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中微)宣布它们已经在由美国泛林科技有限公司(泛林)在台湾发起的针对其台湾分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专利侵权的法律诉讼中获得了胜利。在日前刚刚宣布的判决中,台湾智慧财产法院驳回了泛林的诉讼,并认定泛林主张遭到侵害的专利是无效的。
2009年1月,泛林公司明确声称中微公司型号为PrimoD-RIE的等离子蚀刻机侵害它的台湾专利TW136706“电浆反应器中之多孔的电浆密封环”,和TW126873“于电浆处理室中大量消除未局限电浆之聚焦环配置”。
中微公司以事实回应泛林的指控并指出泛林所提出的被侵权的专利根本就是无效的专利。同年6月,泛林公司除了仅保留与专利TW136706相关的部分侵权主張外,撤回了它其他大多数的侵权主張。台湾智慧财产法院法官在听取双方针对有效性问题辩论后,基于不需要更进一步的調查关于侵权的争點,在9月8日驳回了本案。记载着法院对本案判决详细解释的正式判决书将在几周内送达。
这个胜利对中微公司意味重大并保证了中微公司能够持续在台湾市场布局和推广其技术领先的产品。
中微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尹志尧博士对法庭的判决表示欢迎:“我们非常高兴看到这样的判决。这个案件的胜利也保护了所有拥有强大知识产权的新兴公司进入市场的权力。健康的竞争是向客户提供更优秀产品的不可缺少的保证。我们欢迎与竞争对手们的公开竞争。当然,当这样的竞争对手试图以没有根据的法律诉讼来阻碍我们进军关键市场时,我们将积极捍卫我们的权力。我们非常高兴法庭驳回了他们的诉讼。”
谈到法庭的判决,中微公司高级副总裁杜志游博士指出:“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法庭驳回了泛林科技的专利侵权诉讼。作为一个先进技术的创新者,中微公司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为认真和严格。创立独特的知识产权和尊重竞争对手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从公司成立的第一天就是我们事业的基石。我们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独一无二的技术,而且我们也很高兴地看到我们在这方面所取得的实质性的成就。”
-
Presstek宣布在专利侵权诉讼案中取得胜利
108人看过
-
专利字体设计公司侵权吗
218人看过
-
阿朗诉微软侵犯专利获胜获7000万美元赔偿
167人看过
-
再生墨盒专利侵权诉讼案佳能终审获胜
366人看过
-
怎么做才能专利侵权诉讼胜诉
284人看过
-
微软胜诉Xbox游戏系统专利侵权案
414人看过
专利侵权是指行为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以生产经营或者谋取一定的利益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他人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 更多>
-
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利滥用的认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4诚实信用原则对权利滥用的限制,专利制度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专利权,而在于通过赋予专利权人垄断性的专利权,以激励知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专利侵权是指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60条所称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这里的实施是指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和监事的诉讼权利和直接诉讼权利主体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7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
-
专利权恶意诉讼与专利侵权的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2专利侵权被告以原告的专利权已经超过保护期、已经被权利人放弃、已经被中国专利局撤销或者已经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就是专利权滥用抗辩。 原告恶意取得专利权,并滥用专利权进行侵权诉讼就是专利权恶意诉讼。恶意取得专利权,是指将明知不应当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故意采取规避法律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专利权,在恶意诉讼的认定中,当事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最关键的问题,其目的在于获得不正当利益或制止他
-
起诉某家公司胜诉股东代表诉讼胜诉所获利益归公司所有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2《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系股东代行公司诉权,因其不同于股东直接诉讼,故在胜诉利益归属方面也突破了法律的一般性规则 股东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其实质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提起诉讼,针对的也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是实质意义上的原告,股东仅为名义原告,因此,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
-
侵权人专利侵权获利怎样计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5一般根据侵权产品的销售量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利润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产品销售利润计算。 考虑到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一般在企业支出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正常情况下这些费用确实为被告的实际支出,因此应当将其从被告侵权所获利润中相应减掉,即按照营业利润计算。在许多案件中,被告除生产侵权产品外还有其他产品,但其财务帐册中反映的费用是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