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合同是什么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9-14 05:34:53 246 人看过

房屋装饰合同是承揽性质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依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将工作成果交给定作人。违背本人意愿签订的装修合同纠纷是无效的。

一、房屋装饰合同是什么性质

房屋装饰合同是承揽性质的合同。一般而言,房屋装修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依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并由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种类。房屋装修合同的房主一方就是定作人,装修公司或装修师傅一方就是定作人,负责房屋装修装饰。

《中华人民共建筑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委托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在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不具备建筑工程的特点,不会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其性质属于承揽合同,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也不属于建设工程的范畴。

二、装修合同纠纷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违反本人意愿,以欺诈手段签订的装修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该装修合同是无效的。以欺诈的方式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若享有撤销权的人未在规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行使撤销权的,合同从效力待定转为有效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欺诈的方式使另一方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与之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之后,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怎样签订房屋装修合同

1.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

2.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

3.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4.其他房屋装修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1)合同主体要明晰。

(2)工程监理人的确定。

(3)相关的书面文件要齐全。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要在合同中加入增减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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