权利因为债务人的怠与履行的时候,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但是,由于其效力的强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对此有诸多限制,因此,本文介绍代位权诉讼在哪些情况下成立。1、代物清偿次债务的约定未履行,不影响代位权行使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以代物清偿方式清偿债务的约定,若次债务人未实际履行,债权人仍有权行使代位权。实务要点: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以代物清偿方式清偿债务的约定,因代物清偿协议系实践性合同,若次债务人未实际履行,则次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原金钱债务并未消灭,债权人仍有权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2、代位权人有权诉请确认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合同无效在债务人无法主张权利的情况下,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所签合同效力,以行使代位权。实务要点:因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合同的效力
    2023-06-01
    136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使用“代位追偿”的
    在债务人享有别的债权但是又怠于实现他自己的债权,而给他的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代位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行使追偿权有以下几个要件:1、债务人享有别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实现他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实现债权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只有交警认定书可以代位追偿吗不是,符合条件的,可以代为追偿。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的,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
    2023-08-09
    225人看过
  • 连带责任在哪些情况下适用于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1、因担保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承担原债务和创业企业过错造成的连带责任。什么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法律,包括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及个别情形下的国家。(如国家成为无主财产的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3-07-02
    15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适用缓刑哪些情形不能适用缓刑
    一、什么情况下适用缓刑1、范围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2、对象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3、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
    2023-03-22
    143人看过
  •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指的是哪些情况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但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犯罪并不局限于所列这几种犯罪,只要是危害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故意犯罪,都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犯罪的概念是: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及其他危害
    2023-04-10
    22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条文,主要包括某
    2023-04-22
    36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判决
    哪些情形下可以适用缺席判决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判决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有以下集中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2023-05-01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哪些情况下适用立即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死缓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一)民愤不是极大的;(二)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三)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四)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五)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六)犯罪
    • 在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哪些情况下适用后履行抗辩权有以下两种情况适用于后履行抗辩权:(1)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应当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的一方到其履行期后,就有权不履行合同,如果先履行的一方提出请求后履行的一方履行合同的义务,那么,后履行的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其请求权。(2)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适当履行。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而对已适当履行部分作相
    • 代位求偿权哪些情况适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9
      代为求偿权只限于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代为求偿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第六十二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 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罪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10
      1、如果存在下列情形可以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故意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1)不知使用的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的。 (2)误用他人信用卡或者虽系冒用但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3)善意透支。善意透支是允许的,因此不存在构成犯罪的问题。 2、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应以盗窃罪认定。这种情形是指盗窃犯罪分子盗窃他人的信用卡后并使用该信用卡进行诈骗财物的行为。
    • 外犯罪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我国?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