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案谈公司独立责任与股东有限责任的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1:05:26 173 人看过

[案情]

2002年4月30日,山东省东营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借款20万元作为生产的流动资金。双方约定年利率为7%.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连本带息归还。但到了约定的时间,该公司未向王某付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系由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某公司、香港某公司出资组成的中港合资经营企业。因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未参加企业年检,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因该公司还款无望,王某便将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诉至垦利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

[分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主体及责任承担发生了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两股东都应作为被告主体对该笔借款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汽车修理公司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其经营受到限制,还款能力有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在其出资额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既然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其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均受到限制,其已不符合作为被告的主体资格,所以对外应由组建公司的股东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仅由汽车修理公司符合被告主体资格,其两股东不符合被告的主体资格,该笔借款应有汽车修理公司独立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汽车修理公司系中港合资的企业,其设立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承担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当对自己的债务承担独立责任,其股东仅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独立人格与有限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就公司责任而言,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并非由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负责,而是通过公司以股东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汽车修理公司及其股东都应成为被告,但其承担责任不同,即:汽车修理公司对借款承担偿还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资产及债务承担清算责任。理由是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股东承担的有限责任是通过公司为外在表现形式对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本案汽车修理公司因未年检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其仅经营资格受到限制,但其仍具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完全符合作为被告的主体资格,在此种情况下,其股东应对公司资产和债务进行清算,具有清算责任。

[评析]

笔者认为第三种意见是正确的。其实本案并不复杂,但是里面涉及到一个理论问题,就是公司独立责任与股东有限责任的相互关系问题。我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样就出现了股东有限责任的说法,在这里,股东的义务是按照出资的约定完成出资义务即可,则,就公司责任而言,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在此,笔者认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当对自己的债务承担独立责任,这种责任是作为公司在公司立法上的体现,它是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公司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公司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不能混同,在公司立法上,为了表述股东与公司的责任关系,习惯于说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就公司对外责任而言,并非由股东直接向公司的债权人负责,而只不过是股东对公司负有限的“出资义务”。股东既已全部交纳了出资,则就完成了其义务,其对公司就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对外承担责任只能是以公司的形式来表现;股东对其出资未全部交纳或未交纳,则其承担的责任仅是对公司有补足出资的义务,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而这种责任,笔者认为仅是一种公司内部的责任,即出资责任,而这种出资责任与对外责任是有严格区别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入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经营风险,即所谓股东以投入公司的财产为限作为公司对外即对公司债权人清偿债务的限额。

股东有限责任与公司独立责任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股东按公司章程完成出资,公司经法定程序按法定条件取得公司人格,在承担责任上形成公司独立责任,进而推导出股东对公司的无直接责任,即所谓股东以出资为限的股东有限责任。

我国法律法规未对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给予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于2001年11月13日在《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中阐明:“对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况下的处理,鉴于确定诉讼主体的目的主要在于明确民事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者,故而在法律原则范围内应当尽量避免司法行为与行政行为之间不必要的冲突。……由于将企业因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形中的清算主体确定为诉讼主体,因此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如何确定其清算主体就成为诉讼程序的关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其全体股东。”该讲话精神明确了把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股东)确定为诉讼主体。

实践中,公司不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大多表现为故意行为,有的是因为从事违法行为或公司欠缺有效继续存在的法定条件;有的是因负债较多,故意不参加年检,坐等营业执照被吊销,从而逃避债务。在此情形下,公司的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清算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股东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股东与法人在性质上就有着非常大的区别股东们只是一家公司的投资资者,在这家公司成立后,股东会享有分配利润分红的股东权利,同时股东也需要承担起公司出现亏损。资不抵债的情况的责任。而法人是从法律上来代表公司去履行相关运营职责的一种。法人除了需要履行企业管理的职责以外法人还需要承担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包括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公司的法人可以是由投资公司的股东来担任,也可以是由股东运命非股东的人来进行担任。股东是在公司中有股份的人,所有的股东都有权利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上提出来的意见具有表决的权利。股东作为投资者,会根据股东投资的金额来享受不同比例的收益,并且起到决策与选择公司管理者的权利。股东对公司的责任是股东投资的金额,而公司的债务,则是公司以自己的资产作为担保的债务。公司法人则是可以代表公司的所有行为的权利人,公司法人可以起诉并应诉所有有关公司的诉讼行为。所以说公司股东
    2023-05-02
    446人看过
  • 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限额,是公司承担债务责任的基础。
    采取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注册资本是公司全体股东承担责任的界限。应当指出,股东是以公司发行资本或者说股东已认购资本而非章程中规定的授权资本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而在实行不同的资本制度的国家,发行资本与授权资本可能是不一致的。另外,股东认购了公司发行资本后,即承担了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义务,即使尚未完全缴清股款,也应以认购的出资而非实缴的出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注册资本是构成公司资产的基础,因而注册资本也是公司承担债务责任的基础。但应当指出,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而非资本清偿债务的,注册资本并不能表明公司资产的价值,公司资产因亏空、耗竭等原因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这时,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就会严重受损。从这个角度,注册资本对公司债权人是虚幻的,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为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各国立法大都限制公司举债过多,对公司的负债
    2023-08-17
    273人看过
  • 股东需承担有限公司破产后的责任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股东一般无需另行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就是公司法律地位与股东的法律地位是相互独立的两个,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二者之间是完全分离的关系。公司的债务只能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已经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无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瑕疵股东,要在未履行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股东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1、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出资不到位等情形的,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债务法律责任。
    2023-07-02
    213人看过
  • 股东责任:有限公司的责任界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出现一些例外的情况,那么特定的股东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一人有限公司为例,如果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那么在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股东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又比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付连带责任。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
    2023-07-01
    43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吗
    是以认缴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股东没有参与公司管理负法律责任吗?股东即使没有参与公司管理,也需要负法律责任。一般来说,不论是否直接参与公司管理的,股东都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
    2023-03-16
    167人看过
  • 股东能否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
    可以。如果这个股东担任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那这个股东就不能再兼任监事了,但不是因为股东不能担任监事。在公司规模不大、人员较少,尤其是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的情况下,监事通常都是由股东来兼任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吗公司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的,只能达成协议后转让出资的方式退出股份。1、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如果符合《公司法》75条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符合《公司法》143条规定,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2、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以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实际上就退出了公司,退股的法律目的也可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2023-07-11
    165人看过
  •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责任承担责任
    分公司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司法解释同时还规定了分支机构的财产不足清偿的,可追加其总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区别是: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总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而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3.分公
    2023-08-17
    48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有哪些?
    一、股东姓名或住所;2、股东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制作股东名册时,需要准确记录事项。真实,不得有虚假记载。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是什么?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遵循哪些原则,即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这项规定体现了公司的本质,在公司制度中非常重要:一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设立,投资者有受益权,公司取得的经营成果归股东所有其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按出资比例计算,即以出资比例表示各股东在公司的投资份额;第三,公司的经营成果由股东分享时,即公司的利润依法属于股东分配的部分,与股东之间的出资额有关,即按出资额分配,因此按出资比例分红;第四,这种分配原则是以公司股东享有收益权为前提的分配收益的基本原则,不同于视人的技能、工作量、资历等其他分配原则。不同的分配原则反映不同的分配关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1.承担
    2023-08-07
    160人看过
  • 新公司法:公司股东一定承担有限责任吗?
    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你翻开新《公司法》,你会发现一个全新的改变,那就是新增加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新法第二十条就是对公司法人人格及其否认的规定,这是本次《公司法》修订的最大亮点之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西方又称“揭开公司的面纱”,它已经发展成为各国普遍认可的一项原则。“公司的面纱”,就是公司作为法人的独立人格:公司一旦有效成立,就卓然独立于股东,就像婴儿自其呱呱落地之时就开始成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全部债务
    2023-06-09
    222人看过
  • 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的含义是怎样的
    公司独立人格指的是法人所具有的类似于自然人的独立法律主体资格,是公司责任制度的前提。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人格独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显著条件。一、股东滥用权利损害与债权人股东如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将公司意思、财产与股东意思、财产发生混同,则构成公司人格否认。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债务什么时候由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务在法人人格否认时由滥用权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
    2023-06-29
    342人看过
  • 股东在有限公司中需承担清算与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一、出资不到位;二、虚假出资;三、抽逃出资;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八、提供虚假报告骗取公司注销;九、股东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十、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十一、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十二、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在什么时候股东需要承担清算责任股东什么时候承担清算责任法律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在公司解散后,未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实施清算的情况下由股东承担清算责任。股东清算责任的产生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间内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或者未及时开始清算,是对清算义务的违反。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清算责任既是法定责任,又是行为责任。《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
    2023-07-20
    270人看过
  • 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应如何承担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应如何承担责任?一、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上述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延伸阅读】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公司
    2023-06-23
    137人看过
  • 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哪些情形下股东需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
    1、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出资不足法律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发起人出资不实的责任,应当补交,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2023-07-08
    418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谈股东责任的承担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谈股东责任的承担。原告A公司向B公司提供牛皮纸,双方口头约定货到付款。原告按约提供给B公司价值为23000元的牛皮纸。B公司收货后,签发一张23000元转帐支票给原告。次日,原告持支票向银行提出付款,因存款不足,无款支付遭银行退票。于是原告上门向B公司追款,B公司称其没钱,待有钱再付进行搪塞。原告在多次与B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起诉二股东李某、张某,请求法院判令B公司的股东李某、张某连带清偿这笔欠款。另查,B公司于1998年5月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由二股东组成,股东李某投入30万元,占60%股份,股东张某投股20万元,占40%的股份。李某系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B公司因未进行年检现已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现处于停业状态。原告A公司诉称,B公司的操纵者二被告李某、张某利用其股东特有的地位,签发空头转帐支票,采取欺骗原告的手段,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二被告理应连
    2023-06-09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一、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公司债权人因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失信行为导致公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偿债义务,而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2.审理时,应当根据下列具体情况确定股东责任:股东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应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与合并债务有什么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只有如下情况,股东才能承担公司债务: 1、《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应当依法承担损规定,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害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和有限责任的区别是什么股东能否承担债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9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只有如下情况,股东才能承担公司债务: 1、《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应当依法承担损规定,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害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 法人独立责任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有何不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5-21
      企业改制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企业的出资人的变更,其法人资格并为消灭,因此在改制之后,仍应由改制企业承担原有债务,企业的出资人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具体有哪些责任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